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經2014年11月18日慶陽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修訂通過,2014年11月18日慶陽市人大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號公布。該《守則》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慶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
- 公布機關:慶陽市人大常務委員會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通過時間:2014年11月18日
- 公布時間:2014年11月18日
- 施行時間:2014年11月18日
《慶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經2014年11月18日慶陽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修訂通過,2014年11月18日慶陽市人大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號公布。該《守則》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慶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經2014年11月18日慶陽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修訂通過,2014年11月18日慶陽市人大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號公布。該《守則》自通過之日起執行。公告慶陽市人大常務委員會...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機構負責編制立法規劃和擬訂年度立法計畫,並按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要求,完成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畫的落實。立法規劃和立法計畫項目在實施中需要調整的,由主任會議決定。第四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是為了規範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活動,保障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職權,提高議事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
慶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慶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甘肅省慶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現任領導 主任:趙立新 副主任:何瑞蓮、梁世剛、葛宏、錢文科、連鍇 秘書長:李曉虎
第八條 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時,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的負責人應當列席會議。不是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委員...
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議事活動,保障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職權,提高議事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
第九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違反本守則的,應當向常委會會議作出檢查。第十條 本守則自通過之日起施行。2003年4月10日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同時廢止。地方性法規(類別)...
1998年10月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守則 第一條 為加強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華...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 (1993年7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訂)第一條 為了加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自身建設,使常務...
第十條 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的時候,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負責人列席會議。不是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工作...
如果議題中有重要的地方性法規案,應將地方性法規草案於會議召開前送達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臨時召集的會議,可以不受上述時間限制。第七條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時,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負責人列席會議;省人民代表大會...
2023年7月25日,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的決定》。修改 2023年7月25日,四川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四川省...
為了加強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織制度建設,使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依據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守則。第二條 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維護人民的根本利益,...
慶城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現內設“四委一辦”,即:法制工作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和人大辦公室。現任領導 主任: 苟愛仁 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朱天罡 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吳宏 縣...
《慶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經2014年11月18日慶陽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修訂通過,2014年11月18日慶陽市人大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號公布。該《規定》共18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思想、組織、制度和作風建設,使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依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守則。第二條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
第二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修改、廢止地方性法規,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的地方性法規和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自治條例、單行條例,適用本規則。第二章立法準備...
第十三條在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自治區主席、副主席,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提出辭職,常務委員會決定接受辭職後,報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備案。自治區...
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制度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憲法、法律和《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制定本守則。第二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必須高舉...
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8月3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組織制度建設...
第五十四條 常務委員會通過的關於接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和省人民政府省長、副省長,省監察委員會主任,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辭職請求的決定,應當依法報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備案。其中...
2000年9月22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制度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依法履行職責,依據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守則。第二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
不是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省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常務委員會辦事機構和有關工作機構負責人列席會議。常務委員會可以邀請市、州和部分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或者副主任1人,部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017年3月30日甘肅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立法準備 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 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 第五章 地方性法規...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修正案是1999-01-07發表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2201 【發布文號】【生效日期】1999-01-07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修正案 (...
(2014年11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制度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依據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常委會的工作實際,制定本守則。第二條 常委會...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自身建設,保證常委會及其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依據憲法、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常委會工作實際,制定本守則。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 (2015年9月26日河南省第...
市人大曾在2003年出台了常委會組成人員守則,2008年作了修訂。在起草履職規定時,參考了《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的有關規定,借鑑了全國人大和其他省區市人大較成熟的做法,結合市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實際,起草了履職規定...
(2020年6月11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2023年5月31日甘肅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修正) 第一條 為了做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工作,根據《...
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委員長,副委員長若干人,秘書長,委員若干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中,應當有適當名額的少數民族代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並有權罷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