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是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景谷縣文體中心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全縣重點文化旅遊項目設施建設,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縣智慧旅遊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擬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文物、博物工作。
(九)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十)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一)指導全縣文化和旅遊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縣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文化和旅遊對外、對港澳台及境內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促銷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推動民族文化走出去。
(十三)負責全縣文化藝術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中青年文化藝術人才和少數民族文化藝術人才培養,推進文化院團與高等院校合作培養人才,開展文化藝術及旅遊人才技能培訓;協調、落實高層次人才有關服務工作。
(十四)完成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 1名(正科級)、副局長3名(副科級)。

領導分工

副局長:謝春(正科級),羅成輝,羅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下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文電、會務、檔案、信息、政務公開、機要保密、信訪、安全、綜治維穩、綜合考評、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後勤保障等工作,對全縣節慶進行審核和報批等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工青婦工作;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負責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工資福利報批和職工養老保險管理;負責幹部培訓、幹部管理及監督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和數位化建設;負責全縣文化和旅遊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及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評定申報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部門預算和有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全縣文化文物和旅遊系統統計及經濟運行分析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二)文化藝術和非遺股。負責擬訂全縣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扶持優秀文藝作品創作和生產;指導、協調全縣性藝術展演、展覽、旅遊演藝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協調和推動全縣文化、旅遊公共服務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負責文化口統計工作、績效評價審核工作;負責民族民間文化的保護利用發展;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依法承擔文化遺產有關報批、管理工作;服務好各項文化創建工作。
(三)文物股。負責擬訂文物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民間珍貴文物的搶救、徵集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工作;組織開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和保護工作;負責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資源信息管理等工作;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
(四)產業發展和資源開發股。負責擬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有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促進文化、旅遊與有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推動動漫產業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和旅遊度假區建設;指導全縣文化和旅遊重點項目建設;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旅遊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工農業旅遊、重點旅遊景區景點建設和旅遊廁所革命相關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固定資產投資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產業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生態旅遊發展;指導旅遊扶貧工作;承擔紅色旅遊有關工作。
(五)政策法規和行業市場管理股(行政審批股)。負責擬訂文化市場和旅遊市場地方性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承擔機關重大行政決策、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合法性審查和法制審核工作。 擬定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指導、監督全縣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並組織查處、督辦和協調全縣、跨區域大案要案。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旅遊統計、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導遊隊伍管理和“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定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和旅遊行業社會組織體系建設,推動行業協會開展自律管理;推進旅遊行業誠信評價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旅遊企業誠信評價,提升旅遊行業服務品質。負責行政審批有關工作。
(六)智慧旅遊和宣傳推廣股。負責擬訂智慧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旅遊大數據、綜合服務平台、綜合管理平台建設;協調、推進旅遊景區、旅遊城市(城鎮)、旅遊公共服務設施智慧化建設;擬訂旅遊、文化科技創新發展和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旅遊和文化行業信息化工作;組織開展旅遊、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廣和交流合作;擬定文化和旅遊宣傳推廣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景谷旅遊形象對外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國內旅遊市場開發工作;開展文化和旅遊國內交流推廣、區域合作等工作;承擔全縣文化公共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指導、協調和推進工作;協調推進文化和旅遊公共設施建設。

所屬事業單位

1.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2.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圖書館
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化館
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物管理所
5.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旅遊開發服務中心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單位名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主管部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副科級
主要職責:宣傳貫徹文化、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物等市場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對全縣文化、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物等市場的監督檢查和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負責查處演出和娛樂、網咖、電子遊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遞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及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和印刷、複製、出版物的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盜版侵權行為;查處旅行社、景區等旅遊市場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相關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及監督檢查職能;總結、交流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的經驗,並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建議;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設執法一中隊、執法二中隊、執法三中隊3個股所級內設機構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8名。其中,大隊長1名(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局長兼任)、專職副大隊長1名(副科級)。編制結構為:暫不明確。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化館
單位名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化館
主管部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股所級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文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策劃組織全縣各類大、中、小型民眾文化活動,舉辦民眾性文藝比賽、文藝演出和各類展覽,同時特別注重各類少兒、老年活動的開展;面向社會,開展藝術培訓和藝術教育,輔導、指導社區文藝團隊的活動;培訓下一級文化機構業務幹部及社會文藝骨幹;開展民眾文學、文藝作品的創作,數字文化館建設,開展民眾文化調查和理論研究工作;收集、整理、研究、開發民族民間優秀文化,研究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積極開展對外民眾文化交流,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培育和開發文化產業,利用文化人才優勢、文化經濟政策、民族文化資源,積極穩妥地開發文化產業。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15名。其中:館長1名。編制結構為:專業技術人員編制15名。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圖書館
單位名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圖書館
主管部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股所級
主要職責:負責圖書(文獻/報刊/金石拓片/音像資料)采編與儲藏,提供各類圖書、報紙、期刊資料,以供查閱;負責圖書的上架、儲藏保存和對外借閱及信息諮詢服務,開展圖書資料網路系統(設計/施工/維護/管理)及文獻數位化處理;以提高圖書館服務水平為目標,以電子資源為建設方向,最佳化館藏結構,積極開展對外交流合作;積極組織開展全民閱讀活動和送圖書下鄉,為民眾傳送科普文化知識,豐富和活躍人民民眾的文化生活。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7名。其中:館長1名。編制結構為:專業技術人員編制7名。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物管理所
單位名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物管理所(加掛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博物館牌子)
主管部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股所級
主要職責: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各級文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實施轄區內文物保護工作規劃,並向縣級人民政府提出文物保護的工作意見和建議;負責轄區內文物保護、收藏、管理和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做好文物古蹟、歷史文化遺址保護區的推薦、公布,對疑似埋藏有文化遺存的建設項目,進行依法監管和前期調查、勘探,參與考古發掘及出土文物研究,制止一切文物違法、犯罪行為。收藏、研究、展覽文物和藝術品,開展文物和相關知識宣傳及普及培訓,開展社會教育和對外文化交流,弘揚民族文化;文物藝術作品徵集收藏鑑定修復(複製)以及修復保護技術方法的研究;文物檔案資料管理與研究,文物信息網路建設;展覽場地及附屬場地管理,文物復(仿)製品及藝術品旅遊商品開發與管理。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7名。其中:所長(館長)1名。編制結構為:專業技術人員編制6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旅遊開發服務中心
單位名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旅遊開發服務中心
主管部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股所級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旅遊資源的調查、保護與開發;擬訂旅遊產業和智慧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產品的發展;對全縣旅遊建設項目進行巨觀調控和巨觀管理;協調旅遊業對內、對外經濟項目合作並辦理有關事業,指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負責我縣旅遊招商引資項目的申報及旅遊固定資產投資工作;指導重點旅遊線路的規劃、旅遊新業態發展、旅遊廁所革命和旅遊扶貧相關工作;指導旅遊商品的設計、開發;擬定文化和旅遊宣傳推廣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景谷旅遊形象對外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協調旅遊企業、旅行社團開展各種宣傳促銷活動;負責智慧旅遊服務平台、旅遊大數據服務平台、綜合管理服務平台的建設。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6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1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
工作分工:
劉兆平 黨組書記、局長、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主持縣文化和旅遊局全面工作。負責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深化改革、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等工作。
聯繫鄉鎮:威遠鎮 益智鄉
謝 春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發展規劃、旅遊產業發展、資源開發、投融資、招商引資、政策法規、體制機制改革、法治建設、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審批、營商環境提升、宣傳推廣、對外交流合作、智慧旅遊、誠信體系建設、服務質量、信息化建設、科技創新、旅遊統計、廁所革命、一部手機游雲南、美麗縣城建設、環境保護、農民工工資保障等工作。分管產業發展和資源開發股、政策法規和行業市場管理股(行政審批股)、智慧旅遊和宣傳推廣股、旅遊開發服務中心。
聯繫鄉鎮:景谷鎮 鳳山鎮
羅成輝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組織人事、人才隊伍建設、機關運轉、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績效評價、內部審計、政務採購、部門統計、文物保護(安全)、博物館業務、檔案、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機關內部安全、綜合考評、鄉村振興、愛國衛生創建、衛生縣城創建鞏固等工作。分管辦公室、文物股、圖書館、文物管理所(博物館)。
聯繫鄉鎮:民樂鎮正興鎮
羅 娜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意識形態、精神文明、文化、藝術創作生產、公共文化服務、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文化統計、雙擁、民族團結進步示範、老乾、工青婦、文明城市創建鞏固等工作。分管文化藝術和非遺股、文化館。
聯繫鄉鎮:勐班鄉 碧安鄉
王仁東 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專職副大隊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文旅市場秩序整治、假日市場、掃黑除惡、掃黃打非、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文旅行業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疫情防控、河長制、林長制、信訪、綜治維穩(平安建設)、反恐怖、防範邪教、禁毒防艾等工作。負責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聯繫鄉鎮:永平鎮 半坡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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