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環境衛生管理業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環境衛生管理業》(HJ 1106-2020)是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技術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環境衛生管理業
  • 發布單位:生態環境部
  • 實施時間:2020年2月28日 
正式發布,內容簡介,

正式發布

為加速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健全技術規範體系,指導各行業排污許可證的申請與核發,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環境衛生管理業》(HJ 1106-2020)總計十項技術規範。

內容簡介

環境衛生管理業涉及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處理污泥、城鎮糞便等與人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具有產生量大,利用和處置工藝多樣的特點,目前僅發布了有關生活垃圾焚燒的排污許可技術規範。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污許可技術規範的發布,填補了生活垃圾(含餐廚廢棄物)、生活污水處理污泥、城鎮糞便集中處理(包括填埋、好氧、厭氧處理工藝)和垃圾轉運站等治理方式和治理工藝的產排污情況和許可管理要求的空白,對規範和指導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以及地方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排污許可證審核工作具有重要意義。由於本規範涉及的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污單位廢水排放量變化較大,不同排污單位之間水量差異也較大,特別是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的產生量波動較大,同時受氣候、季節等因素影響較大,廢水許可量難以確定。因此,本規範將填埋場廢水排放口定為主要排放口,但僅許可排放濃度,對許可排放量不做要求,排污單位應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同時應核算實際排放量。其他排污單位排放口均為一般排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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