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順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1998年09月28日
- 實施時間:1998年10月01日
- 頒布單位:撫順市人民政府
- 廢止時間:2023 / 5 / 1
撫順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暫行辦法在1998.09.28由撫順市人民政府頒布。《撫順市促進無償獻血辦法》自2023年 5 月 1 日起施行,該暫行辦法同時廢止。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障全市醫療、急救用血需要和安...
(二)在無償獻血宣傳、動員、組織和教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三)在醫療臨床用血新技術的研究和推廣中成績顯著的。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3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撫順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暫行辦法》(1998年9月28日市...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獻血和用血、採血、供血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是為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的法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於1997年12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釋》是1998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血液管理工作是我國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很強的社會工作,直接關係到獻血者和用血者的身體健康和安全,關係到對經血液途徑傳播疾病的有效...
《杭州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是1998年12月10日杭州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檔案;1999年3月31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並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檔案。條例...
第一條 為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依法實行無償獻血制度。提倡十八至...
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 (2017年7月27日青海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提示:您已離開正文區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實施前在本市無償獻血的居民,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員需要醫療臨床用血的,適用本辦法。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1998年10月8日發布的《西安市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1年2月25日 第一條 為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文明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2000年1月14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實施辦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企業事業...
為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以下簡稱《獻血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安(1999年8月1日徽省...
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於2002年11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以下簡稱《獻血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省...
第一條 為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發揚 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以下簡稱《獻血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
辦法全文 第一條 為保證醫療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實行無償獻血制度。提倡十八周歲到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以下簡稱為適齡...
(2001年11月2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3年9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辦法全文 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 (2001年11月2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
第一條 為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獻血、採血、供血、用血的單位和公民。第...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獻血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獻血工作。第六條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獻血工作,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和本辦法。縣級以上財政、價格、教育...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由湖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實行無...
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在1999.04.10由甘肅省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醫療用血的需求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做好動員和組織公民獻血工作,根據《中華...
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2013年修正本) :(2001年11月2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2013年9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 2013年9月27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條 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依法實行無償獻血制度。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鼓勵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醫務人員和高等院校在校學生率先獻血。第三條 ...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在1998.09.30由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經2017年8月25日廣東省政府第十二屆110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政府1998年9月30日發布的《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5號)同時廢止。
《西藏自治區實施辦法》是2015年9月23日西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修訂信息 2015年9月23日西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 2015年9月23日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若干規定,2000年9月22日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通過,2000年9月22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9—27號公告公布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的身體健康起到十分積極的作用。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獻血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和衛生部參與起草《獻血法》工作的部分同志組織編寫了這本《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釋義》。
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依法實行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