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史坦利華鑫品質生活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大摩品質生活精選股票
  • 基金類型:股票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摩根華鑫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27.54億
  • 託管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309
  • 成立日期:20131029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投資於經濟結構轉型過程中能夠引領或積極參與提升民眾生活品質的企業,分享其發展和成長機會,力爭獲取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中長期穩定收益。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權證、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採取積極的大類資產配置策略,通過巨觀策略研究,對相關資產類別的預期收益進行動態跟蹤,決定大類資產配置比例。
在大類資產配置過程中,本基金主要考慮以下三類指標:
(1)巨觀經濟方面:季度GDP增速、消費價格指數、採購經理人指數、月度工業增加值、工業品價格指數、月度進出口數據以及匯率等因素;
(2)巨觀經濟政策方面: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
(3)市場流動性方面:市場資金的供需等。
2、股票投資策略
(1)品質生活相關股票的界定
在經濟結構轉型、人民生活水準和各項需求不斷提升的背景下,只有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能夠不斷提升民眾生活品質的企業才會有更為長久的生命力,其股票的投資價值也更為明顯。
本基金就主要投資於那些提供的產品或服務能夠切實地提升民眾生活品質的企業,這些產品和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醫療保健、衣食住行、文化服務、旅遊服務、金融服務、環境保護、安全服務以及其它由新技術所推動的產品和服務。
(2)選股策略
本基金主要採取“自下而上”的選股策略,精心挖掘那些具有競爭優勢和估值優勢的優秀上市公司,通過對上市公司品牌力、執行力、財務數據、管理層、管理體制的分析,仔細甄別出高品質公司的各項基因,判別公司發展趨勢,精選出未來發展前景看好並且有助於推動人民生活品質提升的上市公司股票進行投資,在嚴格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資產長期穩定增值。
1)定量的方法包括分析相關的財務指標和市場指標,選擇財務健康,成長性好,估值合理的股票。具體分析的指標為:
I、成長指標:
--預測未來兩年主營業務收入;
--主營業務利潤複合增長率等;
II、盈利指標:
--毛利率
--淨利率
--淨資產收益率等;
III、價值指標:PE、PB、PEG、PS等。
2)定性的方法則是結合本基金研究團隊的案頭研究和實地調研,深入分析企業的基本面和長期發展前景,精選符合以下一項或數項定性判斷標準的股票:
I、公司具有相關領域渠道、品牌、技術或上下游產業鏈等護城河,業務創新體系順暢,進入壁壘高;
II、公司是細分行業的龍頭企業,即在細分行業中市場占有率及盈利能力綜合指標位居前列的企業,也包括經過快速成長即將成為細分行業龍頭的企業;
III、公司擁有一隻管理能力較強的經營團隊,治理結構較為完善、並制定了對管理層有效激勵約束的薪酬制度;
IV、經營管理機制靈活,能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經營戰略,並充分考慮了產業發展的規律和企業的競爭優勢;已形成或初步形成較完備的生產管理、成本管理、薪酬管理、技術開發管理、行銷管理的制度體系。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結合巨觀經濟變化趨勢、貨幣政策及不同債券品種的收益率水平、流動性和信用風險等因素,運用利率預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線等投資管理策略,權衡到期收益率與市場流動性構建和調整債券組合,在追求投資收益的同時兼顧債券資產的流動性和安全性。
久期策略是指通過對巨觀面、貨幣和財政政策、市場結構變化等的分析,可以預測整個債券市場的下一步趨勢,確定債券組合的久期;類屬配置是分析不同的債券類別包括國債、企業債、金融債和可轉換債券未來的不同表現,同時可以確定在不同市場上交易的不同類型、不同到期年限債券的預期價值,據此可以發現市場的失衡情況,確定債券的類屬配置;個券選擇是指通過對比個券的久期、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級、稅收因素等其他決定債券價值的因素,確定個券的投資價值並精選個券。
4.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確保與基金投資目標相一致的前提下,通過對權證標的證券的基本面研究,並結合權證定價模型估計權證價值,本著謹慎和風險可控的原則,為取得與承擔風險相稱的收益,投資於權證。
依據現代金融投資理論,計算權證的理論價值,結合對權證標的證券的基本面進行分析,評估權證投資價值;同時結合對未來走勢的判斷,充分評估權證的風險和收益特徵,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謹慎進行投資。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 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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