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根據“三定”方案,慈谿市農業局是主管農業和
農村經濟發展的市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及寧波市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農業中長期、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管理現代化農業園區建設;審定農業重大科技項目;負責
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建設,抓好農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和技術
職稱評審。
八、組織實施對海洋的綜合管理,負責淺
下屬機構
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
⒈貫徹執行有關農業法律、法規及規章,開展農業執法宣傳工作,提高全社會農業法制意識。
⒉擔負保衛森林資源安全、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具體包括查處盜伐、濫伐、
非法收購林木案件;非法侵占林地案件;放火、失火毀林案件;非法狩獵、
獵捕、
殺害、
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陸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案件等。
⒊開展農藥、種子、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生產、經營、使用監管和檢查,查處違法案件。
⒋開展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及疫情監測和畜產品安全管理工作,種畜禽監管,查處違法案件。
⒌開展植物和森林植物的檢疫、防控有害生物的入侵,負責檢疫對象的封鎖、控制和撲滅工作,查處違法案件。
⒍開展對海域使用、海淡水捕撈、水產種苗、漁船安全等方面的監管,核發漁船登記檢驗等各類證書,保護漁業水域環境及水生野生動物,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⒎受理民眾舉報投訴,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農資舉報電話:12316 ;
森林資源保護舉報電話:12119 。
⒏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及其他工作。
研究制訂全市農業種植業生產發展規劃,提出綜合配套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研究、培訓、推廣和名特優新作物新品種的引進、品種比較、選育、示範、推廣工作;掌握了解全市農業種植業生產情況,及時提出階段性生產意見,指導面上生產;參與綠色
農產品基地、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做好技術指導等服務工作;參與全市主導農產品標準化制訂,抓好主導農產品的
標準化生產工作。中心依託市農業科技創新園,共享園內先進的試驗示範基地、標準大棚、組培室等現代農業設施,開展新品種新技術的試驗示範。
三、林特技術推廣中心
1、指導、參與實施對森林資源與生態環境實施動態監測,推進生態建設、
生態安全、
生態文明。為增加林業資源總量,促進可持續發展提供科技支撐;為提高生態工程建設水平,確保國土生態安全提供技術支撐。
2、指導實施林業分類經營、各類
生態公益林和商品林建設、新造林地培育管理、林相改造、現有低產低效
林更新復壯。
3、指導、參與編制林特產業發展規劃,搞好生產力布局,以較高起點把林業產業辦成既有數量又有質量、既有規模又有效益的新型產業。
4、了解掌握全市林特產業情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研究解決存在問題。指導林特產業結構調整、示範基地建設、林業綜合開發,推進水果、茶葉、竹筍、種子、種苗等林特產業發展。
5、指導組織推進
林業產業化經營,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培植引導發展花卉苗木、森林食品、森林旅遊、木本藥材等新興產業,努力培育新的林業經濟成長點。組建完善梨業、花卉、楊梅產業協會,培育竹筍、茶葉等專業合作組織,促進貿工林一體化龍型經濟發展。
6、結合本市林特生產實際,開展課題研究、
科研協作和項目攻關,研究解決林業生態建設、產業發展中的重大技術難題,推進林特科技進步,促進林業兩大體系建設。
7、負責林特生產新技術和新品種的引進、試驗、儲備、示範,加快林特適用先進技術和優良品種的推廣步伐,提高林特產品質量和效益。
8、制訂完善林特技術標準體系和林特
產品標準體系,並指導實施、貫徹執行。加快林特生產規範化和標準化進程。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畜牧獸醫技術推廣中心
承擔依法實施動物防疫職責;負責實施全市
重大動物疫病的監測、預警、預報、
流行病學調查及疫情報告等工作;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動物疫病預防、
控制計畫及政策措施;研究制訂產業發展規劃;承擔全市畜牧獸醫技術推廣職能;負責對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活動的事後日常管理工作。
五、水產技術推廣中心
水產養殖試驗示範以及先進適用養殖技術的推廣套用;漁業公共信息發布及漁業技術諮詢服務;各類漁業人員的專業培訓;水產養殖病害及疫情的監測、預報和防治;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
漁藥和飼料的科學使用指導及水產品生產過程中的質量安全的檢測、監測;水產種苗質量檢測、水生動物防疫檢疫以及良種引進選育;指導各鎮漁業技術單位(或漁業技術人員)開展漁業技術推廣工作。
六、農業監測中心
從事農作物病蟲草鼠等有害生物的預測預報和防治技術指導、土肥水資源監測和植保土肥新技術的試驗研究培訓推廣及農產品安全檢測等工作。
七、農業科學研究所
農業科學技術研究及推廣,重點研究領域:棉花育種、
鹽鹼地綠化研究、國家農作物新品種
區域試驗及瓜果、蔬菜引種試驗與展示。
海灘涂和內陸水域的漁業開發利用。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農業局設立辦公室、人事科教科、
經營管理科、資金項目科、法規科(
海洋管理科)、農業產業科、林業科、漁業科。局機關科室及部分履行管理職能的局屬各單位按工作需要合理設定崗位。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機關工作:負責綜合性報告、檔案的起草工作;做好農業信息的組織、編報工作;牽頭辦理上級督查事項;制訂、實施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財務、
文秘、檔案、信訪等工作。
二、人事科教科
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職務評聘、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局紀檢監察工作;協助做好局安全生產工作;制定農業科技培訓計畫;組織開展農業科技研究和調研,負責農技人員繼續教育和農民農技知識培訓;負責做好農業科技項目的審核、申報和服務工作。
四、資金項目科
負責監管國有農林場、企業的財務和國資運行;參與市場農業發展基金管理,負責農業財政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協助做好農村小額貸款的擔保;指導市農業投資服務中心安全運作。
五、行政審批科
六、農業產業科
制定實施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指導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做好農產品、農業
項目招商推介工作;負責
外向型農業發展工作,指導農產品開發和品牌建設;抓好農業產業協會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牧業
產業布局、示範園區建設;指導做好農產品
標準化管理工作;指導農牧業
適用技術與新品種的引進、推廣工作;負責農業綜合信息的分析、發布;負責編制農牧業報表。
七、林業科
做好林業生產項目的申報立項工作;做好林地、森林資源和木材採伐、運輸的管理工作;協調山林糾紛、林業技術推廣工作。
八、海洋漁業科
指導全市漁業養殖,產業結構調整;組織水域養殖容量調查,編制水域養殖布局規劃;組織實施
漁業資源保護、
海洋捕撈許可管理;做好水產
養殖證、苗種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市漁業項目的申報、立項工作;負責全市漁業科技成果推廣和漁業
統計報表、漁業信息發布;組織實施
海洋功能區劃、海域使用規劃;負責海洋使用管理、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實施海域使用證制度和
海域有償使用制度;負責協調海洋資源管理、
海洋開發工作、海洋
環境監察;負責海洋信息發布工作。
辦公地址
慈谿市明州路81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