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決定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決定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決定在2007.10.23由成都市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7年10月23日
  • 實施時間:2007年10月23日
  • 頒布單位:成都市人大常委會
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6年10月27日通過,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於2007年9月27日批准,特此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7年10月23日
2006年10月27日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2007年9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廢止《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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