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人事任免權

人大人事任免權,是指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代表人民的意願,對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及其組成人員進行選舉、任命、罷免、免職、撤職等諸種權力。人民代表大會依法享有人事任免權,是人民當家作主、行使管理國家權力的一種重要形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大人事任免權
  • 享有:人事任免權
  • 屬於:政治
  • 國家:中國
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任免權,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在發揚民主、聽取人民民眾意見的基礎上,有組織、有秩序地實行高度集中,以集體行使職權的形式統一形成國家意志,決定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其實質就是通過法定程式,把人民享有的管理國家的權力交給人民可以信賴的“公僕”代為行使,具有很強的法律性,是受到國家憲法和法律保障的權力。法律對於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任免權的各種形式、程式等,都作了嚴格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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