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林俊傑等外國歌手到北京演出的批覆

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林俊傑等外國歌手到北京演出的批覆,屬於政策參考檔案。

【發布單位】文化部
【發布文號】文市函〔2009〕621號
【發布日期】2009-04-23
【生效日期】2009-04-2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文化部
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林俊傑等外國歌手到北京演出的批覆
(文市函〔2009〕621號)
你局京文外發[2009]243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中國國際文化藝術公司邀請新加坡林俊傑、美國張建一、加拿大盧靖、義大利孫秀葦、韓國RAIN、演唱組合SUPER JUNIOR(其中1人為加拿大籍、1人為美國籍)、獅子山瑪麗亞、法國麥肯森等一行18人,於2009年5月1日到北京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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