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2月6日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18號發布,2011年6月18日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69號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雷電災害防禦辦法
-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1.06.18
- 實施時間:2011.08.01
2004年2月6日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18號發布,2011年6月18日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69號修訂。
2004年2月6日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18號發布,2011年6月18日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69號修訂。(2004年2月6日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18號發布 2011年6月18日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69號修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雷電災害防禦辦法》已經2011年5月...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雷電災害防禦工作,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建設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和《內蒙古自治區氣象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的決定 (六)江西省雷電災害防禦辦法。1、將第十二條修改為:“從事防雷裝置檢測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省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資質證書,並按照資質等級承擔相應的防雷裝置檢測工作。禁止無...
寧波市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辦法,本辦法一共23條,本辦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3月8日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寧波市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97號)同時廢止。寧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45號 《寧波市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辦法》已經...
《玉溪市雷電災害防禦管理辦法》是玉溪市人民政府為防禦雷電災害,減少因雷電造成的火災、爆炸、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命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玉溪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防禦雷電災害,減少因雷電造成...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修改的決定 一、對《遼寧省雷電災害防禦管理規定》作出修改 1.第三條修改為:“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氣象主管機構在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雷電災害...
1.將第一條修改為:“為了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公共安全,促進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國務院關於第一批清理規範89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雷電災害防禦辦法(2011年修正本)(2004年2月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18號發布 2011年5月2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1年6月1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69號公布...
(2005 年3 月15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90 號公布 根據2008 年7 月8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46 號公布的《關於修改〈浙江省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辦法〉等3 件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8 年1 月22 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3 ...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雷電災害防禦(以下簡稱防雷減災),是指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的活動,包括對雷電災害的監測預警、調查研究、評估鑑定和防雷活動的組織管理、風險評估、科普宣傳、雷電防護工程的專業設計、施工監督、驗收以及雷電防護裝置(以下...
《浙江省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辦法(2008年修正本)》是浙江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2005年3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90號發布 根據2008年7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46號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浙江省雷電災害防禦和...
《太原市雷電災害防禦條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1月20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太原市雷電災害防禦條例 2015年11月6日太原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雷電災害的防禦及其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雷電災害防禦是指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的活動,包括雷電災害的研究、監測、預警、防禦等。第三條 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第四條 市、區...
《四川省雷電災害防禦管理規定》經2009年3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通過,2009年4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35號公布。內容共22條,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基本信息 第235號 《四川省雷電災害防禦管理規定》已經2009年3月...
湖南省雷電災害防禦條例2008年11月28日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08年11月28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9號公布 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主要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雷電災害防禦(以下簡稱防雷)...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雷電災害防禦及其相關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雷電災害防禦(以下簡稱防雷)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防雷工作欠櫻嫌翻的領導,制定並組織實施防雷應急...
二、對《汕頭市防禦雷電災害條例》作出修改 (一)將第五條第四款中的“建設、安監、公安消防、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主管部門”,修改為“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行政主管部門” ;將第六條第二款中的“安全生產監督”...
《湖北省雷電災害防禦條例》有關雷電災害防禦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五條 城鄉規劃、重大工程建設項目、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和大型太陽能、風能等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建設項目,應當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氣候可行性論證應當委託國家氣象主管...
《撫順市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辦法》在2006.04.20由撫順市人民政府頒布。經2006年3月30日市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二00六年四月二十日 第一條 為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
三、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浙江省技術秘密保護辦法》作如下修改:第十四條修改為:“競業限制協定約定的競業限制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沒有約定期限的,競業限制期限為2年。”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浙江省雷電災害防禦和應急辦法》、...
本條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審查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昆明市雷電災害防禦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2012年10月31日經昆明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2012年11月5日呈報省人大常委會...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雷電監測、雷電災害預警和防禦、防雷裝置檢測、劃分雷電易發區域及其防範等級以及對雷電災害研究、調查、鑑定和應急救援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