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內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施辦法》是懷化市出台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內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施辦法
- 實施地區:懷化市
《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內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施辦法》是懷化市出台的地方法規。
《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內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施辦法》是懷化市出台的地方法規。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妥善解決懷化城市規劃區內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和長遠生計問題,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勞動保障廳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
懷化市城市規劃區集體土地與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依法規範懷化市城市規劃區集體土地與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工作(以下簡稱徵收安置工作),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各項建設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
房屋徵收部門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其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第六條 市、區人民政府及懷化經開區管委會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房產管理、城管執法、人力資源社會...
第一條 為規範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湖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等...
第十六條 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經開區管委會負責落實現房安置的房源。第十七條 徵收安置機構協調辦理安置房屋的不動產權證。第四章 城市規劃區外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安置標準 第十八條 城市規劃區外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以戶為單位...
懷化市市本級城市規劃區內徵收補償安置按照《懷化市城市規劃區集體土地與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辦法》(懷政發〔2014〕2號)執行,安置資格確定按本辦法執行。本辦法頒布施行前,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已批准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並已實施的按原批准方案...
《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征地預留地管理辦法》是為規範征地預留地管理,進一步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妥善解決被征地農民生產生活問題而制定的檔案。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征地預留地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征地預留地管理,進一步完善...
《懷化市城市規劃區劃地安置遺留問題處理辦法》是為規範劃地安置村民安置區建設與管理制定的辦法。第一條 為規範劃地安置村民安置區建設與管理,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土地資源最佳化配置和高效集約節約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
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辦公室負責市、區安置房的統一管理,並對鶴城區人民政府、懷化經開區管委會安置房的統籌、管理和使用工作進行指導。市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房產管理、發展改革、規劃、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做...
(二)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原則上以本《指導意見》下發後城市規劃區內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為對象,其中以大齡和老齡被征地農民為社會保障重點,以勞動年齡段內的被征地農民為就業培訓重點。同時,各地要因地制宜、量力而...
八、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劃建設征地,實際耕地面積低於0.3畝的農民,不適用本辦法。九、本實施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以後上級出台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如比本辦法更優惠,按上級政策執行。十、原《興國縣失地農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科 擬訂全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基本辦法、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籌集、給付條件、給付標準和養老保險關係轉移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制度、運營...
各區人民政府將市人社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提供的用地《土地類別、面積及金額匯總表》《土地類別、面積及金額計算表》、保障對象花名冊、征地安置方案公告等資料分發給被征地村(社區),依照《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式...
建立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與規劃、財政、公安、審計、監察委員會、農業農村等部門以及各區人民政府、邵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城市建設投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組成。
村(居)委會匯總造冊,經鄉鎮初審,縣人社局複審確認後,再進行就業服務培訓,並根據《炎陵縣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辦法(試行)》按1000元/人給予適當補助,補助資金由縣人社局向縣財政局申請,從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支出戶撥付到...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應當遵循即征即保、應保盡保、分類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則,與促進就業相結合,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
和計畫生育部門規定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設定標準》等;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生育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取得《湖南省服務價格登記證》,並經價格主管部門檢查合格;嚴格執行《湖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及有關規定...
相關鄉鎮對縣城規劃區內因征地導致人均耕地少於0.2畝(含0.2畝)的村(居)民小組進行摸底,宣傳相關政策,動員相關村組以組為單位補繳被征地農民保障金(即被征土地25%的土地補償費),申請納入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均耕地面積的...
第九條 縣人民政府要把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工作作為一項民生工程來抓。勞動保障部門作為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具體辦法的擬定和組織實施;財政部門負責社會保障補助資金籌集及監管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在...
《鳳岡縣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辦法(試行)》是一條管理辦法,從2005年7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條為切實做好我縣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遵義市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新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
為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做好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保障工作,根據《眉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眉山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眉府發〔2016〕24號)檔案精神,本著“誰失地、誰參保”的原則,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