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免疫程式

接種時間,接種對象,

接種時間

接種3劑次,兒童出生時、1月齡、6月齡各接種1劑次,第1劑在出生後24小時內儘早接種。
接種1劑次,兒童出生時接種。
接種4劑次,兒童2月齡、3月齡、4月齡和4周歲各接種1劑次。
接種4劑次,兒童3月齡、4月齡、5月齡和18—24月齡各接種1劑次。無細胞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式與百白破疫苗程式相同。無細胞百白破疫苗供應不足階段,按照第4劑次至第1劑次的順序,用無細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不足部分繼續使用百白破疫苗。
接種1劑次,兒童6周歲時接種。
6.麻腮風疫苗(麻疹(Measles)、流行性腮腺炎(Mumps)、風疹(Rubella))
目前,麻腮風疫苗供應不足階段,使用含麻疹成分疫苗的過渡期免疫程式。8月齡接種1劑次麻風疫苗,麻風疫苗不足部分繼續使用麻疹疫苗。18-24月齡接種1劑次麻腮風疫苗,麻腮風疫苗不足部分使用麻腮疫苗替代,麻腮疫苗不足部分繼續使用麻疹疫苗
接種4劑次,兒童6—18月齡接種2劑次A群流腦疫苗,3周歲、6周歲各接種1劑次A+C群流腦疫苗。
乙腦減毒活疫苗接種2劑次,兒童8月齡和2周歲各接種1劑次。乙腦滅活疫苗接種4劑次,兒童8月齡接種2劑次,2周歲和6周歲各接種1劑次。
A肝減毒活疫苗接種1劑次,兒童18月齡接種。A肝滅活疫苗接種2劑次,兒童18月齡和24—30月齡各接種1劑次。
10.出血熱疫苗出血熱疫苗
接種3劑次,受種者接種第1劑次後14天接種第2劑次,第3劑次在第1劑次接種後6個月接種。
11.炭疽疫苗炭疽疫苗接種1劑次,在發生炭疽疫情時接種,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觸者和病人不能接種。
12.鉤體疫苗鉤體疫苗接種2劑次,受種者接種第1劑次後7—10天接種第2劑次。疫苗免疫程式見附表。
二、

接種對象

1.現行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按照免疫程式,所有達到應種月(年)齡的適齡兒童,均為接種對象。
2.新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其接種對象為規定實施時間起達到免疫程式規定各劑次月(年)齡的兒童。
3.強化免疫的接種對象按照強化免疫實施方案確定。
4.出血熱疫苗接種為重點地區16—60歲的目標人群。
5.炭疽疫苗接種對象為炭疽病例或病畜的間接接觸者及疫點周邊高危人群。
6.鉤體疫苗接種對象為流行地區可能接觸疫水的7—60歲高危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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