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土地儲備暫行辦法》是文昌市人民政府於2023年11月15日印發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昌市土地儲備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11月15日
- 實施時間:2023年12月15日
- 發布單位:文昌市人民政府
《文昌市土地儲備暫行辦法》是文昌市人民政府於2023年11月15日印發的辦法。
《文昌市土地儲備暫行辦法》是文昌市人民政府於2023年11月15日印發的辦法。印發通知文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文昌市土地儲備暫行辦法》的通知文府規〔2023〕325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農場,市政府直屬各單位,企事業各單位...
《海南省土地儲備整理管理暫行辦法》是海南省一部地方政府規章。2020年12月28日,七屆海南省人民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海南省土地儲備整理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檔案全文 海南...
《文昌市土地徵收制度改革試點暫行辦法》是文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5月14日印發的辦法。印發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文昌市土地徵收制度改革試點暫行辦法(2021年修訂)》的通知 文府辦規〔2021〕22號 各鎮人民政府,...
《文昌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暫行辦法》是文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5月14日印發的辦法。印發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文昌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暫行辦法(2021年修訂)》的通知 文府辦規〔2021〕23...
土地儲備資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具體內容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土地儲備行為,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土地儲備資金財務收支活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土地儲備資金是指土地儲備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徵收、收購、優先購買、收回土地...
土地儲備制度是指2007年11月19日,國土資源部等三部委出台的《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制度介紹 《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系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制定發布,以“完善土地儲備制度,加強土地調控,規範土地市場運行,促進土地節約集約...
土地儲備管理辦法 一、總體要求 (一)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防範風險的要求,進一步規範土地儲備管理,增強政府對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的調控和保障能力,促進土地資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據《國務院關於...
文昌市土地開發整理儲備交易中心,加掛文昌市土地徵收服務中心牌子,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管理體制。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土地開發整理儲備交易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二) 配合主管部門通過收回、收購、置換...
土地儲備資金是指納入國土資源部名錄管理的土地儲備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徵收、收購、優先購買、收回土地以及對其進行前期開發等所需的資金。《辦法》要求,土地儲備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分賬核算,並實行預決算管理。《辦法》明確,土地儲備資金...
《海南省省級土地儲備運作機制》是由海南省人民政府於2021年2月3日印發的檔案。印發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省省級土地儲備運作機制的通知 瓊府〔2021〕7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海南省省級土地儲備運作...
《文昌市實施土地徵收工作的指導意見》是文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5年3月13日印發的意見。印發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文昌市實施土地徵收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各鎮黨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省駐文昌各單位:《文昌市...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土地儲備,是指地方政府為調控土地市場、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進行前期開發、儲存以備供應土地的行為。土地儲備由納入國土資源部名錄管理的土地儲備機構負責實施。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專項...
雲南省人民政府於2022年5月23日印發雲南省土地儲備管理辦法.本辦法自2022年7月1日 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資產的統籌管理,規範土地儲備工作,增強政府對建設用地市場的調控和保障能力,促進土地資源的高效配置...
八、加強土地儲備管理,強化政府土地調控能力。要嚴格執行土地統一收購儲備、統一開發整理、統一公開供應的土地管理“三統一”制度,嚴格控制土地供應總量。運用土地儲備手段調控土地市場。要按照《海南省土地儲備整理管理暫行辦法》(省政府令第...
《文昌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暫行辦法》是文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9年5月22日印發的辦法。印發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文昌市“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文府辦〔2019〕29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農場,市政府...
100號)、《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277號)、《海南省土地儲備整理管理暫行辦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3號)、《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儲備〈土地登記發證管理辦法...
《南昌市土地儲備試行辦法》在2001.08.09由南昌市人民政府頒布。辦法正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盤活存量土地資產,促進我市經濟結構調整和企業改革的深化以及土地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和合理利用,進一步從源頭上確保政府壟斷土地一級市場,...
《山東省國有土地儲備辦法》於2001年9月13日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24號發布;根據2004年7月15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72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山東省海洋專項漁業資源品種管理辦法〉等18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2014年12月17日...
第十三條 省級土地儲備資金的來源、使用和管理按照《山東省土地儲備資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魯財綜〔2007〕45號)的規定執行,具體實施細則由省財政、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另行制定。省級土地儲備收入全額上繳省級國庫,納入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
文昌市國土環境資源局,為文昌市主管全市國土、環境、資源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管理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擬定實施本市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管理和環境保護...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市土地儲備暫行辦法》是2001年昌吉市土地管理局發布的檔案。(2001年8月29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強政府對土地市場的巨觀調控,充分利用土地資源,進一步加快城市建設,促進昌吉市經濟...
《青陽縣土地儲備管理暫行辦法》是青陽縣為規範土地儲備管理行為,增強土地市場調控能力,提高土地資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防範土地儲備債務風險,促進土地儲備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