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訪視技術規範

新生兒訪視技術規範

為貫徹落實《全國兒童保健工作規範(試行)》(衛婦社發〔2009〕235號),進一步規範兒童保健服務,提高兒童保健工作質量,2012年4月20日,衛生部辦公廳以衛辦婦社發〔2012〕49號印發《新生兒訪視技術規範》。該《技術規範》分目的、服務對象、內容與方法、流程圖、工作要求、考核指標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生兒訪視技術規範
  • 頒布部門:衛生部辦公廳
  • 文號:衛辦婦社發〔2012〕49號
  • 頒布時間: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檔案通知,檔案內容,目的,服務對象,內容與方法,工作要求,考核指標,

檔案通知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新生兒訪視等兒童保健技術規範的通知
衛辦婦社發〔2012〕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全國兒童保健工作規範(試行)》(衛婦社發〔2009〕235號),進一步規範兒童保健服務,提高兒童保健工作質量,我們組織制定了新生兒訪視、兒童健康檢查、兒童餵養與營養指導和兒童營養性疾病管理4個方面的兒童保健技術規範。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屬檔案:1.新生兒訪視技術規範
衛生部辦公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檔案內容

目的

定期對新生兒進行健康檢查,宣傳科學育兒知識,指導家長做好新生兒餵養、護理和疾病預防,並早期發現異常和疾病,及時處理和轉診。降低新生兒患病率和死亡率,促進新生兒健康成長。

服務對象

轄區內居住的新生兒。

內容與方法

(一)訪視次數
1.正常足月新生兒 訪視次數不少於2次。
(1)首次訪視:在出院後7日之內進行。如發現問題應酌情增加訪視次數,必要時轉診。
(2)滿月訪視:在出生後28~30日進行。新生兒滿28天后,結合接種B肝疫苗第二針,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隨訪。
2.高危新生兒 根據具體情況酌情增加訪視次數,首次訪視應在得到高危新生兒出院(或家庭分娩)報告後3日內進行。符合下列高危因素之一的新生兒為高危新生兒。
(1)早產兒胎齡 < 37周)或低出生體重兒出生體重< 2500克)。
(2)宮內、產時或產後窒息兒,缺氧缺血性腦病顱內出血者。
(4)新生兒肺炎敗血症等嚴重感染。
(5)新生兒患有各種影響生活能力的出生缺陷(如唇裂、齶裂先天性心臟病等)以及遺傳代謝性疾病。
(6)母親有異常妊娠及分娩史、高齡分娩(≥35歲)、患有殘疾(視、聽、智力、肢體、精神)並影響養育能力者等。
(二)訪視內容
1.問診
(1)孕期及出生情況:母親妊娠期患病及藥物使用情況,孕周、分娩方式,是否雙(多)胎,有無窒息、產傷和畸形,出生體重、身長,是否已做新生兒聽力篩查和新生兒遺傳代謝性疾病篩查等。
(2)一般情況:睡眠、有無嘔吐、驚厥,大小便次數、性狀及預防接種情況。
(3)餵養情況:餵養方式、吃奶次數、奶量及其它存在問題。
2.測量
(1)體重
1)測量前準備:每次測量體重前需校正體重計零點。新生兒需排空大小便,脫去外衣、襪子、尿布,僅穿單衣褲,冬季注意保持室內溫暖。
2)測量方法:稱重時新生兒取臥位,新生兒不能接觸其它物體。使用槓桿式體重計稱重時,放置的砝碼應接近新生兒體重,並迅速調整游錘,使槓桿呈正中水平,將砝碼及游錘所示讀數相加;使用電子體重計稱重時,待數據穩定後讀數。記錄時需除去衣服重量。體重記錄以千克(kg)為單位,至小數點後2位。
(2)體溫
1)測量前準備:在測量體溫之前,體溫表水銀柱在35攝氏度(℃)以下。
2)測量方法:用腋表測量,保持5分鐘後讀數。
(1)一般狀況:精神狀態,面色,吸吮,哭聲。
(2)皮膚黏膜:有無黃染、紫紺或蒼白(口唇、指趾甲床)、皮疹、出血點、糜爛、膿皰、硬腫、水腫。
(3)頭頸部:前囟大小及張力,顱縫,有無血腫,頭頸部有無包塊。
(4)眼:外觀有無異常,結膜有無充血和分泌物,鞏膜有無黃染,檢查光刺激反應。
(5)耳:外觀有無畸形,外耳道是否有異常分泌物,外耳廓是否有濕疹
(6)鼻:外觀有無畸形,呼吸是否通暢,有無鼻翼扇動。
(7)口腔:有無唇齶裂,口腔黏膜有無異常。
(8)胸部:外觀有無畸形,有無呼吸困難和胸凹陷,計數1分鐘呼吸次數和心率;心臟聽診有無雜音,肺部呼吸音是否對稱、有無異常。
(9)腹部:腹部有無膨隆、包塊,肝脾有無腫大。重點觀察臍帶是否脫落、臍部有無紅腫、滲出。
(10)外生殖器肛門:有無畸形,檢查男孩睪丸位置、大小,有無陰囊水腫、包塊。
(11)脊柱四肢:有無畸形,臀部腹股溝和雙下肢皮紋是否對稱,雙下肢是否等長等粗。
(12)神經系統:四肢活動度、對稱性、肌張力原始反射
4.指導
(1)居住環境:新生兒臥室應安靜清潔,空氣流通,陽光充足。室內溫度在22~26℃為宜,濕度適宜。
(2)母乳餵養:觀察和評估母乳餵養的體位、新生兒含接姿勢和吸吮情況等,鼓勵純母乳餵養。對吸吮力弱的早產兒,可將母親的乳汁擠在杯中,用滴管餵養;餵養前母親可洗手後將手指放入新生兒口中,刺激和促進吸吮反射的建立,以便主動吸吮乳頭
(3)護理:衣著寬鬆,質地柔軟,保持皮膚清潔。臍帶未脫落前,每天用75%的酒精擦拭臍部一次,保持臍部乾燥清潔。若有頭部血腫、口炎鵝口瘡、皮膚皺褶處潮紅或糜爛,給予針對性指導。對生理性黃疸、生理性體重下降、“馬牙”、“螳螂嘴”、乳房腫脹、假月經等現象無需特殊處理。早產兒應注意保暖,在換尿布時注意先將尿布加溫,必要時可放入成人懷中,直接貼緊成人皮膚保暖。
(4)疾病預防:注意並保持家庭衛生,接觸新生兒前要洗手,減少探視,家人患有呼吸道感染時要戴口罩,以避免交叉感染。生後數天開始補充維生素D,足月兒每日口服400IU,早產兒每日口服800IU。對未接種卡介苗和第1劑B肝疫苗的新生兒,提醒家長儘快補種。未接受新生兒疾病篩查的新生兒,告知家長到具備篩查條件的醫療保健機構補篩。有吸氧治療史的早產兒,在生後4~6周或矯正胎齡32周轉診到開展早產兒視網膜病變(ROP)篩查的指定醫院開始進行眼底病變篩查。
(5)傷害預防:注意餵養姿勢、餵養後的體位,預防乳汁吸入和窒息。保暖時避免燙傷,預防意外傷害的發生。
(6)促進母嬰交流:母親及家人多與新生兒說話、微笑和皮膚接觸,促進新生兒感知覺發展。
5.轉診
(1)立即轉診:若新生兒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應立即轉診至上級醫療保健機構。
1)體溫≥37.5℃或≤35.5℃。
2)反應差伴面色發灰、吸吮無力。
3)呼吸頻率<20次/分或>60次/分,呼吸困難(鼻翼煽動、呼氣性呻吟、胸凹陷),呼吸暫停伴紫紺。
4)心率<100次/分或>160次/分,有明顯的心律不齊
5)皮膚嚴重黃染(手掌或足跖),蒼白,紫紺和厥冷,有出血點瘀斑,皮膚硬腫,皮膚膿皰達到5個或很嚴重。
6)驚厥(反覆眨眼、凝視、面部肌肉抽動、四肢痙攣性抽動或強直、角弓反張、牙關緊閉等),囟門張力高。
7)四肢無自主運動,雙下肢/雙上肢活動不對稱;肌張力消失或無法引出握持反射等原始反射
8)眼窩或前囟凹陷、皮膚彈性差、尿少等脫水徵象。
9)眼瞼高度腫脹,結膜重度充血,有大量膿性分泌物;耳部有膿性分泌物。
10)腹脹明顯伴嘔吐。
11)臍部膿性分泌物多,有肉芽或黏膜樣物,臍輪周圍皮膚發紅和腫脹。
(2)建議轉診:若新生兒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建議轉診至上級醫療保健機構。
1)餵養困難。
2)軀幹或四肢皮膚明顯黃染、皮疹,指趾甲周紅腫。
3)單眼或雙眼溢淚,黏性分泌物增多或紅腫。
4)頸部有包塊。
7)首次發現五官、胸廓脊柱、四肢畸形並未到醫院就診者。
在檢查中,發現任何不能處理的情況,均應轉診。

工作要求

1.新生兒訪視人員應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訪視時應攜帶新生兒訪視包,出示相關工作證件。
2.新生兒訪視包應包括:體溫計、新生兒槓桿式體重秤/電子體重秤聽診器、手電筒、消毒壓舌板75%酒精、消毒棉簽,新生兒訪視卡、筆等。新生兒槓桿式體重秤/電子體重秤最大載重為10kg,最小分度值為50g。
3.注意醫療安全,預防交叉感染。檢查前清潔雙手,檢查時注意保暖,動作輕柔,使用槓桿秤時注意不要離床或地面過高。
4.加強宣教和健康指導。告知訪視目的和服務內容,反饋訪視結果,提供新生兒餵養、護理和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導,對新生兒疾病篩查的情況進行隨訪。
5.發現新生兒危重徵象,應向家長說明情況,立即轉上級醫療保健機構治療。
6.保證工作質量,按要求詢問相關信息,認真完成測量和體檢。完整、準確填寫新生兒家庭訪視記錄表,並納入兒童健康檔案。

考核指標

1.新生兒訪視覆蓋率=(該年接受1次及1次以上訪視的新生兒人數/同期活產數)×100%
2.新生兒純母乳餵養率=(同期純母乳餵養新生兒數/滿月訪視有餵養記錄的新生兒數)×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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