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五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暫行規定》是1991年2月2日雲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五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暫行規定
- 外文名:Interim provisions of Wuhua Kunming hi 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
- 發布日期:1991年02月02日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文號:雲政發[1991]20號
《昆明五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暫行規定》是1991年2月2日雲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
《昆明五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暫行規定》是1991年2月2日雲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發布單位】82302【發布文號】雲政發[1991]20號【發布日期】1991-02-02【生效日期】1991-02-02【失效日期...
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快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的建設和發展,推動雲南省、昆明市高新技術商品化、產業化、國際化,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開發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開發區位於昆明市城區西北部,總體規劃面積11.5平方公里,由建成區(政策...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快昆明市改革開放步伐,促進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新區)的建設和發展,推動高新技術商品化、產業化、國際化的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和《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高新區是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
第五條 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是昆明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根據授權對高新區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管委會履行以下主要職責:(一)宣傳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制定和實施高新區有關管理規定;(二)依據昆明城市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編制高新區開發建設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畫,...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若干政策的暫行規定是國務院於1991年03月06日發布,自1991年03月0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第一條為進一步扶植我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建設,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中按照國家科委制定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暫行辦法》是科學技術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管理,加強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根據國務院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指經國務院批准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開發區的主要任務是...
為促進高新技術同其他生產要素的最佳化組合,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根據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制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規範意見》,結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實際情況,制定關於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辦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規定正文第一條 為促進高新技術同其他生產...
第一條為推動雲南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發展,引導、鼓勵、建設一批創新能力強、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好,產業優勢突出、功能定位清晰、集聚效應明顯、輻射帶動有力的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依據《雲南省高新技術產業促進條例》,參照科技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評價指標體系》,結合雲南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
一、關於《規定》的適用範圍《規定》適用於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新創辦的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原有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稱原企業)改組成立的公司。依照《規定》新創辦的公司和由原企業改組成立的公司投入運行後,均須經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機構...
昆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Kunming National High-TechIndustrial Development),簡稱昆明高新區,是1992年經國務院批准成立的雲南省首個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2012年4月被科學技術部確定為全國首批“建設國家創新型特色園區”試點園區。2008年實行實體化管理後,昆明高新區由西區(五華黑林鋪片區)(5平方公里)和...
二、市稅務局審定範圍:市計畫部門和市級主管部門在審批許可權內安排的投資項目;市級計畫部門和主管部門轉發下達上級有關部門安排的投資項目;市屬企業在自主許可權內安排的項目(含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滇池國家旅遊度假區兩個管委會安排的投資項目)。三、縣(區)稅務局審定範圍:縣區有關部門在審批許可權內安排下達的...
8、負責高新區目標督查、掛鈎扶貧、應急管理等工作;9、與省、市辦公廳及省、市相關部門加強聯繫,協調管委會各辦局、直屬企事業單位,確保上傳下達,下情上報、政令暢通;10、完成管委會、黨工委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二)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民眾來信來訪辦公室 職責:1、按照《信訪條例》有關規定及省市委、省市...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經認定、批准進入開發區從事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的企業。第三條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按國家科委頒布的檔案執行。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開發區管委會)負責開發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的核定工作,市科委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審批及發證。第四條關於進出口業務 (...
為了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八五”計畫的建議》中關於“繼續推進‘火炬’計畫的實施,辦好高技術開發區”的精神,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國務院決定,繼一九八八年批准北京市新技術產業開發試驗區之後,在各地已建立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中,再選定一批開發區作為國家高新技...
第二條 開發區是指經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集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及高新技術產品的特定區域。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為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國家開發區);經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為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省開發區)。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於我省行政區域的國家開發區和省開發區。第四條 開發...
張造堂:昆明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政委 負責分局隊伍建設、治安、派出所工作,分管治安大隊、科醫路派出所。朱力群:昆明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副局長負責刑偵工作,分管分局刑偵大隊。地址:高新開發區北區科發路與海源北路交叉口內設機構:綜合處、刑偵大隊、治安大隊、科醫路派出所四個部門。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收政策的規定》是1991年國務院批准發布的稅收政策檔案。檔案原文 (1991年3月6日國務院批准發布)第一條 為促進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健康發展,進一步推動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的適用範圍,限於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內被認定的...
《平頂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暫行規定》是平頂山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快平頂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新區)建設,規範高新區管理和服務,保障和促進高新區創新發 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高新區的開發、建設、管理、服務以及相關活動,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
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始建於1992年,2000年2月13日,被國務院批准為國家級開發區。昆明經開區是雲南省集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出口加工區、國家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和省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於一體的多功能、綜合性產業園區。經過近二十年發展,昆明經開區已成為雲南省最大的新型工業化基地、招商引資和對外貿易的重要...
《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暫行規定》是鄭州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和促進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發展,建設鄭州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充分發揮其自主創新示範帶動作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新區)的規劃建設、創新發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批准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加速山東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建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的特製辦法。【發布單位】81502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2-02-19 【生效日期】1992-02-19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山東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暫行管理...
《汕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暫行規定》是1992年8月14日汕頭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1914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2-08-14 【生效日期】1992-08-14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汕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暫行規定 (1992年8月14日汕頭市人民政府發布)第一條為加快汕頭高新技術...
成都市關於鼓勵出國留學人員來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工作的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成都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1.07.04 實施時間 1991.07.04 第一條 為鼓勵我國出國留學人員來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工作,發揮他們的科學技術專長和對外聯繫作用,促進開發區科技、經濟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的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第三條 開發區重點發展通訊、微電子、生物醫藥、機電一體化、新材料、高效節能等高新技術及其產業。第四條 鼓勵境內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以各種形式在開發區投資興辦以高新技術為主的企業,開發基礎設施,開展各種經濟...
第十條 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昆明滇池旅遊度假區管委會、呈貢新城管委會負責做好轄區內禁止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宣傳教育、日常監管和查處工作。第十一條 五華、盤龍、官渡和西山四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環境保護、工商、城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門做好轄區內禁止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