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權益保護條例》的決定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權益保護條例》的決定

2010年4月15日由成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10年7月24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權益保護條例》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0年08月17日
  • 實施時間:2010年08月17日
  • 頒布單位:成都市人大常委會
(2010年4月15日由成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2010年7月24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成都市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權益保護條例〉的決定》已於2010年4月15日由成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於2010年7月24日經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年8月17日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廢止《成都市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權益保護條例》。
地方性法規(類別)
20100724(批准時間)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