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文化部【發布文號】文市函〔2009〕1172號【發布日期】2009-06-25【生效日期】2009-06-25【失效日期】【所屬類別】政策參考【檔案來源】文化部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歌手永邦到上海演出的批覆(文市函〔2009〕1172號)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你局滬文廣影視[2009]886號請示收悉。經研究,同意上海新翼演藝有限公司邀請新加坡歌手永邦,於2009年8月28日到上海演出。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此復。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