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關於做好2010年預防接種工作的通知

《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關於做好2010年預防接種工作的通知》是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2010年4月1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關於做好2010年預防接種工作的通知
  • 文號:衛發明電[2010]22號
  • 發文單位: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
  • 發布日期:二○一○年四月一日
衛發明電[2010]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監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預防接種是防控疾病的最有效措施,長期以來具有廣泛民眾基礎。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經過廣大衛生人員的共同努力,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全面展開。2009年國家免疫規劃疫苗針對疾病發病率顯著下降,取得了明顯成效。近期,衛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開展督導檢查中發現,一些地方對預防接種工作重視不夠,存在著措施不到位、常規免疫規劃工作不落實等情況。為全面做好2010年預防接種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組織開展重點工作
2010年全國預防接種重點工作是繼續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對15歲以下人群補種B肝疫苗,實施消除麻疹行動,在全國開展麻疹疫苗強化免疫活動,對甲型H1N1流感、A肝、乙腦等疾病繼續開展免疫預防工作。各地要將預防接種重點工作作為衛生部門的一項重要任務,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制訂工作計畫和方案,落實相關保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層層分解任務和責任,確保常規接種和強化免疫等預防接種措施的落實,進一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降低相關疾病的發病率,保護公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廣泛開展宣傳,普及預防接種知識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與宣傳、廣播電視等部門和新聞媒體的合作,大力宣傳預防接種對保護社會公眾健康的重要意義,以及免疫規劃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將預防接種知識作為科普宣傳內容,納入當地健康教育規劃。利用“4.25”全國預防接種宣傳周活動以及其他公眾聚會,組織開展形式多樣、民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提高公眾對預防接種知識的知曉程度,倡導社會各界重視、關心和支持預防接種工作,創造良好的輿論和社會氛圍。
三、加強免疫規劃管理,規範接種服務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預防接種工作的監督管理,強化常規免疫工作,特別是加強邊遠、貧困地區和流動兒童的預防接種,保持國家免疫規劃疫苗高水平接種率,加速預防接種信息系統建設,並結合本地傳染病流行情況和疾病控制工作需要,科學、合理、有序地做好第二類疫苗接種工作。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簡稱《條例》)和《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等法規、規範的要求,根據國家免疫規劃或接種方案,開展預防接種相關工作;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積極配合教育部門進行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並及時組織接種單位對漏種者進行補種。接種單位要嚴格按照免疫程式、疫苗使用指導原則和接種方案等要求規範實施接種,在接種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接種疫苗的品種和方法等相關資料。接種人員在接種前應告知客群者或監護人所接種疫苗的品種、作用、禁忌、不良反應以及注意事項,詢問受種者的健康狀況,接種後做好留觀和接種記錄。
四、加大對疫苗生產和批發企業的監督力度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督促疫苗生產和批發企業嚴格按照《條例》、《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範》經營疫苗,強化基礎設施建設,不斷提升各經營環節冷鏈保障能力。同時切實加強監督,認真開展現場檢查。凡檢查發現疫苗低溫貯存、冷藏運輸等質量保障能力達不到規定的,未按規定建立真實、完整的疫苗購銷、儲運溫度記錄,未按要求實施電子監管碼管理工作的企業,責令其暫停經營行為並限期整改,逾期仍達不到要求或情節嚴重的必須依法取消其經營資質。
五、強化疫苗流通和冷鏈運轉管理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接種單位要嚴格按照《條例》、《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範》的規定和要求,做好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的資質查驗、審核等工作,做好疫苗出入庫登記,逐步實施電子監管碼管理,保障疫苗儲存、運輸和使用各個環節的冷鏈運轉。
各地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依據《條例》的相關規定,加大對疫苗流通、儲存運輸及接種等各個環節監管力度。對疫苗生產或批發企業、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接種單位,未在規定冷藏條件下儲存、運輸疫苗的,依法嚴肅處罰,並按規定對所儲存、運輸的疫苗予以銷毀。
六、做好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報告與處置工作
各地要做好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病例的監測和報告管理,及時組織調查診斷專家組對報告的病例進行調查診斷;對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病例,應按照有關規定積極落實補償資金。對相關上訪人員,衛生要會同有關部門耐心做好宣傳、解釋和說服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並正確引導輿論,維持社會穩定。
七、加強督導檢查工作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疫苗生產、流通和預防接種各個環節的督導檢查,開展經常性監督和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儘早解決,促進預防接種工作健康持續發展。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將於近期開展全國性的督導檢查活動,確保疫苗使用安全有效。
衛生部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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