智慧園區信息化與智慧型化設計規範

《智慧園區信息化與智慧型化設計規範》是2017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智慧園區信息化與智慧型化設計規範
  • 標椎編號:T/SCSS 045-2017
  • 國民經濟分類:S930 社會保障
  • 發布日期:2017年01月01日
適用範圍,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適用範圍

科學化和規範化制定了智慧園區建設的內容和要求、套用分類、技術套用和綜合信息雲平台及各業務套用系統設計規範和要求。充分利用雲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無線通信,套用於智慧園區的綜合管理、綜合服務、物業及設施管理、綜合能耗管理、公共安全、一卡通套用等。構建智慧園區綜合管理與服務體系,創新智慧園區科學化和可持續發展模式。 本規範適用於已建、在建、擬建的工業園區、產業園區、物流園區、科技園區、創意園區、文化園區、金融園區、生態園區、智慧園區等的改造、擴建和擬建的信息化、數位化、智慧型化系統工程項目。 本規範對智慧園。

起草單位

新加坡新電子系統(顧問)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宇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安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華訊方舟軟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華豐世紀(集團)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宗升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林、劉三明、何忠洲、雷治策、歐陽文道、潘勇、馬鐵寶、方華、鄒釗、張俊。

主要技術

智慧園區設計內容、智慧園區設計要求、智慧園區信息化套用分類、智慧園區智慧型化套用分類、智慧園區技術套用、智慧園區信息化與智慧型化綜合信息雲平台規範、智慧園區信息化與智慧型化各業務套用系統的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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