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史坦利華鑫雙利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摩根華鑫發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大摩雙利增強債券A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摩根華鑫
- 基金管理費:0.75%
- 首募規模:39.70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024
- 成立日期:20130326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資產,也不參與一級市場新股申購和新股增發。本基金通過分離交易可轉債認購所獲得的認股權證,在其可上市交易後10 個交易日內全部賣出。本基金所持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獲得的股票在其可上市交易後的10 個交易日內全部賣出。
本基金所指信用債券包括中期票據、中小企業私募債、金融債(不含政策性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等除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和中央銀行票據之外的、非國家信用的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
本基金所指的可轉債為可轉換公司債券、分離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以及含贖回或回售選擇權的債券等。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固定收益類資產配置策略
在大類資產配置的基礎上,本基金採取以下策略,將固定收益類資產在信用債、可轉債和其他資產間進行配置。
首先,本基金分別對影響信用債市場的信貸水平、信用利差水平、信用債市場供求關係等因素進行分析;然後,對影響可轉債市場的轉股溢價率、隱含波動率、對應正股的市場走勢、可轉債市場供求關係等因素進行分析研究;最後,本基金根據上述分析結論,預測和比較信用債、可轉債兩類資產未來的收益率與風險,並結合二者的相關關係,確定並調整信用債、可轉債兩類資產的配置比例,在收益與風險間尋求最佳平衡。
除信用債與可轉債外,本基金還將在綜合考慮組合收益、利率風險以及流動性的前提下,投資於國債、央行票據等利率品種。
2、信用債投資策略與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債券由於債券發行人不具備國家等級的高度信用地位,存在發生違約,即債券利息或本金無法按時償付的信用風險,為此,信用債券在定價時,需要在市場基準利率的基礎上,對投資者承擔的信用風險給予補償,也就是說,基準利率水平和信用利差水平是信用債券價格確定中最主要的兩方面因素。因此,本基金將以自上而下的在基準利率曲線分析和信用利差分析基礎上相應實施的投資策略,以及自下而上的個券精選策略,作為本基金的信用債券投資策略。
(1)配置策略
a. 信用利差曲線變化策略
本基金通過分析經濟周期和相關市場變化情況,以及信用債市場容量、結構、流動性等變化趨勢,並通過綜合分析信用利差曲線整體及分行業走勢,確定本基金信用債券的投資比例。
b.市場間配置
本基金根據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信用債到期收益率的變化、流動性的變化和市場規模等情況,分析不同市場信用債的信用利差水平及差異變動,動態調整兩個市場信用債的投資比例。
c.類屬資產配置
本基金運用數量化方法對不同種類信用債(包括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的信用風險溢價、流動性風險溢價、稅收溢價等因素進行分析,綜合考慮其流動性、收益率以及各類信用債市場供求狀況,最佳化配置各類信用債的投資比例。
d.組合久期配置
當基準利率曲線發生平行移動時,組合久期是決定債券組合價格變化程度的決定性因素,久期控制策略,就是在預期利率將要上升的時候適當縮短組合的久期,在預期利率將要下降的時候適當拉長組合的久期,從而控制基準利率曲線平行上移時的風險,提升基準利率曲線平行下移時獲取的收益。因此,本基金將通過對巨觀經濟運行趨勢、貨幣政策、市場資金供求等因素的分析,判斷基準利率變化的時間、方向和幅度,並通過實施久期控制策略,提高債券組合投資收益。
e.期限結構配置
由於巨觀經濟形勢、貨幣政策、市場預期以及供求關係等因素的變化,基準利率曲線可能發生非平行移動,包括正向蝶形形變、反向蝶形形變以及扭曲形變等。因此,本基金將通過研究基準利率曲線現有形狀以及各項影響因素,分析其未來變動的趨勢和可能性,在預計基準利率曲線發生非平行移動時,適時採取相應的期限結構配置,包括子彈型、啞鈴型或者階梯型等配製策略,從而增強本基金的獲利能力。
f.信用債券調整
信用債券發行企業在存續期間可能會受到多種因素或事件的影響,從而導致其信用狀況發生變化。債券發行人的信用狀況發生變化後,本基金將及時採用新的債券信用級別所對應的信用利差曲線對信用債券等進行重新定價,儘可能地挖掘和把握信用利差暫時性偏離帶來的投資機會,獲得超額收益。
(2)個債選擇策略
本基金將藉助公司內部的行業及公司研究員的專業研究能力,並綜合參考外部權威、專業研究機構的研究成果,對發債主體企業進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並結合債券的發行條款,以確定信用債券的實際信用風險狀況及其信用利差水平,挖掘並投資於信用風險相對較低、信用利差收益相對較大的優質品種。具體的分析內容及指標包括但不限於債券發行人所處行業發展前景、發行人業務發展狀況、企業市場地位、財務狀況、管理水平及其債務水平等。
本基金綜合發行人各方面分析結果,確定信用利差的合理水平,利用市場的相對失衡,選擇溢價偏高的品種進行投資。
(3)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債收益率是在基準收益率基礎上加上反映信用風險收益的信用利差。基準收益率主要受巨觀經濟政策環境的影響,而信用利差收益率主要受該信用債對應信用水平的市場信用利差曲線以及該信用債本身的信用變化的影響。債券發行人自身素質的變化,包括公司產權狀況、法人治理結構、管理水平、經營狀況、財務質量、抗風險能力等的變化將對信用級別產生影響。
本基金管理人將通過定性評級、定量打分以及條款分析等多個不同層面對信用風險進行管理。其中定性評級主要關注股權結構、股東實力、行業風險、歷史違約及或有負債等;定量打分系統主要考察發債主體的財務實力。
3、可轉債投資策略
可轉債即可轉換公司債券,其投資者可以在約定期限內按照事先確定的價格將該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可轉債同時具備普通股不具備的債性和普通債權不具備的股性。當標的股票下跌時,可轉債價格受到債券價值的有力支撐;當標的股票上漲時,可轉債內含的期權使其可以分享股價上漲帶來的收益。
基於行業分析、企業基本面分析和可轉債估值模型分析,本基金在一、二級市場投資可轉債,以達到控制風險,實現基金資產穩健增值的目的。
(1)行業配置策略
可轉債因內含期權價值使其與公司股票價格走勢和波動率水平密切相關。本基金將綜合考慮各種巨觀因素,實現最優行業配置。
本基金以巨觀經濟走勢、經濟周期特徵和階段性市場投資主題的研究為基礎,綜合考量巨觀調控目標、產業結構調整因素等,精選具有良好成長潛力和受益於政策扶持具有優良成長環境的公司發行的可轉債進行投資布局。同時,結合經濟和市場階段性特徵,動態調整不同行業的可轉債進行投資。
(2)個券精選策略
本基金將對所有可轉債所對應的股票進行基本面分析,具體採用定量分析(如P/E、P/B、PEG等)和定性分析(公司治理結構、行業地位、競爭優勢、創新能力等)相結合的方式精選具有良好成長潛力且估值合理的標的股票,分享標的股票上漲帶來的收益。
首先,遵循價值投資理念,上市公司的行業景氣度的提升能帶動上市公司業績增長,進而拉動上市公司股價上漲。標的股票的上漲將提升可轉轉的期權價值,進而推動可轉債價格上揚。
其次,發行可轉債的上市公司與同行業的對比以及是否具有穩定的收入和現金流。穩健的財務結構及穩定的收入和現金流是公司償還債務的保證。本基金將重點考察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流動比率和速動比率等數據指標對個券進行選擇。
再次,分析發行可轉債的上市公司在所屬行業中的地位、公司的經營業績和盈利能力。由於可轉換債券的發行條件相對比較嚴格,目前發行可轉債的上市公司不少是行業內的龍頭公司,具有穩定的經營業績和良好的盈利能力。經營業績和盈利能力是衡量可轉債投資價值的重要指標。一方面經營業績的提升、盈利能力的增強可以帶動公司股價上揚,進而拉升可轉債的期權價值,使投資者獲利;另一方面公司的經營業績和盈利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公司的再融資難易程度。另外,公司的利潤分配情況,是否有高派現、高轉送的慣例及潛力也是本基金甄選個券的重要方法。
(3)可轉債投資時機的選擇策略
當股市向好,可轉債股票特性表現較為明顯,可轉債的市場定價重點考慮股性,其價格隨股市上升而上漲超出債券成本價,本基金可選擇二級市場賣出可轉換債券以獲取價差收益;當股市由弱轉為強或發行可轉債的公司基本面向好、業績逐步好轉,正股價格預計有較大提升時,本基金將可轉債按轉股價格轉換為正股,分享公司業績成長的紅利或股價上漲帶來的良好收益。當股市持續處於低迷狀態,可轉債的債券特徵表現明顯,市場定價更多考慮債性,此時可轉債和正股的價格均下跌,二級市場賣出可轉債以及可轉債轉換為股票均不合適,本基金將保留可轉債以期獲得到期固定本息收益。
(4)轉股策略
在轉股期內,當本基金所持可轉債市場價格顯著低於轉換價值時,即轉股溢價率為負時,本基金將實現轉股並賣出股票實現收益;當可轉債流動性不足以滿足投資組合的需要時,本基金將通過轉股保障基金財產安全;當正股價格上漲且滿足提前贖回觸發條件時,本基金將通過轉股鎖定已有收益,並通過進一步分析和預測正股未來走勢,作出進一步投資決策。
本基金將把相關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股票後,將在其可上市交易後的10個交易日內賣出。
(5)條款博弈策略
可轉債通常附有贖回、回售、轉股修正等條款,其中贖回條款是發行人促進可轉債轉股的重要手段,回收和轉股價向下修正條款則是對可轉債投資者的保護性條款。這些條款在特定環境下對可轉債價值有重要影響。本基金將根據可轉債上市公司當前經營狀況和未來發展戰略,以及公司的財務狀況和融資需求,對發行人的促進轉股意願和能力進行分析,把握投資機會。
(6)低風險套利策略
按照可轉債的條款設計,可轉債根據事先約定的轉股價格轉換為股票,因此存在可轉債和正股之間的套利空間。當可轉債的轉股溢價率為負時,買入可轉債並賣出股票獲得價差收益;反之,買入標的股票並賣出可轉債可以獲得套利利差。本基金將密切關注可轉債與正股之間的關係,擇機進行低風險套利,增強基金投資組合收益。
(7)可分離交易可轉債投資策略
可分離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是認股權證和公司債券的組合產品,該種產品中的公司債券和認股權證可在上市後分別交易,即發行時是組合在一起的,而上市後則自動拆分成公司債券和認股權證。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投資策略與傳統可轉債的投資策略類似。一方面,本基金因認購分離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所獲得的認股權證可以擇時賣出或行使新股認購權;另一方面,分離交易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後分離出的公司債券的投資按照普通債券投資策略進行管理;同時本基金通過調整純債和認股權或標的股票之間的比例,組成不同風險收益特徵的類可轉債債券產品,並根據不同的市場環境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本基金投資分離交易可轉債主要是通過網下申購和網上申購的方式。在分離交易可轉債的認股權證可上市交易後的10個交易日內全部賣出,分離後的公司債券作為普通的企業債券進行投資。
4、利率品種投資策略
本基金主要基於對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對巨觀經濟的動態跟蹤,在對普通債券的投資過程中,採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動性投資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結構配置、信用風險控制、跨市場套利和相對價值判斷等管理手段,對債券市場、債券收益率曲線以及各種債券價格的變化進行預測,相機而動、積極調整。
(1)久期控制是根據對巨觀經濟發展狀況、金融市場運行特點等因素的分析確定組合的整體久期,有效控制整體資產風險。
(2)期限結構配置是在確定組合久期後,針對收益率曲線形態特徵確定合理的組合期限結構,包括採用集中策略、兩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長期、中期和短期債券間進行動態調整,從長、中、短期債券的相對價格變化中獲利。
(3)跨市場套利是根據不同債券市場間的運行規律和風險特性,構建和調整債券資產組合,提高投資收益,實現跨市場套利。
(4)相對價值判斷是根據對同類債券的相對價值判斷,選擇合適的交易時機,增持相對低估、價格將上漲的債券,減持相對高估、價格將下跌的債券。
5、資產證券化產品投資策略
資產證券化是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化安排,對資產中的風險與收益進行分離組合,進而轉換成可以出售、流通,並帶有固定收入的證券的過程。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定價受市場利率、發行條款、標的資產的構成及質量、提前償還率等多種因素影響。
本基金將在基本面分析和債券市場巨觀分析的基礎上,對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交易結構風險、信用風險、提前償還風險和利率風險等進行分析,採取包括收益率曲線策略、信用利差曲線策略、預期利率波動率策略等積極主動的投資策略,投資於資產證券化產品。
6. 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策略
中小企業私募債具有票面利率較高、信用風險較大、二級市場流動性較差等特點。因此本基金審慎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中小企業私募債收益率由基準收益率與信用利差疊加組成,信用風險表現在信用利差的變化上;信用利差主要受兩方面影響,一是系統性信用風險,即該信用債對應信用水平的市場信用利差曲線變化;二是非系統性信用風險,即該信用債本身的信用變化。
針對市場系統性信用風險,本基金主要通過調整中小企業私募債類屬資產的配置比例,謀求避險增收。因為經濟周期的復甦初期通常是中小企業私募債表現的最佳階段,而過熱期通常是中小企業私募債表現的最差階段。本基金運用深刻的基本面研究,力求前瞻性判斷經濟周期,在經濟周期的復甦初期保持適當增加的中小企業私募債配置比例,在經濟周期的過熱期保持適當降低的中小企業私募債配置比例。
針對非系統性信用風險,本基金通過分析發債主體的信用水平及個債增信措施,量化比較判斷估值,精選個債,謀求避險增收。
針對流動性風險,本基金在控制信用風險的基礎上,對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主要採取分散投資,控制個債持有比例;主要採取買入持有到期策略;當預期發債企業的基本面情況出現惡化時,採取"儘早出售"策略,控制投資風險。
另外,部分中小企業私募債內嵌轉股選擇權,本基金將通過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及定性定量研究,自下而上地精選個債,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謀求內嵌轉股權潛在的增強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2.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人自行承擔。當投資人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人的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60%;
4.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為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對A類、C類基金份額分別選擇不同的分紅方式,投資人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後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人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6. 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即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止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7. 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一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