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和管理規範

大中型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和管理規範

《大中型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T 2305-2021)是2021年2月5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地方標準,歸口於浙江省體育局

《大中型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T 2305-2021)規定了大中型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和管理相關的總體要求、系統架構、業務套用及平台要求、安全管理、保障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大中型體育場館的智慧化建設、改造以及日常管理,小型及其他類體育場館可參照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中型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和管理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 for intelligent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large andmedium-sized stadiums
  • 標準號:DB33/T 2305-2021
  • 發布日期:2021-01-05
  • 實施日期:2021-02-05
  • 中國標準分類號:L67
  • 國際標準分類號:35.240.99
  • 批准發布部門: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體育場館智慧化改造經過兩年的摸索實踐,已逐步成型。然而距離高質量、全方位實現體育場館的便利化、智慧化、人性化、特色化、專業化“五化”要求仍有一段差距,主要面臨著以下幾個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智慧體育場館作為新興科技與體育融合的新領域,人們對於智慧場館的概念認識不清,智慧場館建構缺乏系統性的架構,簡單地認為網上預定場地、門票、網路WIFI全覆蓋就是智慧體育場館,但對於“什麼是智慧體育場館、如何建設智慧體育場館、智慧體育場館實現功能是什麼”等問題還沒有清晰的認知;二是許多體育場館面臨著日常經營管理能耗高、人員多、管理效率低、用戶體驗感差、業態融合不足等問題,行業長期積累的痛點難點亟待解決;三是縱觀全省各地市各類大中型的體育場館,由於地方經濟水平、財政投入、軟硬體基礎設施等方面的差距,使得體育場館的智慧化建設不能一刀切,在保證基準水平前提下需要進一步分類指導。截至2019年,中國國內沒有指導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因此,項目組將開展《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規範》省級地方標準的研製。

編制進程

  • 確定標準起草人員和制定工作計畫
2020年5月,浙江省黃龍體育中心聯合浙江黃龍呼啦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海康威視、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等單位成立了省級地方標準研製工作小組,投入到標準的前期研究工作。起草組編制了該標準研製的工作總體思路、時間進度安排、階段性目標以及任務分工。
  • 標準立項
2020年6月初,標準研製工作小組編制了《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規範》標準草案以及項目建議申請書。2020年6月23日,省市場監管局通過標準技術審查後,組織專家召開立項論證會,與會專家肯定了項目立項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致同意該項目立項。立項論證會後,起草組內部組織了研討會,進一步討論根據專家意見對標準草案做進一步修改。2020年7月1日,省市場監管局將本項目列入浙江省立項計畫。
  • 開展實地調研
為推動該標準制定工作,確保標準技術要求的先進性、可操作性,7月上旬,標準工作組擬定了項目省內外調研計畫,先後前往中國移動5G聯合創新中心、海康威視智慧園區、上海久事國際賽事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東方體育中心、源深體育中心、上海梅賽德斯賓士中心、上海力盛賽車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會展中心等地,通過實地走訪觀察以及座談會的形式,深入了解各地在智慧場館建設的主要模式、做法和經驗。
  • 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
在對智慧場館建設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梳理研究以及實地調研情況的基礎上,標準起草組梳理當前黃龍體育中心智慧場館系統建設、設施設備配置情況等檔案,確保後期制定的標準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不與現有的國家、行業標準相衝突,同時符合浙江省智慧場館建設的預期目標和工作實際。
  • 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0年7月下旬,在前期調研以及資料收集、歸納和整理的基礎上,標準研製工作小組進一步修改《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規範》標準草案,形成了地方標準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1年1月5日,地方標準《大中型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T 2305-2021)由浙江省體育局並歸口,由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2月5日,地方標準《大中型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T 2305-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大中型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T 2305-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浙江省黃龍體育中心、浙江黃龍呼啦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標準化研究院、杭州海康威視數位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浙江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林鳳蕾、陳文聰、張英、繆寶龍、孫執、林文都、吳璐璐、張夏穎、黨橋橋、陸俊傑、羅立彥、韓劍、章明。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2
4縮略語
2
5總體要求
2
6系統架構
3
7業務套用及平台要求
5
8安全管理
13
9保障管理
13
附錄A(資料性)體育場館智慧化分級配置
1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大中型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T 2305-2021)規定了大中型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和管理相關的總體要求、系統架構、業務套用及平台要求、安全管理、保障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大中型體育場館的智慧化建設、改造以及日常管理,小型及其他類體育場館可參照使用。
註:在不引起混淆的情況下,該標準中的“大中型體育場館”簡稱為“場館”。

引用檔案

GB 12899 手持式金屬探測器通用技術規範
GB 15208.1 微劑量X射線安全檢查設備—第1部分:通用技術要求
GB 15210 通過式金屬探測門通用技術規範
GB/T 17095 室內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衛生標準
GB/T 18883 室內空氣品質標準
GB/T 20271 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通用安全技術要求
GB 20815 視頻安防監控數字錄像設備
GB/T 22185 體育場館公共安全通用要求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
GB/T 22240 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
GB/T 25058 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實施指南
GB/T 28181 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系統信息傳輸、交換、控制技術要求
GB/T 31132 入侵報警系統—無線(射頻)設備互聯技術要求
GB/T 31168 信息安全技術—雲計算服務安全能力要求
GB/T 32581 入侵和緊急報警系統技術要求
GB/T 34311 體育場所開放條件與技術要求—總則
GB/T 35319 物聯網—系統接口要求
GB/T 36326 信息技術—雲計算 雲服務運營通用要求
GB/T 37732 信息技術—雲計算 雲存儲系統服務接口功能
GB/T 37741 信息技術—雲計算 雲服務交付要求
GB/T 37950 信息安全技術 桌面雲安全技術要求
GB 50016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
GB 50116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範
GB 50166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標準
GB 50198 民用閉路監視電視系統工程技術規範
GB 50348 安全防範工程技術標準
GB 50394 入侵報警系統工程設計規範
GB 50395 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工程設計規範
GB/T 51212 建築信息模型套用統一標準
GA/T 367 視頻安防監控系統技術要求
GA/T 644 電子巡查系統技術要求
YD/T 2717 雲運維管理接口技術要求
YD/T 3337 面向物聯網的蜂窩窄帶接入(NB-IoT)終端設備技術要求
YD/T 3548 通信運營企業能耗計量與管理系統技術要求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發布後,建議各級體育主管部門結合浙江省“最多跑一次”和推進公共體育場館服務大提升要求,組織專家對全省有關體育場館進行標準宣貫培訓,開展標準實施跟蹤及評價,推動體育場館智慧化改造提升,加快信息系統、服務平台以及智慧型化硬體設施設備建設,更好推動標準落地實施。

意義價值

《大中型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T 2305-2021)的研製,通過建立統一的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規範,對智慧體育場館及其相關係統的術語和定義、總體要求、系統架構、業務套用系統功能要求、保障管理等要素和內容加以統一、規範,可以為智慧體育場館智慧化改造升級提供重要依據和標準遵循,全面提升場館及設施建設智慧型化、自動化、精細化水平,可以提升場館用戶的運動體驗感、滿意度、獲得感。同時,體育場館的智慧化、規範化、標準化建設也將為杭州第19屆亞運會場館建設和順利舉辦奠定基礎,並提供技術支撐,助力浙江打造“智慧亞運”的金名片。
《大中型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和管理規範》(DB33/T 2305-2021)彌補了體育場館行業標準的空白,對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的基本術語、總體要求、系統架構、業務套用系統功能要求、保障管理要求等內容加以規範,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智慧場館建設樣板,為浙江省體育場館智慧化建設和管理提供標準遵循,全面提升、統一全省體育場館智慧化、規範化水平,為下一步全省體育場館智慧化全面轉型升級奠定基礎。
  1. 百姓獲益:該標準有利於推動體育場館智慧化改造和建設,促進先進科學技術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成果的轉化和套用,推動服務模式創新,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更便捷化、更人性化、更智慧化、更規範化的體育公共服務,提升場館用戶的服務體驗和購買服務的意願。從而讓廣大人民民眾最大限度共享數字經濟和改革紅利,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獲得感、體驗感、滿意度,不斷完善“最多跑一次”的便民、惠民、利民舉措。
  2. 產業轉型:該標準融合了智慧型化技術和新型的管理模式,是對傳統場館運營管理模式的疊代升級,通過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快推進體育產業數位化轉型、公共體育服務數位化,讓體育產業更加充滿活力,跟上信息化、智慧化的科技發展步伐,實現商業模式創新、智慧價值提升等目的。
  3. 企業獲利:該標準有利於促進第三方企業根據智慧場館建設要求和功能要求,不斷開發、生產更多信息化、智慧型化產品,不斷提升自身服務質量和持續增強運營服務能力,以更好地為體育場館提供產品供應和技術支撐,促進企業專利技術創新、運用、推廣,帶動企業在行業中的排名和品牌競爭力,推動智慧型產品不斷服務套用於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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