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關於增設中央人民政府機構的決議是中央人民政府(已變更)於1952年11月16日發布,自1952年11月16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中央人民政府(已變更)
- 發布日期:1952年11月16日
- 實施日期:1952年11月16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組織法
中央人民政府機構的決議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九次
會議通過1952年11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
一、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國家計畫委員會;
二、成立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
三、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掃除文盲工作委員會;
四、成立中央人民政府體育運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