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製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農藥製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農藥製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27-2020)2021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農藥製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27-2020)規定了農藥製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現有農藥製造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農藥製造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該標準也適用於供農藥生產的農藥中間體企業及其生產設施,以及農藥研發機構及其實驗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藥製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外文名: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pesticides industry
  • 標準號:GB 39727-2020
  • 標準類別:環保
  • 發布日期:2020-12-24
  • 實施日期:2021-01-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Z70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40.40
  • 歸口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 狀態:現行
  • 性質:強制性國家標準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修訂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2019年11月04日,《農藥製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193429-Q-467)項目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提出並歸口。
2020年12月24日,《農藥製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27-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發布。
2021年1月1日,《農藥製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27-2020)開始實施。

修訂依據

《農藥製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27-2020)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促進農藥製造工業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制定該標準。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北京全華環保技術標準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那陽。

標準目次

前言
II
1.適用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2
4.有組織排放控制要求
5
5.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
7
6.企業邊界污染物監控要求
11
7.污染物監測要求
11
8.實施與監督
13
附錄A(資料性附錄)常見農藥中間體品種
14
附錄B(資料性附錄)農藥製造工業排放的典型大氣污染物
15
附錄C(資料性附錄)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監控要求
17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農藥製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27-2020)規定了農藥製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現有農藥製造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農藥製造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後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該標準也適用於供農藥生產的農藥中間體企業及其生產設施,以及農藥研發機構及其實驗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

引用檔案

GB 37822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
GB/T 4754-2017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
GB/T 8017 石油產品蒸氣壓的測定—雷德法
GB/T 14669 空氣品質—氨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
GB/T 14678 空氣品質—硫化氫、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GB/T 15516 空氣品質—甲醛的測定—乙醯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採樣方法
HJ/T 2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化氫的測定—硫氰酸汞分光光度法
HJ/T 28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氰化氫的測定—異煙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HJ/T 30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氯氣的測定—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HJ/T 31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光氣的測定—苯胺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32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酚類化合物的測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 3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丙烯腈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 38 固定污染源廢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碘量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 75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範
HJ 77.2 環境空氣和廢氣—二噁英類的測定—同位素稀釋高分辨氣相色譜—高分辨質譜法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範
HJ 533 環境空氣和廢氣—氨的測定—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
HJ 547 固定污染源廢氣—氯氣的測定—碘量法
HJ 548 固定污染源廢氣—氯化氫的測定—硝酸銀容量法
HJ 549 環境空氣和廢氣—氯化氫的測定—離子色譜法
HJ 583 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固體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法
HJ 584 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氣相色譜法
HJ 604 環境空氣—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直接進樣—氣相色譜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44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吸附管採樣—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83 環境空氣—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HJ 688 固定污染源廢氣—氟化氫的測定—離子色譜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 732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採樣—氣袋法
HJ 734 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固相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759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罐採樣/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836 固定污染源廢氣—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HJ 944 排污單位環境管理台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技術規範 總則(試行)
HJ 987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農藥製造工業
HJ 1079 固定污染源廢氣—氯苯類化合物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 1131 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硫的測定—攜帶型紫外吸收法
HJ 1132 固定污染源廢氣—氮氧化物的測定—攜帶型紫外吸收法
《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8號)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9號)
《固定污染源廢氣中非甲烷總烴排放連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環辦監測函〔2020〕90號)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農藥製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27-2020)標準的實施每年可實現約20萬噸VOCs減排量,對改善環境空氣品質具有積極作用,同時可有效減少排放到環境中的有毒有害及惡臭物質,有利於保護周邊公眾健康,減少惡臭異味擾民問題。其次通過該標準實施,嚴格環境準入的要求,進一步促進行業公平競爭,有效解決“劣幣驅逐良幣”問題,推動行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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