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條例》是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印發的檔案。
1997年1月10日成都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7年4月7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條例
- 頒布時間:1997年04月07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4月07日
- 頒布單位:成都市人大常委會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條例》是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印發的檔案。
1997年1月10日成都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7年4月7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准。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條例》是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印發的檔案。1997年1月10日成都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1997年4月7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根據1999年6月1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9年9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
第二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的原則和幹部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要求,嚴格依照憲法、法律規定的程式辦理。第二章 任免範圍 第三條 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省人大常委會根據省長的提名,決定省人民政府副...
第一條 為保證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以及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結合委員會實際,制定本規則...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決定在2007.10.23由成都市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成都市人大常委...
第一條 為了規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健全制定地方性法規的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地方性法規,是指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經四川省...
第一條 為保障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四川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規定,結合成都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市人大常委會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依法...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規定》是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印發的檔案。 1994年6月24日四川省成都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94年7月26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規定 ...
第七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應當加強調查研究,按規定參加常委會組織的視察、執法檢查等活動。第八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應當保持清正廉潔,嚴守國家機密,維護國家尊嚴和利益。第九條 本守則自通過之日起施行。修訂的守則 (2000年9月15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
(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及人事任免,分別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報告和提請,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決定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後,應將材料於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前七天送交市人民...
2010年12月22日成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11年3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條例》的決定 頒布時間 2011年0...
(四)討論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及其他重要事項;(五)討論決定以市政府名義發布的重要決定、命令、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檔案;(六)分析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形勢;(七)討論決定有關人事任免、獎懲事項;(八)研究其他須經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的其他事項。市政府常務會議一般每周召開一次,...
以集體行使職權的形式統一形成國家意志,決定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其實質就是通過法定程式,把人民享有的管理國家的權力交給人民可以信賴的“公僕”代為行使,具有很強的法律性,是受到國家憲法和法律保障的權力。法律對於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任免權的各種形式、程式等,都作了嚴格的規定。
1990年6月22日成都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1990年9月5日四川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根據2012年8月31日成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2012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
(2010年12月22日成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11年3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廢止《成都市人才市場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類別)20110325(批准時間)
2006年5月26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2007年7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的規定〉的決定》修...
地區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和委員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委員會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 地區工作委員會根據需要,設立辦事機構,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工作人員,辦事機構的負責人由地區工作委員會任免。 第四條 地區工作委員會討論問題、議定事項...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全面推進依法治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
2002年1月18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四川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修...
批准任免 這是地方組織法第八條規定的,在地方各級人代會行使選舉權時,“選出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同時,地方組織法第十條、第二十七條也分別規定,對檢察長的罷免或接受辭職,都要得到上一級人大常委會的批准。也就是說,地市級以上人大常委會...
2005年11月25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由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於2005年6月29日通過,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於2005年11月25日批...
地區工作委員會根據需要,設立辦事機構,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工作人員。辦事機構的負責人由地區工作委員會任免。第四條 地區工作委員會討論問題、議定事項,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第五條 地區工作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一)督促、檢查憲法、法律、法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以及省人民代表...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經2006年5月26日四川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通過,2017年9月22日四川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6次會議修正。該《條例》共22條,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1-2] 中文名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 頒布單位 四川省人民代表...
1995年4月26日四川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4次會議通過的《四川省各級人大常委會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規定》和2006年5月26日四川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通過、2007年7月27日四川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修正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的規...
該《規定》分總則,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提出,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交辦,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的監督檢查,附則6章程33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6月11日成都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7次會議通過、2006年8月10日成都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26次會議修改的《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
市和區(市)縣政府,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管委會的重大行政決策(以下簡稱決策)適用本規定。政府的人事任免及內部管理,不適用本規定。擬訂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政府規章,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第三條 決策原則 決策應當遵循科學、民主和...
現任四川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主任:王曉暉 人事任免 2019年1月19日,四川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選舉彭清華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機構簡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從1979年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常務委員會,作為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
《重慶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工作條例》是2004年6月3日由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頒布的條例。該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重慶市實際進行制定,保障重慶市各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