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營商環境全面提質年工作方案

《怒江州營商環境全面提質年行動方案》已經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辦公室於2023年5月17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怒江州營商環境全面提質年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5月17日
  • 發布單位: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持續最佳化營商環境,不斷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推動全州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按照《雲南省營商環境全面提質年行動方案》要求,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圍繞打造“怒江效率”“怒江服務”“怒江誠信”營商環境新品牌,著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推動全州營商環境全面提質。
二、工作目標
圍繞省、州打造一流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畫,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融入新發展格局,深化重點領域改革、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提升服務能力與質效,著力加強營商環境全指標的最佳化和提升,力爭營商環境主要指標進入全省中上水平。
三、工作任務
(一)圍繞企業落地,以改革創新全面提質營商環境
1.規範市場準入與退出。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施全覆蓋清單管理。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與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比對工作,制定對應關係表,推動清單事項網上辦理全覆蓋。清理破除市場準入顯性和隱性壁壘,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進一步健全完善歇業備案制度,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深化歇業登記“一件事一次辦”試點。充分套用開辦企業“一窗通”網上服務平台功能,持續推進電子營業執照、電子印章同步發放,進一步深化拓展電子營業執照套用。(州市場監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商務局牽頭負責)
2.提升獲取經營場所審批便利度。簡化特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管理,提升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效率。調整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許可權,細化核准變更和調整標準,為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創造更加寬鬆的政策環境。完善“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台功能,形成空間規劃“一張藍圖”。加強項目竣工聯合驗收與不動產登記銜接,持續推進“交房即交證”。擴展“網際網路+不動產登記”服務範圍,推動水電氣過戶與不動產登記“一件事一次辦”。(州發展改革委、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負責)
3.方便企業接入公共基礎設施。完善水電氣等公共服務事項“聯合報裝”機制,拓展網上報裝渠道,全面實施建設項目水電氣網聯合報裝“一件事一次辦”。全面推進並聯審批、限時辦結。定期公布市政公用基礎設施供應質量、可靠性和可持續性等關鍵指標數據。(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發展改革委、州政務服務局牽頭負責)
4.健全勞動就業制度。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提升職業技能培訓質效。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健全勞動人事爭議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開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權益保障專項行動。持續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組織開展根治欠薪專項行動。(州人社局牽頭負責)
5.提升融資服務水平。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聚焦支小支農主業,堅持保本微利運營,將更多金融資源投向小微企業和“三農”。最佳化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鼓勵銀行保險機構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工作。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用金融科技提高規範化管理和制度建設水平,推動盡職免責、轉移定價、績效考核等內部管理機制落實落地。加強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推廣套用,推動供應鏈核心企業與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系統對接,發展供應鏈融資。加強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推廣套用,發展應收賬款、碳排放權配額、林業碳匯、用能權、排污權、訂單倉單提單、存貨、活體畜禽等動產和權利擔保品抵質押融資。逐步完善各類型金融支持政策,著眼普惠金融扶持與風險投資,以金融資本推動市場主體規範化做強做精。豐富普惠型小微企業信貸產品,探索推廣“銀稅互動”、“隨借隨還”等線上信貸產品,提高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度。(州財政局、人行怒江中支牽頭負責)
6.便利貿易服務。深入實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口岸進出口環節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制,實現“所有收費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收費”。強化海關信息科技套用,提升查驗效率,持續最佳化口岸監管作業流程。全面實施完善“兩步申報”業務模式,最佳化商品進出境通關流程,提升一線通關運行監控能力,持續鞏固壓縮通關時效。加快提升改造口岸基礎設施項目,推動通關物流信息查詢和跨境結算模式多元化發展,提升口岸通關便利化。(州商務局、怒江海關,瀘水市人民政府牽頭負責)
7.便利納稅服務。深入實施財產和行為稅10稅種合併申報,最佳化電子稅務局印花稅申報,探索實現“一鍵零申報”。探索推進動態“信用+風險”稅務監控,簡化無風險和低風險企業的涉稅業務辦理流程,提供精細化服務。進一步推動主要涉稅服務事項實現智慧型化、便利化網上辦理。依法依規共享企業年度報告有關信息,實現企業年度報告“多報合一”。繼續抓好2023年新出台、展期實施的各項減稅降費政策,持續推動稅費優惠政策直達快享。(州稅務局牽頭負責)
8.促進公平競爭。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持續清理政府採購、招標投標領域隱性門檻,重點清理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外地企業設定的各類隱性門檻和不合理限制。持續推進採購意向公開,提升政府採購透明度。強化政府採購誠信管理,建立政府採購代理機構和評審專家履職評價制度,開展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進一步規範招標投標各方主體行為,加強招標投標全覆蓋、全鏈條、全流程監管。嚴格落實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制度,建立健全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長效機制,嚴厲查處強制攤派、徵收過頭稅費、截留減稅降費紅利等行為。進一步加大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力度,政府採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續到2023年底。(州市場監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州民政局牽頭負責)
9.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推進破產審判專業化建設,加強不同層級法院之間的聯動,提高破產案件審判質效,行政區域內法院破產案件平均審理周期不超過730天,破產申請審查案件平均審理周期不超過55天。健全訴訟服務機制,開闢民營企業綠色通道。提高涉企案件審判效率,加大涉企生效裁判執行力度,提升審判執行質效。保障企業勝訴權利,不斷完善網路查控、失信聯合懲戒等聯動機制,規範運用司法保全、信用懲戒、強制查扣、司法網拍等工作措施,圍繞提高實際執行率和執行標的到位率、降低終本率,持續深入解決執行難問題。強化企業法治意識和契約意識,開展送法進企業和“一對一”幫扶民營企業活動。引導全社會增強法治意識和規則意識,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積極開展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州中級人民法院、州司法局牽頭負責)
10.健全市場監管體系建設。積極推行行政執法包容審慎監管,進一步規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健全市場主體的信用承諾制度,強化公共信用報告和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的套用,提升市場主體信用意識。聚焦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應急管理、消防安全、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領域,加強行政執法監督,不斷提升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水平。全面實施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進一步拓展監管覆蓋面。進一步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力度,提升市場主體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效能,進一步降低智慧財產權保護成本,引導激發企業智慧財產權創新活力。(州司法局、州發展改革委、州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
11.提升公共服務能力。推進企業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近入學,持續提升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比例。持續推進縣級公立醫院提質擴能建設,提升公共醫療服務能力。實施“公共文化新空間”行動計畫,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強化養老公共服務建設,加強養老服務的滲透性和延展性,推進老年友好型社會建設,開展失能、殘疾、高齡困難老年人家庭居家適老化改造,建設“老年幸福食堂”。統籌規劃交通網路,合理規劃建設鐵路,加密高速公路,增加交通通道,密切交通聯繫。加強與周邊城市、機場、高鐵站的快捷聯繫,完善與周邊城市連線的快速道路網路,提升交通輻射能力。(州教育體育局、州衛生健康委、州文化和旅遊局、州民政局、州交通運輸局牽頭負責)
(二)緊盯企業發展,以精準服務為企業解決急難愁盼
1.提升企業審批便利度。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全面實行行政許可清單化管理,嚴格按照行政許可事項實施審批,進一步探索減少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限的創新舉措。提升行政審批效率,進一步推進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強化分級協調、最佳化並聯辦理。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推進審批方式改革,實現工程建設項目網上全過程審批。(州政務服務局、州發展改革委、州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負責)
2.增強企業獲得感。做好惠企政策梳理,豐富完善企業畫像、歸類處理企業訴求信息、收集整理企業免申即享政策,並進行標準化處理,實現政策推送精準匹配、企業訴求一站直達、普惠政策免申即享。逐步完善各類型金融支持政策,著眼普惠金融扶持,推動市場主體做強做精。持續推出更多“一件事一次辦”事項,推動更多涉企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持續深化政務服務“一網通辦”,線上線下同源發布、同步更新辦事指南,實現“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人行怒江中支、州政務服務局牽頭負責)
3.激發企業創新力。做好人才一體化整體規劃,提升人才流動性及利用率,利用市場機制配置人才資源、促進人才流動,將區域內人才市場、勞務市場、就業市場整合為統一運作的區域大市場。建立完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等科技型中小企業孵化鏈條,構建從孵化培育、成長扶持到壯大的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提升產業創新能力,著力推動企業創新,通過政策扶持、宣傳推廣、先行先試等方式,鼓勵雙創示範基地特色化、功能化、專業化發展,集聚創新創業資源。(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州發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商務局牽頭負責)
(三)聚焦企業堵點,以務實舉措為企業紓困解難
1.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暖心行動。以“清廉怒江”建設為指引,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暖心行動”,聚焦營商環境中存在主要問題,跟蹤督促,限時辦結。(州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2.開展營商環境考評反饋問題整改專項行動。聚焦2022年營商環境考評反饋的問題,明確各級各部門整改工作任務,細化責任,全面整改,做到以評促改,以評促優。(州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3.開展市場主體直接評價營商環境活動。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最佳化營商環境服務市場主體工作日制度,充分發揮好營商環境前哨站點和投訴調查平台效用,廣泛收集市場主體訴求和意見建議,切實為企業排憂解難。(州發展改革委、州市場監管局、州政務服務局牽頭負責)
4.開展複製推廣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改革舉措行動。學習借鑑全國、全省最佳化營商環境典型做法和經驗,結合怒江實際,不斷改革創新,大膽開拓進取,複製推廣最佳化營商環境優秀做法,促進全州營商環境不斷最佳化提升。(州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四、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州最佳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統籌協調,定期、不定期開展調度,推進解決制約工作任務落實落地的重大問題。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擔起責任,勇於自我加壓,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細落實。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營商環境建設第一責任人,要親自謀劃、親自推動,科學制定本級本單位具體落實舉措,因地制宜探索最佳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力爭創造更多的先進典型經驗做法。
(二)注重督查督導。州最佳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季度對重點任務推進情況進行督查督導,實行工作任務台賬式管理,逐項列明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時限清單,分類、分層、分責掛賬推進,定期通報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適時開展全州營商環境專項督查,對落實不力、完成質量不高的,按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對弄虛作假、欺上瞞下、不作為、亂作為的,一經查實,移交紀檢監察機關嚴肅問責、從嚴處理。
(三)加強輿論引導。各級各部門在網站、新媒體平台等媒介大力做好營商環境宣傳。各項惠企政策出台後,同步推出解讀材料、流程圖、辦事指南及示例,並在部門網站和相關媒體上同時公布。及時宣傳報導全州最佳化營商環境的實踐和成效,加大對典型案例和先進事跡的宣傳力度,提高知曉度和套用度,形成全社會支持和參與營商環境建設的良好氛圍。
(四)注重作風改進。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工作作風建設,堅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進作風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樹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識,大興調查研究,找準營商環境存在的難點和痛點根源,要想方設法回應企業訴求,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既重視大項目,也重視小項目,既重視增量企業落戶,也重視存量企業發展,著力打造重商、安商、暖商的服務環境。

政策解讀

怒江州人民政府印發了《怒江州營商環境全面提質年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為便於理解《工作方案》相關內容,現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為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推動市場、創新、政務、法治、人文“五大環境”全面提質,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按照《雲南省營商環境全面提質年行動方案》要求,結合我州實際,研究起草了《工作方案》。
二、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及州委、州政府具體工作要求,圍繞打造“怒江效率”“怒江服務”“怒江誠信”營商環境新品牌,著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推動全州營商環境全面提質。
三、工作目標
圍繞省、州打造一流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畫,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融入新發展格局,深化重點領域改革、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提升服務能力與質效,著力加強營商環境全指標的最佳化和提升,力爭營商環境主要指標進入全省中上水平。
四、工作任務
《工作方案》主要聚焦企業堵點,以務實舉措為企業紓困解難等三大方面18條具體舉措明確了營商環境提質年主要工作任務。
(一)圍繞企業落地,以改革創新全面提質營商環境。規範市場準入與退出,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提升獲取經營場所審批便利度,方便企業接入公共基礎設施,健全勞動就業制度,提升融資服務水平,便利貿易服務,便利納稅服務,促進公平競爭,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健全市場監管體系建設,提升公共服務能力。
(二)緊盯企業發展,以精準服務為企業解決急難愁盼。提升企業審批便利度,增強企業獲得感,激發企業創新力。
(三)聚焦企業堵點,以務實舉措為企業紓困解難。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暖心行動,開展營商環境考評反饋問題整改專項行動,開展市場主體直接評價營商環境活動,促進全州營商環境不斷最佳化提升。
五、工作要求
從壓實工作責任、注重督查督導、加強輿論引導、注重作風改進等四個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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