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歌手孫燕姿到上海演出的批覆

《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歌手孫燕姿到上海演出的批覆》是2009年文化部發布的通知。

【發布單位】文化部
【發布文號】文市函〔2009〕687號
【發布日期】2009-05-04
【生效日期】2009-05-0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文化部
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歌手孫燕姿到上海演出的批覆
(文市函〔2009〕687號)
你局滬文廣影視[2009]516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上海開思文化藝術有限公司邀請新加坡歌手孫燕姿,於2009年8月8日到上海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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