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是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於1952年11月15日設定的一個部門。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關於增設中央人民政府機構的決議》,決定為增強人民體質、開展體育工作,設定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
- 外文名:The Central People's Government Committee of sports
- 成立時間:1952年11月15日
- 主任:賀龍
部門職責,組織機構,組成人員,主任,副主任,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