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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道安辦《關於掛牌整治揭陽市道路交通安全問題的通知》(粵道安辦〔2023〕44號)檔案精神,從2023年5月24日起,省道安辦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問題開展為期12個月的掛牌整治。為全面整治我市交通秩序,增強整治工作的時效性和針對性,徹底扭轉道路交通安全嚴峻形勢,切實解決今年以來部分縣(區)事故風險較高、道路安全隱患突出、重點車輛和駕駛人隱患存量較多、農村地區秩序管理不到位、重點違法整治不到位等問題,確保在規定期限內順利摘牌,特制定本方案。
一、 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為期12個月的掛牌整治,聚焦“人、車、路、企”突出風險隱患,切實推動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明顯好轉,實現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6%以上,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數同比下降,“三超一疲勞”、無牌無證、酒駕醉駕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量同比上升10%以上,不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即“兩降、一升、一個不發生”的總體工作目標。道路隱患整改方面,63處部、省、市、縣四級督辦治理重點隱患路口路段和國道324線、省道337線道路隱患年底前全部完成治理,發生在無中央隔離和路側防護路段的國省道交通事故比例同比下降5%;重點車輛治理方面,“兩客一危”和重型貨車、重型掛車、麵包車檢驗率、報廢率以及重點駕駛人審驗率、換證率、滿分學習率均保持在全省中等以上水平;農村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實體化運作“兩站兩員”,推動農村派出所參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農村地區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量和勸導量同比上升10%;重點交通違法整治方面,五類摩電違法行為查處量同比上升10%,摩電頭盔佩戴率達70%以上,涉摩電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6%以上,貨車超載違法查處量同比上升10%以上,高速公路打擊“三超一疲勞”、疲勞駕駛、超員載客、藍牌兩軸貨車超限超載等違法查處量達到全省平均水平;宣傳教育方面,持續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八進”活動和三年宣教整治行動,強化事故和違法震懾作用,力爭涉及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頭盔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和違法數量明顯下降。
二、工作措施和任務分工
(一)推進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
高位部署推動掛牌整治工作,全面落實省道安辦檔案要求,掛牌期間,揭陽市人民政府是實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整改工作的主體,成立市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支光南同志擔任組長,莊湃澍、李晉龍、陳雪鋒同志任副組長,市相關職能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整治辦公室(與市道安辦聯合辦公),由陳雪鋒同志任主任,方偉斌、黃志雄同志任副主任。整治辦公室抽調宣傳、公安、交通、應急、城管、教育、市監、住建等單位各1名領導和1名業務骨幹成立工作專班,集中辦公開展具體整治工作,抽調期限至解除掛牌止。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參照市做法,強化組織領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市本級和各縣(市、區)整治辦公室負責做好統籌、組織、協調工作;市本級和各縣(市、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整治工作的具體機制、責任人員和經費保障。
市道安辦報請市政府對惠來縣道路交通安全問題實施掛牌整治。掛牌整治期間,惠來縣每月至少組織開展2次交通秩序專項整治統一行動,嚴管嚴查重點車輛和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交通違法行為現場查處量同比上升10%以上,交通事故起數同比下降10%以上。市道安辦對普寧市、榕城區、揭西縣開展專項督辦,由當地政府部署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確保普寧市、榕城區、揭西縣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10%以上。
責任單位:市本級、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各級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二)提升道路安全防護水平
1.開展重點路段隱患排查治理。由屬地政府牽頭,組織交通運輸、公路、公安等職能部門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合理安排財政預算,保障隱患治理工作落到實處。根據市道安辦印發的《關於開展2023年度事故多發和嚴重安全隱患路口路段督辦治理工作的函》(揭道安辦〔2023〕19號),大力推動63處重點隱患路段路口四級督辦治理工作,按照“一點一方案”的要求於年底前全部完成治理。
責任單位:市本級、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以下事項均須市本級、縣(市、區)人民政府、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落實,不逐項列出),市、縣交通運輸局、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城管執法局。
2.開展國省道隱患專項治理。持續深入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針對國道324線、省道337線存在的道路隱患開展治理工作,對全市國省道路側防護欄、中央隔離欄、照明設施缺失、開口過多、標誌標線不完善等問題開展一輪全面排查,其中,惠來國道324線、慈雲實驗中學門口路段、揭東曲溪光大碼頭路口安全隱患突出;對近3年發生亡人事故的187處國省道交通安全設施缺失路段,落實路側防護和中央隔離設施,增加警示燈和警示標誌,切實消除道路安全風險。高速公路運營企業要抓好道路隱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防護設施,提高企業本質安全度。
責任單位:市、縣交通運輸局、公路事務中心、公安局、高速公路運營企業。
(三)強化重點車輛源頭治理
1.全面清理重點車輛和重點駕駛人隱患。完善重點車輛和駕駛人風險隱患管控機制,落實源頭隱患清零制度。運用大數據平台,定期分析重點車輛和重點駕駛人存量隱患,嚴格落實預警機制,持續強力清除重點車輛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多次違法未處理以及重點駕駛人逾期未審驗、逾期未換證、滿分未學習等源頭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實施網上網下精準打擊,利用科技手段實現實時預警和車輛軌跡分析,精準打擊逾期未檢驗、逾期未報廢、系統已註銷上路行駛隱患重點車輛,確保“兩客一危”和重型貨車、重型掛車、麵包車檢驗率、報廢率以及重點駕駛人審驗率、換證率、滿分學習率均保持在全省中等以上水平。
責任單位:市、縣交通運輸局、公安局、教育局、市場監管局、文廣旅體局。
2.強化運輸企業監管。各地交通運輸、公安、住建、應急、文廣旅體部門要對轄區客運、貨運、危化企業和工程建設責任單位安全生產制度落實情況開展全面檢查,壓實相關企業、單位安全主體責任。針對系統標註的高危企業落實專人跟進,每月對客運、貨運、危化企業安全隱患排查行動,逐一督促企業及時清理安全風險隱患,對多次督促仍不整改、隱患存量大的高危企業進行約談,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行政處罰。有效遏制營運車輛交通違法,確保營運車輛交通責任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
責任單位:市、縣交通運輸局、公安局、應急管理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文廣旅體局。
3.加強交通事故深度調查。對一次死亡3人(含)及以上較大道路交通事故一律開展深度調查,做好揭西縣河婆街道“3·21”、惠來縣葵潭鎮“3·23”較大交通事故和汕昆高速“6·9”較大事故深度調查工作,嚴肅追究相關單位、企業、管理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對19起一次死亡2人級以上事故全部開展復盤調查和責任倒查,並依法追究單位、企業、管理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責任單位:市、縣公安局、應急管理局、交通運輸局。
(四)加強農村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強農村交通安全保障。壓實鎮(街)屬地領導責任,全面摸排農村交通安全勸導工作落實情況,最佳化“兩站兩員”布局和設定。持續推進警保合作“兩站兩員”的實體化運作,落實必要的工作經費。落實“七必上”和“四個不少於”勸導工作要求,發動勸導員上路勸導、入戶宣傳,及時勸導、查糾高危交通違法行為。對未落實“兩站兩員”建設和實體化運作的縣(市、區)、鎮街,由市整治辦公室約談相關政府負責同志。交通運輸部門要擴大農村地區客運班車的覆蓋面,切實解決農民出行困難的問題。
責任單位:市、縣財政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揭陽銀保監分局。
2.集中整治農村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加大對交通違法行為的勸導力度, 強化農村派出所參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升農村地區交通安全管理效能。每個鎮(街)每月至少開展一次農村地區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重點整治交通秩序亂、事故多的路段和中心鎮的交通秩序,全面強化國省道穿村過鎮路段、交叉口路段的行車秩序管理,嚴查道路兩側違法停車、違規擺攤等嚴重影響通行秩序的違法行為,確保農村地區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量和勸導量同比上升10%。
責任單位:市、縣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執法局、農業農村局。
(五)加強重點交通違法整治
1.加強摩電車輛源頭管理。組織力量摸查轄區摩電及其駕駛人底數,實行在用摩電戶籍化管理。各縣(市、區)要認真研究推出過渡期管理和摩電車輛以舊換新、獎補報廢等優惠政策,進一步擴大機車、電動腳踏車“帶牌銷售”工作,大力推進機車“送考下鄉”。嚴格落實加油站和維修店不給無牌無證車輛加油和維修的措施。落實交通違法抄告制度,切實加強快遞、外賣等城市配送行業和共享電動車管理。
責任單位:市、縣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執法局、發展和改革局、郵政管理局。
2.加強摩電交通秩序整治。每半月至少開展1次多警種、多部門聯合整治摩電交通秩序統一行動,嚴查無牌無證、超員載客、不戴頭盔、逆向行駛、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等五類涉摩電嚴重違法行為,掛牌整治期間全市摩電五類重點違法行為查處量同比上升10%以上。全市涉摩電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6%以上,普寧市、榕城區、揭西縣同比下降10%以上;全市機車電動腳踏車戴頭盔率達70%以上。
責任單位:市、縣公安局、城管執法局。
3.加強貨車綜合治理。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聯勤聯動聯合執法,形成合力。交通運輸和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協作,全面共享治理貨車超限超載相關數據資源,緊盯貨運源頭單位、國省道、高速公路入口、流動治超路段等陣地和揭東、榕城、惠來等地貨車超限超載問題較為嚴重的地區,嚴格治超聯合執法作業流程,落實攔截、稱重、卸載、處罰措施,嚴查嚴處超限超載車輛,嚴厲打擊工程運輸車違法、“百噸王”,嚴格落實“一超四罰”。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應急管理部門要定期對轄區重點貨運、危運源頭單位開展巡查和檢查,規範貨運、危運車輛合法裝載、配載,檢查貨物裝載監管情況,依法對違規情況採取措施進行整頓。市場監管部門要對企業安裝的稱重設備依法監督管理,督促企業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台賬,加強日常管理。加強高速公路秩序管理,常態化開展高速公路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高速公路運營企業、交通、交警“三方”警情通報和協作機制,第一時間發現超載、勸返超載、就地攔截查處超載貨車。掛牌整治期間,全市貨車超載違法查處量同比上升10%以上,高速公路疲勞駕駛、超員載客、藍牌兩軸貨車超限超載等違法查處量達到全省平均水平。
責任單位:市、縣交通運輸局、公安局、應急管理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管局、高速公路運營企業。
(六)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1.開展公職人員帶頭遵守交規活動。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公職和工作人員要帶頭模範遵守交通法規,積極參與文明交通行動,自覺做到文明出行,並帶動家人、親友、同事和周邊民眾遵守交通法規。要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提醒工作人員不無牌無證駕駛、不酒後駕駛、不違停亂停、不闖紅燈、不逆行、不超員等,駕駛摩電車輛自覺做到有牌證、戴頭盔、限兩人、靠右行。在工作場所張貼宣傳海報,在門口及停車場擺放提示牌,杜絕無牌摩電車輛進入行政辦公區域,對公安交警部門抄告的違反交規的人員,加強教育、督促整改、落實處理。
責任單位:各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提升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針對性。深入推進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升行動,持續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八進”活動,加強農村地區“一老一小"、新駕駛人、進城農民工、營運車輛駕駛人等群體出行安全常識普及教育。紮實開展“安全帶、安全頭盔守護生命”三年宣教整治行動。針對學生和家長群體,教育部門要牽頭開展交通安全進校園主題宣傳活動,組織開展“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全市學校要設定交通安全宣傳欄,每學期開設不少於2次交通安全課,教育提醒學生和接送家長遵守交通法規。
責任單位:市委、縣委宣傳部,市、縣教育局、公安局。
3.擴大交通安全宣傳覆蓋面。要發揮好主流媒體及“兩微一抖”等新媒體力量,加強新媒體矩陣建設及宣傳聯動,廣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持續開展“五大曝光”行動,將今年發生的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製作成典型案例,製作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並在相關媒體、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站、農村地區廣泛播放,引導廣大交通參與者引以為鑑,強化事故和違法震懾作用。健全完善安全提示信息精準推送機制,向不同類型的交通參與者傳送有針對性的行車安全提示警示信息。要圍繞“全國交通安全日”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活動。要夯實交通安全宣傳陣地,每個鎮街至少設定一處固定的交通安全宣傳標語,每個行政村至少設定一處牆體標語板報,村口至少設定一處警示提示標牌。
責任單位:市委、縣委宣傳部,市、縣公安局、交通運輸局、教育局、文廣旅遊體育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掛牌整治工作,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至上的根本要求,也是提升我市交通安全綜合治理水平、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向好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地、各成員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組織部署,各級政府要落實政策及資金支持保障,確保掛牌整治工作順利推進。各地、各成員單位要成立由“一把手”擔任組長的掛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安排專門人員負責此項工作。市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自身職責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並下發各地。
(二)落實齊抓共管。各級整治辦公室要發揮牽頭抓總作用,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確定責任單位、責任人,明確時間節點,全力推進掛牌整治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作配合,對多個部門負責的綜合治理任務,要定期協商,聯合推進。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機制,加大全鏈條監管和跨區域打擊力度,形成強大執法合力。
(三)強化督查推進。市整治辦要圍繞七大項二十小項整治任務和標準,採取日常指導與明察暗訪相結合、例行檢查與專項督導相結合,全面了解掌握工作進度,及時督導發現問題,確保整治工作有序開展。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對工作不力、慢作為、不作為的單位及個人,提請市領導小組進行約談。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地、各成員單位要指定專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整治工作的領導和聯絡員, 6月19日前報送姓名、職務、聯繫方式。要定期梳理匯總,每月25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整治辦。
附屬檔案:1.揭陽市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掛牌整治工作職責分工一覽表
2.揭陽市道路交通安全掛牌整治工作測評項目任務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