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質量保障研究是一本2019年出版的圖書,由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質量保障研究
- 作者:吳磊
- 出版時間:2019年
- 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
- ISBN:9787313220066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質量保障研究是一本2019年出版的圖書,由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質量保障研究是一本2019年出版的圖書,由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是指政府通過公開招標、定向委託、邀標等形式將原本由自身承擔的公共服務轉交給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務供給的質量和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會治理結構,滿足公眾的多元化、個性化需求。定義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是指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以及政府履職所...
《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質量評估研究》是2020年廈門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韓艷。內容簡介 《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質量評估研究/華僑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叢書》對我國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政策發展歷程以及發展過程中的主要購買模式進行梳理,並分析我國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現實困境及困境根源,並根據政府購買居家...
政府購買服務 指政府為實現或加強公共服務職能的需要,轉變公共服務提供方式,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將適合採取市場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務,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事業單位或社會組織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向其支付費用,進而實現政府財政效力最大化的行為。通俗地說,政府購買服務即“花錢買服務”。政...
(七)探索創新經濟高質量發展支持方式。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創新政府公共服務方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為市場主體發展提供技術、人才、培訓、諮詢等各類專業公共服務,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二、著力提升政府購買服務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嚴格規範實施政府購買服務,注重科學安排、講求績效、防範風險,加強政府購買服務質量管控,提升...
政府購買服務應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進一步放開公共服務市場準入,把政府直接向社會提供的一部分服務,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擔,並由政府根據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向其支付費用。政府購買服務的基本原則是:——積極穩妥,先易後難。從各地實際出發,準確把握社會公共服務需求,穩步推進工作開展。
到2020年,在全國基本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人民民眾精神文化和體育健身需求相符合的公共文化資源配置機制和供給機制,社會力量參與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的氛圍更加濃厚,公共文化服務內容日益豐富,公共文化服務質量和效率顯著提高。
進一步完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制度,基本建立與政府職能相匹配、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民眾需求相契合,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和供給體系,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全面推廣,公共服務水平和質量顯著提高。遵義市人民政府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三、購買主體、主要內容及程式 編輯 語音 ...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購買服務,是指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會公眾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組織、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承擔,並由政府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向其支付費用的公共服務供給方式。政府在履行職責中所需的輔助性服務事項,參照本辦法...
第三節 我國政府購買公共圖書館運營服務的主要成效 一、推動政府職能的轉變 二、提升圖書館的服務質量 三、提高公共財政的使用效率 四、激發文化類社會組織的發展 五、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均等化 第四節 我國政府購買公共圖書館運營服務的主要問題 一、法律規範問題 二、購買方問題 三、承接方問題 四、受益方...
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以下簡稱政府購買服務),就是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會公眾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擔,並由政府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向其支付費用。為規範和推進政府購買服務,進一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和效率,根據...
具體項目承接主體的條件由購買主體會同財政部門根據購買服務項目的性質和質量要求確定。(三)購買內容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內容為:適合採取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公共服務,包括為保障政府部門自身正常運轉需要向社會購買的服務,為政府部門履行巨觀調控、市場監管等職能需要向社會購買的服務...
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就是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會公眾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擔,並由政府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向其支付費用。近年來,一些地方立足實際,積極開展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探索,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政策指導、經費保障、工作機制等方面積累...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發〔2013〕1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96號)、《中共四川省委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八...
到2020年,在全市建立起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形成與“全國改革開放排頭兵、創新發展先行者”相適應、與建設上海“四個中心”和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相匹配的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和供給體系,公共服務水平和質量顯著提高。二、抓住關鍵、聚焦突破,加快構建有利於推進實現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政府...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通過深入開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支持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職能,提高政府公共服務效率和質量,轉變政府職能,為建設“美麗廣元、幸福家園”做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1.權責明確。按照財權和事權相統一的原則,各級政府負責組織開展本級政府購...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以下簡稱政府購買服務),是指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會公眾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組織、機構和企業等社會力量承擔,並由政府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向其支付費用的公共服務供給方式。第三條 政府購買服務根據《中華人民...
確定承接主體後,購買主體應及時與承接主體簽訂購買服務契約,明確所購買服務的範圍、標的、數量、質量要求,以及服務期限、資金支付方式、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內容。購買服務契約履行期限一般為1年,對服務需求具有相對固定性、延續性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項目,在年度預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契約履行期限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
第十九條採用競爭性談判或詢價方式採購的,應當按照最低評標價法確定承接主體,即符合購買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報價的作為承接主體。第二十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可以採用單一來源方式採購:(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採購的;(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採購的...
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績效評價結果實行向社會公布,並作為結算年度購買服務資金、編制以後年度項目預算、社會組織資質管理、選擇承接主體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根據承接主體提供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的情況,由購買主體制定信用評價辦法並組織開展年度信用評價,評價結果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第十三條資金支付。購買主體購買服務所需資金...
(三)具備提供公共服務所必需的設施、人員和專業技術的能力;(四)具有良好的社會和商業信譽,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的良好記錄;(五)參與政府購買服務活動前,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紀記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具體承接購買服務的條件可由購買主體根據購買服務項目的性質和質量要求在前款範圍...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它本身既包括效率問題,也包括公平問。效率問題要依靠改革來解決,公平問題則要依靠發展來解決,也就是說,中國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不僅要對於傳統的供給體制進行改革,而且要通過發展以提高政府對於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能力與水平,建立完善的基本功服務均等化保障體系。 中國目前...
(三)簽訂契約。購買主體與承接主體按照契約管理要求籤訂書面購買公共法律服務契約,明確購買公共法律服務的內容、期限、數量、質量、價格等要求,以及資金結算方式、雙方權利義務事項和違約責任等內容。(四)履行契約。購買主體應當加強契約管理,指導和監督承接主體嚴格履行契約,按時完成公共法律服務任務,保證公共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購買服務,是指各級國家機關將屬於自身職責範圍且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服務事項,按照政府採購方式和程式,交由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承擔,並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費用的行為。第三條 政府購買服務要堅持先有預算、後購買服務,以事定費、費隨事轉,公開擇優、誠實信用,最佳化結構...
第二條 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以下簡稱“政府購買服務”),是指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會公眾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擔,並由政府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向其支付費用。第三條 政府購買服務要緊緊圍繞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事分開和政社分開、在改善...
為進一步深化政府購買服務和政府採購改革,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方式,提高政府採購質量和效率,根據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放管服”改革有關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快政府採購改革的意見 發布單位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第二條 我市範圍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以下簡稱“政府購買服務”),是指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會公眾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擔,並由政府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向...
政府購買服務是通過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會公眾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務事項,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式,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承擔,並由政府根據服務數量和質量向其支付費用的一項經濟活動。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勞動就業服務、社會保險、基本社會服務、基本醫療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基本住房保障...
實施購買服務的各級政府部門(購買主體)應充分考慮公共服務項目特點,最佳化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申報、預算編制、組織採購、項目監管、績效評價等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要綜合考慮社會組織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質量標準和價格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承接主體。研究適當提高服務項目採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簡化政府購買服務...
第十六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有利於轉變政府職能,有利於降低服務成本,有利於提升服務質量水平和資金效益的原則,制定本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明確政府購買服務的種類、性質和內容,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變化、政府職能轉變和公眾需求情況及時進行動態調整。第五章 資金來源 第十七條 政府購買服務主要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