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辦法》在2002.05.10由撫順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順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辦法
- 頒布單位:撫順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2.05.10
- 實施時間:2002.05.10
《撫順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辦法》在2002.05.10由撫順市人民政府頒布。
《撫順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辦法》在2002.05.10由撫順市人民政府頒布。8月16日晚,副市長毛紹華對我市的主要街路、橋樑及其兩側建築物的亮化情況進行了檢查,就進一步搞好我市的亮化工作,更好地迎接第五屆中國(撫順)滿族...
第九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人民防空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國家、省、市規定應當繳納的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四項費用、平戰結合收入等人民防空建設經費,應當納入人民防空預算管理,專款專用。第十條 市和區...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含三縣),具有防範災害功能的各類人防工程(包括坑道、地道、地下室),以及為之配套的口部土地、地面偽裝房、管理房、防雨棚、擋土牆、排水溝、碴場、專用道路,風、水、電、暖、通信設備設施,均按本辦法進行...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方案論證評估和建設管理;牽頭協調辦理人防辦行政審批事項,負責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方案設計、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的批准和管理;指導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收費站開展...
《黑龍江省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規定》是一則檔案,1991-11-07發布。規定全文 【生效日期】1991-11-07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黑龍江省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規定 (1991年11月7日黑龍江省...
施工圖設計深度須達到《建築工程設計檔案編制深度規定(2003年版)》、《防空地下室施工圖設計深度要求及圖樣》(08FJ06)和《金華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設計檔案編制深度實施細則》(金人防〔2004〕92號)要求。設計上具體要求詳《...
依法履行中央國家機關(含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中央國家機關)人防主管部門的職責,加強對中央在京單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使用防空地下室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現將《中央在京單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和使用防空地下室暫行管理辦法》印發你們,望認真貫徹...
第一條 為加強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增強城市防空防災能力,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武漢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辦法》是在武漢市施行的辦法。【發布單位】81805 【發布文號】第101號 【生效日期】1998-11-06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武漢市人民政府令 (第101號)《武漢市結合民用建...
易地建設費的收費標準、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財政、物價部門另行規定。第十一條 經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批准,修建下列民用建築可免建防空地下室,免交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一)用於為殘疾人生產服務的建築,中國小教學樓與辦公用房;(...
依法履行中央國家機關(含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中央國家機關)人防主管部門的職責,加強對中央在京單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使用防空地下室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現將《中央在京單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和使用防空地下室暫行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
內容 第一條 為推進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規範防空地下室設施建設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貴州省人民防空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城市規劃區內結合...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和《山西省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本...
新建民用建築項目應按本通知規定的必建防空地下室面積修建防空地下室,其餘應建面積依據《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第十五條第五款規定:不符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的,由建設單位按標準繳納易地建設費,進行易地建設。
(一九八八年一月七日昆人防辦〔1988〕第1號)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國家人防委、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有關規定(人防委字〔1984〕9號、城防字〔1985〕464號)和雲南省的實施辦法(雲建...
標準的通知》(黔價費〔2003〕281號)、《黔西南州人民防空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州府發〔2002〕9號)、《關於辦理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有關手續的通知》(州府發〔2004〕3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我縣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的管理,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貴州省人民防空條例》、《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於進一步推進人民防空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8〕4號)和《省委 ...
第一條 為加強烏魯木齊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管理,提高城市整體防護能力,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
第四十五條 城市新建民用建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前款所稱民用建築包括除工業生產廠房及其配套設施以外的所有非生產性建築。第四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參與城市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計畫和項目報建聯審,...
第一條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是國防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加強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以下簡稱“結建”)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湖北省實施辦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保護暫行規定》、《省人民政府、省軍區關於...
《青島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實施辦法》是青島市發布的辦法。基本信息 【發布文號】【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青島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實施辦法 (1988年6月28日青島市人民政府)第一章 總則 第一...
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產權改革研究 《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產權改革研究》是一本圖書 內容簡介 頁面: 0, 版本: 第1版, 平裝, 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第十五條 防空地下室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個月內,建設單位應向市人防行政主管部門報送防空地下室的工程檔案。第十六條 新建民用建築因地質、施工等客觀條件不適於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
本省行政區域內防空地下室的建設、使用、維護及相關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防空地下室,是指結合地面民用建築修建的戰(災)時可用於防空(災)的地下建築物。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國務院、中央軍委國發[2008]4號檔案精神,落實國家四部委頒發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提高城市防空抗災能力,做好軍事鬥爭人防應急準備工作,按照省人防辦《關於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