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化肥工業-氮肥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化肥工業-氮肥》是2017年9月29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化肥工業-氮肥
  • 標準號:HJ 864.1-2017
  • 實施日期:2017-09-29
  • 發布日期:2017-09-29
  • 技術歸口:環境保護部
  • 批准發布部門:生態環境部
起草單位,適用範圍,

起草單位

環境保護不環境工程評估中心。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指導氮肥工業排污單位填報《排污許可證申請表》(環水體〔2016〕186 號中附屬檔案2) 及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適用於指導核發機關審核確定氮肥工業排污許可證許可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氮肥工業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的排污許可管理,包括生產合成氨和以 合成氨為原料生產尿素、硝酸銨、碳酸氫銨以及醇氨聯產的生產企業或生產設施。 氮肥工業排污單位中,執行GB 13223 的生產設施和排放口適用於《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 發技術規範》(環水體〔2016〕189 號附屬檔案1);執行GB 13271 的生產設施和排放口參照本標準執行, 待《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鍋爐工業》頒布後,從其規定。 本標準未做出規定,但排放工業廢水、廢氣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氮肥工業排污單位的其他產污設施 和排放口,參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總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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