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文化創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旅遊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體制改革、旅遊產品開發建設。
(三)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全縣重大文化活動、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
(四)管理許可權旅遊涉外單位、旅行社,制定和實施服務質量標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制定旅遊、文化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國內市場推廣。負責全縣文化團體組織、旅遊社團組織資格審查和管理。組織實施全縣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國內外重點旅遊市場促銷活動,組織、指導旅遊產品開發設計,培育和完善旅遊市場;組織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和重點旅遊產品規劃開發,引導休閒度假;研究旅遊投資方向,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和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旅遊統計、行業信息發布和旅遊信息化工作;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和生態旅遊工作。
(五)研究擬訂全縣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方面的經濟政策,調控投資方向,規劃、協調、指導重點設施建設。
(六)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七)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全縣智慧旅遊建設。
(八)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十)擬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文物、博物工作。
(十一)指導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對文化和旅遊經營行業監管,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消費者、經營者合法權益;規範旅遊企業、從業人員和經營者行為。
(十二)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文化館、圖書館、民族文化工作隊組織開展基礎性工作,指導基層文化建設。
(十三)歸口管理全縣對外文化交流審核報批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管理文物對外交流活動。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十四)編制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事業管理和隊伍建設、人才培養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各項事業表彰和評獎活動。
(十五)指導、監督全縣文物稽查工作,歸口管理文物市場,協調有關部門打擊、查處文物違法犯罪活動,組織查處破壞、損毀文物的不法行為,負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審核工作。
(十六)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歷史文化名城(鎮)民族文
化生態保護區、民族村寨建設和保護規劃;負責全縣文物維修申報立項,審核報批市級、省級、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維修方案,審核縣文物保護單位維修方案,管理監督文物維修及其資金使用,負責全縣文物保護專項經費投入和使用。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張 沫(黨組書記),領導和全面主持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等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關工委和老幹部工作。
楊麗婭(局長),領導和全面主持文化、旅遊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執法大隊。
王炳燦(副局長),負責旅遊、產業發展及規劃、項目及後續管理、科技、人事、勞動工資、深化改革、職稱改革、檔案、保密、信訪、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扶貧、脫貧攻堅、“掛包幫”工作。分管旅遊股、產業發展股。
田翔榮(副局長),負責財務、文化、市場監管、行政審批、政務服務、營商環境、網路安全、綜治維穩防邪(平安建設)、反恐、掃黑除惡、掃黃打非、禁毒、防艾工作、菸草(禁菸)工作、普法、法制建設、民族宗教、人大建議案、政協提案、各類創建活動等工作。分管財務、文化股、市場監管股、文化館、博物館、圖書館、民族文化工作隊。
內設機構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管理機關行政事務,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會務、信息、保密、檔案、信訪、督辦、綜治、接待等工作;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職稱改革以及工青婦、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黨支部工作。負責協調、籌措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負責部門預算和有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統計及經濟運行分析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下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和“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產業發展股。負責項目的編制、申報、立項、實施和指導工作;負責項目材料的收集、匯總、歸檔。負責全縣文化和旅遊業發展狀況調研工作;負責建立全縣文化和旅遊業發展信息資料庫,做好相關統計報送工作。負責編制文化和旅遊基礎設施建設規劃、項目申報及建設工作 ;負責上級下達建設項目的監督和施工管理工作。協調推進文化和旅遊公共設施建設。
3.文化股。擬訂全縣社會文化發展規劃和政策;調研全縣社會文化活動狀況、發展趨勢;指導、協調全縣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民族文化工作隊、新華書店、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協調縣圖書館、文化館、鄉鎮綜合文化站的業務建設及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農家書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協調特色藝術鄉鎮等的創建實施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文物、博物工作。負責制定江城縣非物質文化遺產規劃及保護政策;擬訂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保護規劃;組織開展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申報、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優秀民族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傳承基地建設及傳承人、傳習所等的申報工作。擬訂全縣藝術事業發展規劃;負責指導全縣專業藝術團體和業餘演出隊的業務建設;負責指導、協調藝術事業改革,巨觀指導、推動藝術創作、藝術生產和藝術科研;負責指導、協調、管理全縣重大藝術活動;負責藝術人才需求調研,編制藝術教育發展規劃,督查年度計畫執行情況。
4.市場管理股。擬訂本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管理的政策和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文物稽查工作;依法管理旅遊、娛樂、演出、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和經營單位;對動漫市場和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對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進行監管;依法審批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項目的工作;指導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的動態調研及建議報告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和旅遊經營業主的培訓工作。
5.旅遊股。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和旅遊經濟運行情況分析工作;負責假日旅遊信息的收集、發布和旅遊抽樣調查工作、負責協調處理重大旅遊投訴;負責假日旅遊協調、聯絡;負責旅遊安全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縣旅遊安全生產、旅遊保險工作;指導旅遊行業法制建設工作,負責政策條例落實、實施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旅遊人才培訓計畫的擬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旅遊教育培訓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對全縣旅遊行業設施和服務標準進行歸口管理,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協調管理出國旅遊、邊境旅遊工作;監督管理導遊隊伍、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對重大旅遊投訴的處理進行督辦。
研究國內外旅遊市場發展狀況,擬訂全縣旅遊市場開發規劃,擬訂全縣旅遊市場促銷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旅遊產品的宣傳促銷工作;負責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統籌開發和宣傳推廣;參與旅遊新動態的開發培育;組織及參與國內外旅遊市場重大促銷活動;負責旅遊市場信息發布;負責國內外區域旅遊合作工作的開展,重點是中老越三國旅遊環線及旅遊合作工作;負責搭建國際、國內區域旅遊合作平台,建立完善區域旅遊合作工作機制。擬訂全縣旅遊業發展中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有關旅遊規劃的審查工作,牽頭協調旅遊產業、旅遊各要素和涉旅產業的發展;協調、指導旅遊投融資工作,開展旅遊招商引資,引導社會投資;負責組織旅遊資源的調查與開發;指導重點旅遊區域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和保護;負責全縣鄉村旅遊規劃發展、標準擬定、休閒農業的有關工作。參與旅遊民族示範村、紅色旅遊、旅遊小鎮等旅遊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管理。
擬訂智慧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大數據、綜合服務平台、綜合管理平台建設。管理、收集、處理指導智慧旅遊產業園區建設。協調、推進旅遊景區、旅遊城市(城鎮)、旅遊公共服務設施智慧化建設。擬訂旅遊、文化科技新發展和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旅遊和文化行業信息化工作。組織開展旅遊、文化的科研成果推廣和交流合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宣傳推廣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江城旅遊形象國內交流、推廣、區域合作等工作。承擔全縣文化公共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指導、協調和推進工作。
所屬事業單位
1.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主管部門: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副科級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8名。其中,專職副大隊長1名(副科級)。編制結構為:專業技術人員編制8名。
主要職責:履行全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指導監督、大案要案督辦、跨區域重大案件查處和組織協調等職能,統一行使江城縣行政區域內的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行政執法職責,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設綜合辦公室、法制股、執法股3個股所級機構。
聯繫人及電話:蔣雙平
(二)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文化館(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博物館)
主管部門: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股所級
主要職責:1.負責宣傳國家文化方針、政策和法令,開展文化科學知識的普及宣傳。
2.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積極向上、豐富多彩的民眾文化系列活動及舉辦各類藝術展覽活動和文化下鄉活動。
3.組織全縣業餘文藝愛好者積極開展社區、廣場、企業、校園、鄉村等各種民眾文化演出活動,建立、健全民眾文化藝術檔案。
4.組織音樂、舞蹈、美術、書法、小品、攝影等各種民眾文化藝術門類的創作;創作貼近實際、貼近民眾、貼近生活的優秀文藝作品。
5.輔導文化站和各基層業餘文藝團隊組織開展相關業務。
6.負責全縣文物保護與管理工作,挖掘、整理、保護民族民間文化遺產資料。
7.負責各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和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工作。
8.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8名。編制結構為:專業技術人員編制8名。
聯繫人:王健榮
(三)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圖書館
主管部門: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股所級
主要職責:縣圖書館是面向社會和公眾免費開放,為全縣人民提供書籍、文獻借閱及信息諮詢等服務,為社會公眾及鄉鎮文化站、村、社區、學校、單點陣圖書室提供書刊借閱、資料查詢、農村圖書流通、業務輔導等服務,起著普及科學文化知識,活躍人民民眾文化生活的作用。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8名。編制結構為:專業技術人員編制8名。
聯繫人:李秋穎
(四)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民族文化工作隊
主管部門: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文化和旅遊局
單位類別:公益一類
機構規格:股所級
主要職責:江城縣民族文化工作隊在上級領導的正確領導下始終堅持社會主義文藝的“雙百”方針和“二為”方向;貫徹執行、宣傳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引導、扶持、開展農村文化活動,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的發展;蒐集、整理、挖掘、傳承和創作提升中老越三國邊地民族歌舞,為廣大人民民眾文化需求和精神生活服務,為邊疆和諧發展和社會主義文化事業服務,不斷培養、發掘、輸送藝術人才,推動江城文化藝術的繁榮發展;同時,積極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接待、禮儀、音響服務及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核定事業編制10名。編制結構為:專業技術人員編制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