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遵義市人民政府的安排,結合我市實際,市人民政府決定從2008年2月20日起至年底,在全市開展為期10個月的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刻汲取近期遵義市發生的幾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克服麻痹鬆懈思想,採取超常工作措施、超常工作力度,以超常的工作作風和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紮實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全力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維護好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市人民政府成立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黃國宏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胡 靜 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
楊 英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陳 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成 員:龍 靜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陳光勝 市監察局局長
吳 會 市安監局局長
趙光躍 市交通局局長
陳山華 市農機局局長
陳 旭 市文體廣電局局長
李 濤 市財政局局長
石茂江 市公安局副局長
王元亮 市監察局副局長
何興燎 市安監局副局長
代靖華 市交警大隊隊長
金傳遠 市公路養護段段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公安局,由石茂江兼任辦公室主任,龍靜、王元亮、何興燎、代靖華兼任副主任,從相關部門抽調專人辦公。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和辦事機構,認真擬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好本地區的道路交通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標和工作重點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落實道路交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和措施,堅決遏制重大交通事故的發生,全力確保年內不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重點
1、強化對駕駛人員的教育、培訓,切實增強駕駛人員的安全行車意識。
2、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各類車輛尤其是客運車輛超速、超員、病車上路、疲勞駕駛、酒後駕駛以及農用車載客等嚴重違法行為。
3、及時排查和整治危險路段。
4、規範客運場(站)的管理,加強對運輸企業內部和車輛保養、檢測場所的整頓、管理。
5、完善和健全道路防護、安全提示等交通標誌設施。
四、工作措施和工作手段
(一)廣泛宣傳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大力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以及“2 . 1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等典型案例,真正做到廣播有聲、電視有影、報上有文、宣傳欄上有圖、公共場所有字,真正做到交通安全宣傳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進村寨、進家庭,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營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宣傳氛圍。宣傳工作要形式多樣,富有成效。
(二)明確責任
1、市、鄉人民政府的責任。市、鄉人民政府對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負總責,主要領導承擔第一責任,分管領導承擔具體責任。要強化縣鄉道路交通監管,加大路面執勤執法力度,有效整治安全隱患。從現在起,凡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2、相關部門的責任。按照部門職能分工,交通部門主要負責運輸企業的管理、客運車輛安全檢測把關、駕駛員的監督、各類運輸場(站)和保養場的管理以及縣、鄉道危險路段的排查和整治等;公安交警部門負責路面執勤執法、對車輛違法行為予以從嚴查處;公路部門負責職責範圍內國、省道危險路段的排查和整治、超限治理、路面的清理整頓;農機部門負責強化農用車及其駕駛員的源頭監管,加大鄉村道路農用車載人的整治力度;城管部門負責市區計程車、公共汽車及其駕駛員的源頭監管;安監部門負責加強交通安全監督,會同公安、交通等部門依法追究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和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企業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各類運輸企業要強化安全管理,落實主體責任,有效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從現在起,凡發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 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依照各自的職責和責任,從每個環節層層倒查追究部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責任。凡運輸企業發生人員死傷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企業主管領導、分管領導及有關人員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
(三)依法嚴管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要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進行認真研究分析。做到依法從重、從嚴、從快查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具體操作上要做到頂格處理,用好各項法律法規,做到重拳出擊、打出聲勢、收到實效。對下列當前七類特別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要做到從嚴處罰,決不手軟。
1、客運車輛超員、超速行駛的,貨運車輛超載的;
2、駕駛的營運客車與證照要求車型不符的;
3、駕駛存在故障隱患的客運車輛上路運營的;
4、無證駕駛機動車的;
5、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6、農用車(低速載貨汽車)違法載人的;
7、機車違法超員載人的。
(四)完善勤務制度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從現在起,要處於臨戰狀態,根據氣候、車流量、車輛運行時間、易發生事故地段等情況,做到勤務跟著流量走、工作跟著形勢變化走、任務跟著重點走,全力提高工作實效。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相關工作部門要認真研究解決路面執勤執法力量薄弱的問題,確保足夠的隊伍上路執勤。
(五)加強督促檢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分片包路,深入基層進行督促檢查,確保道路交通整治行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有關部門要沉到基層進行監督檢查,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問題,指導、督促各項工作的落實;安監、監察等部門要加強對各級、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同時,市人民政府將組成工作督導組,對各地工 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門的督導檢查,對組織不力、措施不硬、工作效果不明顯的,將及時通報,嚴肅處理。
五、工作步驟
本次道路交通專項整治行動共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2月25日—2月29日)
主要任務: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總體部署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層層動員,分解落實任務。同時,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好各類宣傳活動。
(二)集中整治(3月1日- 4月25目)
主要任務:針對5個工作重點,按照職責分工,分別對人、車、路、場(站)等要素有針對性地開展整治行動,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到實處並收到明顯效果。
(三)鞏固成果( 4月25日- 11月30日)
主要任務:一是建章立制,探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二是規範道路交通執勤執法勤務模式;三是積極推行客運車輛安裝GPS衛星定 位監控系統等道路交通安全技術設施;四是集中力量整治頑症,繼續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實行專項治理,從根本上達到鞏固成果的目的。
(四)總結評比(12月1日 - 12月25日)
主要任務:總結經驗,兌現獎懲。各級、各部門要寫出總結報告,及時上報市政府“整頓辦”(市交警大隊),對工作卓有成效的部門將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對工作滯後的部門按有關規定予以懲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尤其是“一把手”要清醒認識當前道路交通安全的嚴峻形勢,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立即行動起來,層層分解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做到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部門協同配合,確保本次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加大人、財、物投入力度。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部門要根據整治工作的實際需要,加大投入,確保重點工作取得實效。對協勤力量薄弱、危險路段整治經費投入不足等制約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高度重視,並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三)加強信息反饋。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每個工作階段的要求,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本次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重大情況隨時上報。專項治理工作結束後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