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縣旅遊新業態安全監督管理實施辦法

一、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浙江省旅遊條例》及《湖州市鄉村旅遊促進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進一步推動《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湖州市旅遊新業態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湖政辦函〔2020〕2號)、《湖州市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湖州市旅遊新業態項目多部門全過程聯合監管實施辦法〉的通知》(湖安委〔2020〕14號)精神的落地實施,加強對部分無行業標準、無運營規範、無監管主體的旅遊新業態項目(以下簡稱“三無”項目)監督管理,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誰審批、誰監管”“誰投資、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以及對監管職能相同或相近具有專業人員與技術儀器設備的要求,為進一步明確旅遊新業態安全監管權責,保障經營單位和遊客合法權益及人身安全,規範市場秩序,促進我縣旅遊新業態項目健康有序發展,制定本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清縣旅遊新業態安全監督管理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德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德清縣域範圍內的旅遊新業態項目,包括特種設備目錄、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法律法規未規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具有一定風險性的鄉村旅遊項目安全監管工作。根據《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湖州市旅遊新業態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適用範圍,主要對全縣A級景區內的“三無”項目實施多部門全過程聯合監管。村莊景區和其他鄉村旅遊中的“三無”項目,由屬地高新區、經開區,各鎮(街道)牽頭,參照本辦法落實具體監管要求。
三、項目分類
本辦法所指的旅遊新業態項目包括但並不限於以下五大類二十七個項目。涉山類:玻璃滑道(梯)、竹林滑道(梯)、玻璃棧道、懸崖鞦韆、(高山)滑雪、攀岩、山地探險等;涉空類:空中觀光飛機、滑翔傘、升空氣球、蹦極等;涉水類:潛水、水上摩托艇、水上飛行器、水上滑板、海洋動物等;涉農類:有軌火車、觀光車、戶外拓展、動(植)物園、民宿客棧、休閒農莊等;其他類:滑草、騎馬、射擊、全地形車(沙灘機車)、客運索道等。
四、部門職責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建立由縣旅遊新業態項目安全監管領導小組牽頭、部門聯合的項目審批及安全監管體系,全面實施“職能部門、屬地人民政府、經營單位”三級管理機制。
(一)縣委宣傳部:指導縣各部門加強對旅遊新業態項目的安全監管。牽頭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統籌、協調有關旅遊新業態安全監管重點難點問題。加強全縣旅遊新業態項目安全監管工作的宣傳報導和輿論引導。
(二)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指導項目的立項、核准、備案和審批工作。
(三)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工作,指導景區景點治安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旅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置工作。
(四)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按照生態發展理念,負責項目用地、林地占用審批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監督備案。負責陸生野生動物、植物物種引進的審批及監督管理,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森林植物新品種保護以及地質災害災情預警監測、地質災害治理監督指導等工作。
(五)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指導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備案。開展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審批或審查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和濕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城市動(植)物園以及符合建設工程相關標準、手續齊全合法的玻璃橋、玻璃索橋、玻璃棧道的建設審查、監管指導工作。協助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各鎮(街道)做好開業前的指導工作,指導企業對房建基礎設施及相關設施設備的運維管理水平。
(七)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內河通航水域旅遊客運的監督管理,由省、市海事管理機構開展船艇操作人員的考試、發證和換證工作;依法做好水上摩托艇、水上飛行器等旅遊項目審查、監管指導工作。協助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鎮(街道)做好開業前的指導工作,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
(八)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和管理。負責動物防疫,做好動物騎行(包括馬、牛、駱駝等)類項目的審查、監管指導工作。協助做好農家樂及對上相關協調等工作。
(九)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部門:負責組織項目預評估工作。負責景區遊客最大承載量制定和旅遊標識標牌的設定。負責指導全縣農家樂休閒旅遊發展和民宿的管理工作。負責對游泳、潛水、滑雪和攀岩等體育項目的審批和監管工作。負責做好水上滑板、飛拉達、滑翔傘、戶外拓展、射擊、升空氣球、山地探險、全地形車等體育項目的審查、監管指導工作。協調民航部門做好滑翔機、升空氣球等航空器駕駛員執照訓練和運行管理工作。協助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鎮(街道)做好項目開業前的指導工作,提高項目品質和服務質量。
(十)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和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將旅遊新業態項目安全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工作體系,並指導督促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落實安全監管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協助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鎮(街道)做好開業前的指導工作。
(十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和尚未在目錄內的新型遊樂設備監督管理的指導工作。做好蹦極、玻璃水滑梯、(懸崖)鞦韆、滑草、(有軌)火車、觀光車、系留式觀光氣球等高風險性項目的審查、監管指導工作,提高企業對設備設施的監管水平。協助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鎮(街道)做好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開業前的指導工作。
(十二)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對旅遊新業態項目涉及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提高企業對園林綠化及相關設施設備的運維管理水平。協助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鎮(街道)做好開業前的指導工作。
(十三)屬地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鎮(街道):負責安全監管,對土地利用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和旅遊發展規劃以及合法手續進行審查把關。指導、監督業主單位與所在村建立合作共贏機制。與項目業主簽訂安全誠信生產責任狀,並進行日常安全生產監管。
五、項目審批流程
(一)立項備案階段
1.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等規定審批流程辦理各項手續。
2.已獲得發展和改革部門立項、核准、備案的項目,但需在原開發範圍內變更新業態的項目,須到發展和改革部門補辦項目的立項、備案手續,嚴格按照項目審批流程辦理各項手續。
(二)方案設計階段
項目投資方聘請具有專業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項目設計和施工方案,提交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組織的專家、部門進行論證,形成統一意見,報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審批。
(三)組織驗收階段
1.項目有國家和省級標準的,各責任單位按照國家和省級標準組織評估、審批合格後試運行。
2.國家和省級尚未制定標準的項目,各責任部門根據市級標準執行,並指導企業尋求國內有專業資質或先進經驗的第三方機構進行項目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後,進行試營業。
六、聯合監管方法步驟
(一)項目歸類。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三無”項目與現有的、已明確監管部門的項目進行對比,通過技術和管理模式分析,按照相近或相似的原則提出參照歸類建議,並提交領導小組明確監管部門。新增的旅遊新業態項目,均按照上述方法歸類,實現新增一個、研究明確一個,確保旅遊新業態項目落實監管責任。
(二)明確標準。明確責任的相關部門,要積極爭取上級部門支持,根據市級制訂的項目安全管理標準實施監管,如具體項目需其他部門參與,由領導小組進行協調。
(三)安全審查。企業在項目通過立項備案、方案設計審批後落地建設前須對項目進行風險安全預評價並做出書面承諾,經項目所在地高新區、經開區,各鎮(街道)同意後向縣級旅遊主管部門提交項目安全審查申請,旅遊主管部門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進行項目安全聯合審查,通過安全審查後方可進行建設。如審查中發現安全隱患,應提出整改意見,直至安全隱患全部消除。
(四)建設施工。對同意建設的項目,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投資、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由縣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監管內容,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安全監管工作。發現有違反規定,且可能影響安全的情況,應立即予以整改。
(五)聯合驗收。對完成建設的項目,由縣級旅遊主管部門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就項目安全情況進行聯合驗收。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可以對公眾開放運營。
(六)運營監管。縣級旅遊主管部門應督促企業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合法合規運營,項目監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實施監管。具體要求如下:
1.強化主體責任。企業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項目的安全工作負責。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做到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和應急救援“五到位”。
2.加強督導檢查。相關監管部門或屬地根據各自監管內容,對項目開展日常檢查、不定期抽查(每年不少於4次)以及設施設備檢驗檢測等方面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必要時,可以聘請第三方安全中介機構和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安全評估或評價工作,確保旅遊市場安全平穩有序。
3.嚴肅違規處置。對未經許可,擅自經營的項目,由縣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進行聯合執法,依法責令該項目暫停營業,並按本《實施辦法》的規定,需補辦立項申報核准備案、方案設計論證審批手續,提交項目安全評價和書面承諾,經聯合審查驗收合格後方可繼續運營。
(七)應急處置。企業要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機制,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一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涉事企業負責人應當在1個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應急管理部門和旅遊主管部門報告,由縣應急管理部門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處理。
七、工作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高新區、經開區管委會,各鎮(街道)和各單位要將旅遊新業態項目安全監管工作作為安全生產的重點工作來抓,明確責任領導、責任科室和具體責任人,並結合本地本單位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壓實監管責任。密切聯繫市級相關部門加強縣級對口部門的分類指導,認真組織旅遊新業態項目安全監管工作,依法處理違規行為,確保全全監管落到實處。
(二)強化統籌聯動。旅遊業是綜合性產業,旅遊新業態項目的安全監管,涉及部門多、情況複雜,必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旅遊主管部門要做好安全監管協調工作;項目的主要監管部門要主動擔當、嚴格把關,其他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積極配合做好項目的全過程聯合監管。對目前已建和在建的“三無”項目,需按本《實施辦法》的規定,補辦立項申報核准備案、方案設計論證審批手續,按相應監管部門負責提出的具體風險安全評價和要求提交項目安全評價和書面承諾,經聯合審查驗收合格後方可繼續運營。
(三)強化宣傳監督。旅遊新業態項目安全監管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利用各種載體,加強宣傳引導,努力形成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宣傳格局。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建立完善督查暗訪機制,組織相關成員單位組成聯合督查暗訪小組,對轄區內開展不定期的暗訪和督查,確保各地安全監管工作落到實處。
八、責任追究
(一)項目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二)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現場的事故發生單位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安全生產的部門或者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安全生產的部門或者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在1個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不報、謊報或者遲報的,依法予以查處。
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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