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煉焦化學工業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煉焦化學工業》是2017年9月13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煉焦化學工業
  • 標準號:HJ 854-2017
  • 實施日期:2017-09-13
  • 發布日期:2017-09-13
  • 技術歸口:環境保護部
  • 批准發布部門:生態環境部
起草單位,適用範圍,

起草單位

山西晉環科源環境資源科技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指導煉焦化學工業排污單位(生產焦炭、半焦產品為主的煤炭加工行業和鋼鐵等工業企業煉焦分廠)填報《排污許可證申請表》(環水體〔2016〕186 號中附屬檔案2)及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同時適用於指導核發機關審核確定排污許可證許可要求。本標準適用於煉焦化學工業排污單位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許可管理。煉焦化學工業排污單位中,對於執行GB 16171 的生產設施和排放口,適用《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煉焦化學工業》;對於執行GB 13223 的生產設施和排放口,適用《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在《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鍋爐》發布前,熱水鍋爐和65 t/h 及以下蒸汽鍋爐參照本標準執行,發布後從其規定。本標準未作出規定但排放工業廢水、廢氣或者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煉焦化學工業排污單位其他產污設施和排放口,參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總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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