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的一個部門,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9月設立。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即告結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
- 機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
- 時間:1949年9月27日
- 分類:政府機構
部門職責
為進行工作,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可以對這些部門和部門所屬的下級機關頒發決議和命令,並審查其執行情況。
編制規模
組織機構
辦公廳
計畫財務局
人事處(1950年併入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
此外,直屬於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領導的機構還包括:1951年設立的宗教事務處;原屬於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所屬的對外文化聯絡局1951年改由文化教育委員會直接領導;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新聞總署撤銷後,下屬的廣播事業局、新華通訊社改由文化教育委員會直接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