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總則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總則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總則》(HJ 942-2018)是2018年2月8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行業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總則》(HJ 942-2018)規定了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填報要求,許可排放限值和實際排放量的確定與核算方法,以及自行監測、環境管理台賬、污染防治可行技術的原則等要求。適用於指導排污單位填報《排污許可證申請表》等相關信息和核發環保部門審核確定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許可要求。

基本介紹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價值意義,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排污許可工作的推進,在排污單位申報和各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的編制過程中,出現了地方自行增加的行業無指導性規範,各行業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編制格式、管理原則等不一致等實際問題。2017年初,為指導其他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的編制以及無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的企業填報,保證申請與核發原則要求的統一,滿足排污許可改革的總體要求,亟待本標準出台。鑒於上述原因,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下同)規劃財務司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申請綠色通道,將本標準列入2017年度環境保護標準計畫。該項目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承擔,成立了該標準編制組。

編制進程

  • 起草階段
2017年2月27日,該標準編制組組織召開專家諮詢會,邀請行業專家和管理部門對初稿進行討論,最終確定了適用範圍、排污許可證填報要求、許可排放限值核定方法、自行監測管理要求等,最佳化了工作程式;3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大氣環境管理司在北京組織召開了各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編制組集中研討會,就總則中的許可限值核定、特殊情況許可排放量確定、達標判定、實際排放量核算等關鍵技術問題結合各行業需求展開了細緻的研討,進一步完善了規範內容;3月-8月,該標準編制組根據諮詢會意見,對規範內容進行了修改,修改完成後針對重點難點問題,再次徵求了製革、電鍍、印染等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編制組的意見,綜合各相關意見進行了多次修改,形成了《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總則》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18年2月8日,行業標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總則》(HJ 942-2018)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發布。同時,行業標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總則》(HJ 942-2018)實施。

制定依據

行業標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總則》(HJ 942-2018)是按照國家排污許可制度頂層設計總體要求,參照《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和《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結合各行業產排污特點、排放標準、環境管理、監測等要求的思路、框架內容而形成的。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起草人:杜蘊慧、董崢、趙軍、吳亮、劉大鈞、柴西龍、吳鐵、許紅霞、沙克昌。

標準目次

前言
1適用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填報要求
2
5產排污環節對應排放口及許可排放限值確定方法
6
6可行技術要求
8
7自行監測管理要求
10
8環境管理台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編制要求
10
9實際排放量核算方法
10
10合規判定方法
13
附錄 A(資料性附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程式
1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行業標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總則》(HJ 942-2018)規定了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填報要求、許可排放限值確定、實際排放量核算和合規判定的一般方法,以及自行監測、環境管理台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等環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排污單位污染防治可行技術的原則要求。適用於指導排污單位填報《排污許可證申請表》及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以及指導核發環保部門審核確定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許可要求。

引用檔案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採樣方法
HJ/T 55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 75 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範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範
HJ/T 356 水污染源線上監測系統數據有效性判別技術規範(試行)
HJ/T 397 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範
HJ 608 排污單位編碼規則
HJ 819 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
HJ 944-2018 排污單位環境管理台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技術規範總則(試行)
《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 第48號)
《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
《排污口規範化整治技術要求(試行)》(國家環保局 環監〔1996〕470號)
《未納入排污許可管理行業適用的排污係數、物料衡算方法(試行)》(環境保護部公告 2017 年第81號)
參考資料:

價值意義

行業標準《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總則》(HJ 942-2018)有利於指導其他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的編制以及無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的企業填報,保證申請與核發原則要求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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