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農藥製造工業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農藥製造工業》是2017年9月29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農藥製造工業
  • 標準號:HJ 862-2017
  • 實施日期:2017-09-29
  • 發布日期:2017-09-29
  • 技術歸口:環境保護部
  • 批准發布部門:生態環境部
起草單位,適用範圍,

起草單位

環境保護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指導農藥製造工業排污單位填報《排污許可證申請表》及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申報系統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同時適用於指導核發機關審核確定農藥製造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許可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農藥原藥製造、主要用於農藥生產的農藥中間體製造、農藥製劑加工排污單位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許可管理。 農藥製造工業排污單位中,執行GB 13223 的生產設施和排放口適用《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對於執行GB 13271 的生產設施和排放口,參照本標準執行,待鍋爐工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發布後從其規定。 本標準未作出規定但排放工業廢水、廢氣或者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農藥製造工業排污單位其他產污設施和排放口,參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總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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