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文化和旅遊局

那曲市文化和旅遊局

那曲市文化和旅遊局是那曲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為增強和彰顯文化自信,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統籌那曲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發展和旅遊資源開發,提高文化軟實力和文化影響力,將市文化局、市旅遊發展委員會的職責整合,組建市文化和旅遊局,加掛市文物局牌子。

2019年3月,那曲市文化和旅遊局掛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那曲市文化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西藏自治區那曲市色尼區遼寧南路5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局長:扎西永青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文物保護,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旅遊、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文化旅遊文物政策措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文物事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和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動。指導、督促、實施全市文化旅遊設施建設工作,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對外交流合作及市場推廣,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和重點品牌推廣。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全時旅遊、鄉村旅遊、假日旅遊、紅色旅遊及特種旅遊工作。(四)指導、管理全市民眾文化、專業文化、旅遊開發、藝術生產工作。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藝術創作生產工作,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健康有序發展。(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收集與發布工作。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和經濟運行分析工作。(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八)統籌協調全市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建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業高質量發展。
(九)負責全市文化、旅遊行業的綜合協調和巨觀調控。負責全市文化創意產業、智慧旅遊、探險旅遊、文化旅遊紀念品的開發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和經濟運行分析工作。統籌全市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開發。承擔旅遊發展工作的研究和論證工作。
(十)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文物(包括附屬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研究及考古發掘等工作。組織申報公布全國、全區、全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世界文化遺產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文化、旅遊、文物事業發展,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市場,對文化旅遊經營進行行業監管。
(十二)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博物館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負責博物館的建設、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及社會文物管理保護等工作。
(十三)開展全市文化、旅遊、文物行政執法督察,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規範文化旅遊市場秩序,依法受理、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性文化、旅遊、文物的違規違法行為,督查督辦重大案件,維護正常的文化市場、旅遊市場、文物安全秩序。
(十四)指導、管理和組織開展全市文化產業、文藝演出、文化遺產、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
(十五)建立文化旅遊審批、監管信息交換工作機制,負責協調行政審批部門,指導相關行政許可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指導文化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和行風建設。
(十六)組織編制、申報、實施全市文化、旅遊、文物項目規劃和招商引資項目目錄,促進和引導全市文化旅遊業利用社會融資建設。負責擬訂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文化遺產、人才隊伍建設、文化設備購置、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的安排建議,組織實施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督管理。
(十七)制定並實施文化旅遊人才發展計畫,組織指導全市 文化旅遊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組織、申報全市民眾文化、專業藝術、圖書資料、文物博物系列專業技術職稱的考試、申報、評審、資格確認、聘任等工作。貫徹執行旅遊行業執業資格 及等級評定工作相關制度。
(十八)負責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扎西永青

文物保護

2021年9月18日,被文化和旅遊部認定為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賽馬會(恰青賽馬會)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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