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演員孫燕姿和杜成義到浙江演出的批覆

【發布單位】文化部
【發布文號】文市函〔2007〕2046號
【發布日期】2007-10-17
【生效日期】2007-10-17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文化部
文化部關於同意新加坡演員孫燕姿和杜成義到浙江演出的批覆
(文市函〔2007〕2046號)

浙江省文化廳:
你局浙文外[2007]288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浙江國華演藝有限公司邀請新加坡演員孫燕姿、杜成義,於2007年10月26日到浙江新昌縣演出。
請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此復。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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