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程式和劑量
目前用來預防脊髓灰質炎的疫苗有兩類:口服脊灰減毒活疫苗(OPV)、注射型脊灰滅活疫苗(IPV,包括含IPV成分的聯合疫苗)。我國於2016年5月1日起,實施新的脊灰疫苗免疫策略(序貫程式),即2月齡時注射一劑脊灰滅活疫苗(IPV),3月、4月及4歲各口服一劑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OPV)。
禁忌證
1.已知對該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輔料以及抗生素過敏者。
2.患急性疾病、嚴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期、發熱者。
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劑治療者。
4.妊娠期婦女。
5.未控制的癲癇和患其他進行性神經系統疾病者。
不良反應
常見不良反應:有輕度發熱反應、噁心、嘔吐、腹瀉和皮疹。一般不需特殊處理,必要時可對症治療。
極罕見不良反應:引起脊髓灰質炎疫苗相關病例(VAPP)。
注意事項
1.有以下情況者慎用:家族和個人有驚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癲癇史者、過敏體質者。
2.脊髓灰質炎疫苗是糖丸或液體的劑型,怕熱,遇熱會失效,因此不要用熱水服藥。服用時先用湯勺或筷子將糖丸研碎,或用湯勺將糖丸溶於冷開水(不得用熱水)中服用。較大兒童可直接吞服。
3.脊灰疫苗從-20℃環境下取出、開啟後應放置於2-8℃條件下保存並當天內用完,剩餘均應廢棄。
4.應備有腎上腺素等藥物,以備偶有發生嚴重過敏反應時急救用。接種後應在現場觀察至少30分鐘。
5.注射免疫球蛋白應至少間隔3個月以上接種本疫苗,以免影響免疫效果。
6.使用不同的減毒活疫苗進行預防接種時,應間隔至少1個月以上。
7.高燒、免疫能力受損、正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或抗癌藥物治療者不宜服用脊髓灰質炎疫苗。
8.一旦發病,應及時去醫院隔離治療,並報告衛生防疫站,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20天,對未服過疫苗或服疫苗不全者應立即補服。
9.最好在服苗後半小時內停止吸吮母乳(可用牛奶或其他代乳品),否則母乳中抗體會中和(殺死)疫苗,影響效果。
10.如果在服用時出現嘔吐應重服。
說明:上述內容僅作為介紹,藥物使用必須經正規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