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就國家生態環境標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工業噪聲(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工業噪聲
- 發布單位: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2年12月,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就國家生態環境標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工業噪聲(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2022年12月,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就國家生態環境標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工業噪聲(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發展歷程2023年7月26日,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主持召開部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排污許可證...
第十三條【許可排放量】許可排放量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規定的重點污染物許可排放量核算方法、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及其批覆檔案、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以及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從嚴確定。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
HJ 1200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工業固體廢物(試行)《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令 第 24 號)《關於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環境保護部公告 2013 年 第 14 號)《關於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
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中記錄的排污許可證相關電子信息與排污許可證正本、副本依法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條 環境保護部制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環境管理台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技術規範、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污染防治...
最佳化排污許可技術體系,開展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制修訂,推進重點行業自行監測和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制修訂。加大基礎研究力度。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等關鍵技術研究,研究“污染源排放—環境質量目標—污染物允許排放量”的系統回響...
排污單位承諾執行更為嚴格排放濃度的,應當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第十七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已依法分解落實到排污單位的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及其審批意見,核定排污單位的許可排放量。
發布工業噪聲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或進行排污登記,並加強監管;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單位依證排污,按照規定開展自行監測並向社會公開。依據《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辦法》,推進設區的市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二)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重點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批准檔案、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其中,排污單位生產經營場所位於未達到國家環境質量標準的重點區域、流域的,還應當...
6.將第七條修改為“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污染物排放許可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在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填報信息,並在平台上向具有核發許可權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交申請。”7.將第十條修改為“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受理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的申請...
原環境保護部2017年9月發布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紡織印染工業》(HJ861-2017)中明確指出,企業和環保部門在填報和審核排污許可證申請材料時,需參考行業可行技術來判斷企業是否具備符合規定的防治污染設施或污染物處理能力。...
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 HJ 1034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廢棄資源加工工業 HJ 1186 廢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範(試行)HJ 1200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工業固體廢物(試行)HJ 1259 危險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