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慧型技術困難工作實施方案

《怒江州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慧型技術困難工作實施方案》已經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5月11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怒江州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慧型技術困難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5月11日
  • 發布單位: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慧型技術困難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20〕45號)和《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慧型技術困難工作方案的通知》(雲政辦函〔2021〕18號)精神,切實做好老年人服務保障,解決老年人在運用智慧型技術方面遇到的困難,便利老年人生活,結合我州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及突發事件應急回響狀態下對老年人的服務保障
(一)在新冠肺炎疫情低風險地區,除機場、長途客運站、出入境口岸、通道等特殊場所外,不得將“健康碼”作為老年人通行的唯一憑證,對於既無“健康碼”又無紙質健康證明的老年人,現場登記個人信息,填寫健康承諾書,無發熱等異常症狀且無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應及時放行。(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配合單位:州公安局、州交通運輸局、怒江海關、州通管辦、蘭坪豐華通用機場,各縣市人民政府,2021年5月底前完成)
(二)推進“健康碼”與身份證、社保卡、老年卡等互相關聯,逐步實現“刷卡”或“刷臉”通行。(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配合單位: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通管辦,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下,引導、便利各類社會力量進社區、進家庭,建設改造一批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等設施,強化對物業服務企業指導,鼓勵物業服務企業積極探索“物業服務+養老服務”模式,提倡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服務小區內高齡、空巢、失能、留守老年人的關心幫助,及時提供無償和有償服務。(牽頭單位:州商務局,配合單位:州民政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衛生健康委)
(四)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處置中,需採取必要智慧型化管理和服務措施的,要指導各縣市、有關部門修訂應急預案,統籌考慮老年人在突發事件應對中的實際困難,提供突發事件風險提醒、緊急避難場所提示、“一鍵呼叫”應急救援、受災人群轉移安置、救災物資分配發放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應急救援和保障服務,切實解決應急處置狀態下老年人遇到的困難。(牽頭單位:州應急局,配合單位:州公安局、州衛生健康委,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
(五)保持巡遊計程車揚召服務,指導出租汽車運營企業開展信息服務平台建設,提供電話預約或即時叫車服務,為老年人打車提供便利。設立工作機構,建立工作機制,組織安排專職工作人員,為老年人出行提供安全、便捷、優質的打車服務。(牽頭單位:州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2021年底前完成)
(六)在醫院、居民集中居住區、重要商業區等場所設定標有老年人專用的計程車候客點、臨時停靠點,依託信息化技術為老年人提供便捷叫車服務。(牽頭單位:州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2022年底前完成)
(七)公路、民航、客運場站等公共運輸站點均應保留人工服務視窗,為老年人現場購票、列印票證等提供便利。在推行移動支付、電子客票、掃碼乘車的同時,保留方便老年人使用現金、紙質票據、憑證、證件等乘車的服務方式。對於已推行電子客票的國內客運線路,應支持老年人在現場購票或由他人網上代為購票後,憑購票的有效證件或相應的紙質票據、紙質憑證直接乘坐。(牽頭單位:州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蘭坪豐華通用機場,各縣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底前完成)
(八)引導鼓勵出租汽車經營者和駕駛員組織“愛心車隊”、“雷鋒車隊”、“志願者車隊”等,發揮先鋒引領作用,為有相對固定用車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預約保障服務。(牽頭單位:州交通運輸局,各縣市人民政府,2021年底前完成)
(九)汽車客運站、高速(美麗)公路服務區、收費站等均應保留人工服務視窗,為老年人提供諮詢、指引等便利化服務和幫助。具備條件的客運場站,應當為老年人設立優先購票視窗、專用等候區域或綠色通道,在站內設定清晰、明顯的老年人服務提示引導標誌,便利老年人出行。(牽頭單位:州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2021年底前完成)
(十)鼓勵推行老年人憑身份證、社保卡、老年卡等證件乘坐城市公共運輸、鼓勵出台針對老年人免費公交出行“愛心卡”等惠民措施。(牽頭單位:州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衛生健康委,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一)指導城市公共運輸企業對刷卡機具升級改造,便利老年人持身份證、社保卡等不同類型有效證件乘坐公共運輸,加大財政支持,並研究出台老年人享受城市公共運輸優待服務的政策。(牽頭單位:州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2021年底前完成)
三、便利老年人日常就醫
(十二)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機構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的同時,在入口增設老年人“無健康碼”綠色通道,配備工作人員、志願者、社會工作者等人員,協助沒有智慧型手機或無法提供“健康碼”的老年人,通過手工填寫流調錶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學史調查,縮短老年人在診區外等候時間。(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2021年4月底前完成)
(十三)完善電話、網路、現場預約等多種預約掛號方式,暢通家人、親友、家庭簽約醫生等代為老年人預約掛號的渠道。在做好非急診全面預約的基礎上,根據老年人就醫實際情況,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現場號源,保留掛號、繳費、列印檢驗報告等人工服務視窗,配備導醫、志願者、社會工作者為老年人提供就醫指導服務。所有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機構要全部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2021年4月底前完成)
(十四)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機構要針對老年人使用網際網路和智慧型設備中遇到的困難,最佳化網際網路醫療服務平台界面設計和服務功能,充分考慮老年人使用習慣,簡化網上辦理就醫服務流程,為老年人提供語音引導、人工諮詢等功能。推進網上就醫服務與醫療機構自助掛號、取號叫號、繳費、檢驗報告、取藥等智慧型終端設備的信息聯通,最佳化線上線下服務。推動通過身份證、社保卡、醫保電子憑證等多介質辦理就醫服務,鼓勵在就醫場景中套用人臉識別等技術,方便老年人就醫。(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配合單位:州公安局、州人社局、州醫保局,2021年底前完成)
(十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規範做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探索建立高齡、空巢、失能等重點老年群體的走訪探視制度,具備條件的縣市在科學評估基礎上做好上門巡診、精神慰藉、家庭病床等服務,幫助老年人獲得健康監測、諮詢指導,滿足居家老年人的個性化健康需求。整合醫療衛生信息化服務資源,健全“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體系,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做好老年人常見病、慢性病複診和健康管理等服務。(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
(十六)醫療機構要進一步擴大家庭醫生預約號源數量,方便老年患者就近預約掛號,並對轉診老年患者提供優先接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醫養結合機構要建立老年人危急重症的搶救與轉診制度,可與上級或簽約醫療機構建立雙向轉診機制、轉診綠色通道。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建立醫養結合協作關係,或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為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提供預約就診、急診急救以及醫療巡診、健康諮詢、健康管理、養生保健、康復指導等服務,確保老年人病有所醫、及時救治。(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2021年底前完成)
四、便利老年人日常消費
(十七)強化支付市場監管,對拒收現金、拒絕銀行卡支付等歧視行為開展集中整治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依託各地“12345”政務服務熱線和“12363”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熱線,對景區、停車場、商場、餐飲、物業等公共服務和民生領域拒收現金行為開展調查,對涉事主體依法依規予以處理。(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怒江中心支行,配合單位:州政務服務局、州公安局、州商務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市場監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十八)最佳化服務人員的面對面服務,零售、餐飲、商場、公園等老年人高頻消費場所,水電氣費等基本公共服務費用、行政事業性費用繳納,應支持現金和銀行卡支付。針對餐飲、景區、超市等人群集中、易發生拒收現金行為的重點行業和領域開展專題宣傳,提高經營者的法律意識。採用無人銷售方式經營的場所,應提供現金支付渠道或轉換手段,滿足消費者現金支付需求。(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怒江中心支行,配合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州商務局、州文化和旅遊局、州市場監管局、怒江銀保監分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五、便利老年人文體活動
(十九)在老年人進入文體場館和旅遊景區、獲取電子講解、參與全民健身賽事活動、使用智慧型健身器械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人工幫扶、信息引導等服務。(牽頭單位:州文化和旅遊局、州教育體育局,配合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十)探索通過5G、超高清、虛擬現實、增強現實等技術,幫助老年人便捷享受線上遊覽、觀賽觀展、體感健身等智慧型化服務。利用網際網路、傳統媒體加大為老年人參與健身活動提供便利的正面宣傳報導力度。通過健身科普長廊展示、科學健身講座、健身知識手冊等形式、重點向老年人群普及科學健身知識,推廣安全有效的體育健身方法。(牽頭單位:州教育體育局,配合單位:州文化和旅遊局、州通管辦,各縣市人民政府)
六、便利老年人辦事服務
(二十一)進一步推進政務數據共享,最佳化政務服務,實現社會保險待遇資格認證、津貼補貼領取等老年人高頻服務事項便捷辦理,讓老年人辦事少跑腿。各級政務服務平台應具備授權代理、親友代辦等功能,方便不使用或不會操作智慧型手機的老年人網上辦事。(牽頭單位:州政務服務局,配合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直有關部門,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二十二)對醫保、社保、民政、金融、電信、生活繳費等高頻服務事項,在政務服務大廳集中辦理,保留線下辦理渠道,州、縣市政務服務大廳要設立老年人服務綜合視窗。(牽頭單位:州政務服務局,配合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直有關部門,2021年6月底前完成)
(二十三)加強老年人綜合服務視窗的人員配備,開展業務培訓,提升工作能力。不得強制要求老年人採用線上渠道、智慧型終端、手機等方式辦理業務。服務視窗要提供現金和銀行卡支付等渠道,不得以任何方式拒收現金。(牽頭單位:州政務服務局,配合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直有關部門,2021年4月底前完成)
(二十四)健全政務服務大廳便利老年人的配套服務設施,最佳化政務服務大局視窗指引,設立清晰醒目的引導標誌,提供簡單易懂的辦事指南。在政務服務大廳配備引導和服務人員,為需要幫助的老年人提供現場諮詢引導等便利服務,進一步改善老年人辦事體驗。(牽頭單位:州政務服務局;各縣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州直有關部門,2021年4月底前完成)
七、便利老年人使用智慧型化產品和服務套用
(二十五)積極開展適老化智慧型產品的推廣使用工作,包括手機、智慧型輔具、智慧型家居和健康監測、養老照護等智慧型化終端產品,按照適老化需求面向老年人進行推廣套用。(牽頭單位:州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衛生健康委、州市場監管局)
(二十六)牢牢抓住國家電信普遍服務試點機遇,推進行政村行動網路深度覆蓋,加強偏遠地區養老服務機構、老年活動中心等寬頻網路覆蓋。開展精準降費,引導基礎電信企業為老年人提供更大力度的資費優惠,合理降低使用手機、寬頻網路等服務費用,推出更多老年人用得起的電信服務。(牽頭單位:州通管辦,配合單位: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州國資委)
(二十七)充分動員慈善組織,發起為特殊困難老年人捐贈智慧型產品的倡議,組織開展愛心募捐活動。搭建慈善募捐平台,廣泛動員愛心企業、社會人士以及通訊(信)公司等開展慈善公益活動,為城鄉特殊困難老年人捐贈智慧型產品,減免通信服務資費。(牽頭單位:州民政局,配合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州通管辦,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十八)將提高老年人運用智慧型技術能力列為老年教育的重點內容,通過體驗學習、嘗試套用、興趣小組、互助幫扶等,引導老年人了解新事物、體驗新科技,積極融入智慧社會。推動各類教育機構針對老年人研發全媒體課程體系,通過老年大學、養老服務機構、社區等,組織行業培訓機構、社區服務人員、專家等開展專題培訓,幫助老年人提高運用智慧型技術的能力和水平。鼓勵親友、村(居)委會、老年協會、志願者等為老年人運用智慧型化產品提供相應幫助。針對老年人常用的產品功能,設計製作專門的簡易使用手冊和視頻教程。(牽頭單位:州委老幹部局,配合單位:州教育體育局、州民政局、州人社局、州衛生健康委、州市場監管局、怒江銀保監分局)
八、保障老年人信息安全
(二十九)以“敬老月”等活動為載體,宣傳推廣老年人智慧型技術運用指南。鼓勵各地依託展會、場館、智慧養老服務平台開展老年群體數位化生活場所體驗,設立老年人智慧型產品用品體驗館、體驗區。通過科普講座、大眾傳媒等形式,引導老年人正確認識網路信息和智慧型技術,廣泛宣傳老年人防詐欺知識,切實增強老年人風險防範意識。(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配合單位: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
(三十)加大對電信詐欺、網路詐欺案件的曝光力度,發揮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牽頭單位:州公安局,配合單位:州通管辦、人民銀行怒江中心支行)
(三十一)培育壯大為老志願服務隊伍,鼓勵在交通出行、醫療衛生、金融服務、政務便民、文化旅遊等重點行業服務場所增設志願服務崗,為老年人提供交通引導、就醫諮詢、金融服務、旅遊指引等服務。(牽頭單位:州民政局牽頭,配合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十二)規範智慧型化產品和服務中的個人信息收集、使用等活動,綜合運用多種安全防護手段和風險控制措施,加強技術監測和監督檢查,及時曝光並處置違法違規獲取個人信息等行為。實施常態化綜合監管,加強與媒體等社會力量合作,充分依託各類舉報投訴熱線,嚴厲打擊電信詐欺、網路詐欺等違法行為,切實保障老年人安全使用智慧型化產品、享受智慧型化服務。(牽頭單位:州委網信辦,配合單位:州通管辦、州公安局、州衛生健康委、州市場監管局)
九、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三十三)州級層面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根據需求召開工作協調會,及時研究解決老年人運用智慧型技術困難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牽頭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衛生健康委,配合單位:州直有關部門,2021年5月底前完成)
(三十四)各縣市人民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工作協同和信息共享,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開展對照排查,及時跟蹤分析有關政策措施實施進展及成效,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形成分工負責、上下聯動、統籌推進的工作格局,加快建立解決老年人面臨“數字鴻溝”問題的長效機制。(牽頭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州直有關部門,2021年5月底前完成)
(三十五)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圍繞出行、就醫、消費、辦事等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推動涉及現金支付、消費者權益保護、防止詐欺、無障礙改造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相關檔案修訂工作,加快推進有關智慧型產品與服務標準規範制訂、修訂工作,進一步明確有關適老化的內容。(牽頭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十六)加大宣傳推廣普及力度,將促進老年人融入智慧社會作為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重點,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監督,弘揚尊重和關愛老年人的社會風尚。對有益做法、典型案例及時進行宣傳報導,組織開展經驗交流。(牽頭單位:州委宣傳部,配合單位:州委網信辦、州發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衛生健康委、怒江傳媒中心)
(三十七)開展智慧助老行動,將解決老年人運用智慧型技術困難有關工作納入老年友好縣城、老年友好社區、老年宜居環境等建設中統籌推進。(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配合單位:州民政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三十八)定期組織工作督查,通過第三方評估、媒體採訪等途徑對各地公共服務適老化程度進行評價,有關結果納入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綜合評估。(牽頭單位:州發展改革委、州衛生健康委,配合單位:州直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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