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通知》(國發〔2015〕50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促進大數據發展實施計畫的通知》(浙政發〔2016〕6號)精神,深入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市大數據發展,助推“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等改革工作,提升行政管理、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水平,促進智慧城市建設和大數據產業同步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國務院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為指導,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以政府大數據共享開放為先導,推動大數據技術與社會經濟各領域套用的深度融合,著力推進數據匯集和發掘,深化大數據在各領域創新套用,重點打造若干優勢環節,全面提升我市大數據發展水平,為湖州加快趕超、實現“兩高”提供重要的數據支撐。
(二)工作目標
通過頂層設計和統籌管理,加快推進全市一體化的政府大數據平台建設,2018年底前,建立以雲計算平台為基礎、以大數據管理為核心、以大數據套用為主導、以大數據安全體系為保障的大數據總體框架,形成數據匯聚能力強、共享開放程度高、分析挖掘套用廣的大數據發展格局,推動大數據在政務管理、社會治理、公共服務以及產業領域的廣泛套用,為智慧城市以及共享經濟等新經濟發展模式提供重要支撐,為全市經濟社會轉型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加強統籌規劃,總體設計基礎平台和支撐環境,推進智慧城市、共享經濟和大數據產業融合發展,有重點、分步驟實施,並不斷進行動態調整和最佳化。
2.標準規範、共享開放。以大數據平台為核心、以大數據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為基礎,建立健全信息資源歸集、共享和開放的規範體系,加快提升數據服務能力。
3.安全保障、繁榮有序。建立健全大數據安全保障體系,強化安全管理和防護,保障數據安全。加強數據資產和個人隱私保護,在信息安全保障前提下合理合法發揮大數據效用。
二、主要任務
(一)夯實大數據承載基礎
1.加強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快基礎傳輸網路和感知網路建設,積極推進下一代網際網路建設,提高數據網路傳輸能力和覆蓋率。加快城市公共設施物聯網平台建設,促進城市道路、地下管網、排水、照明、環保、建築物等公共設施感知設備布設和物聯網建設,形成比較完備的物聯網傳輸和平台支撐環境。
2.加強政務雲平台集約化管理。全面推行雲服務模式,按照“上云為常態,不上云為例外”的要求,推動政府部門信息系統向電子政務雲平台遷移。除國家、省、市另有規定外,各級政府部門套用系統應全部依託統一的電子政務雲平台部署和實施。原則上不再新建獨立機房、數據中心和專用網路。
(二)推進大數據平台建設
1.推進數據標準規範建設。建立健全標準規範體系,明確各方責任義務,保護數據產權、安全和隱私,構建完善大數據技術標準體系,制定數據採集、管理、開放、套用等標準規範。
2.提升數據整合共享能力。建立健全全市統一的數據交換體系,編制信息資源已分享資料夾,實現全市數據資源的匯集和統一管理。明確數據格式、匯集方式、提供單位、共享條件、更新時限等要素,加強數據動態更新,提高數據準確性。建設統一的數據服務平台,提供多方位的數據服務接口,不斷提升大數據平台數據服務能力。
(三)加快大數據套用推廣
1.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加快推進政府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社會綜合治理等領域跨部門大數據套用體系建設,利用各類大數據套用平台,精準定位管理服務對象,多部門協同聚焦管理事項,不斷提升政府監管精準度和綜合決策能力,形成一體化的新型政府服務模式。
2.提高公共服務能力。結合新型城鎮化發展、信息惠民工程實施和智慧城市建設,以最佳化提升民生服務、激發社會活力、促進大數據套用為重點,引導調動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等多方積極性,推動交通、醫療、養老、教育、體育、旅遊、就業等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領域的大數據套用,鼓勵提供基於大數據的專業化、個性化服務,形成需求導向、多方參與、便捷惠民的信息服務供給體系。
3.促進產業發展套用。建立公共數據資源開放目錄,制定數據開放標準,實施分年度數據開放計畫,落實數據開放和維護責任。推動信用、醫療、衛生、人力社保、環境、安全監管、檔案等民生保障服務領域的政府數據集向社會開放,推動水務、電力、燃氣、通信、廣播電視等公用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公共服務機構逐步開放數據資源。在保障安全和保護隱私的前提下,擴大數據開放領域,鼓勵各類社會主體進行增值開發利用,促進農業、工業、服務業等產業發展和信息消費,充分發揮大數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構建大數據安全防護體系
1.提升安全技術保障能力。強化大數據安全頂層設計,加強對基礎信息網路和關鍵行業領域重要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提升大數據環境下防攻擊、防泄露、防竊取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引導大數據安全可控和有序發展。積極推動採用自主可控的大數據產品和服務。
2.提升大數據安全管理水平。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電信和網際網路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等法律法規,落實等級保護、風險評估等制度,定期組織對大數據平台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測評。建立健全信息系統安全管理制度規範,明確數據採集、傳輸、存儲、使用、開放等各環節安全的範圍邊界、責任主體和具體要求,明確開放數據的原則和要求,強化對大數據資源使用的安全管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市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常務副市長任常務副組長,相關副市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推進大數據發展的各項工作。市大數據管理機構負責統籌全市大數據推進、信息系統基礎設施建設、數據共享開放和數據服務工作。引導社會各行業大數據能力建設和開放共享,指導、督促、檢查有關任務和政策措施的落實。
(二)加大支持力度
加大對電子政務雲、大數據平台、電子政務網路等建設的投入,落實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的專項資金,重點扶持數據採集、挖掘、整合、分析諮詢、開放、交易等新業態的發展,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引導金融資本、產業資本和其他社會資本加大對大數據發展的投入。鼓勵各縣區制定扶持大數據發展的相關政策。
(三)加快人才引育
加強政府、高校、社會和企業之間合作,構建完備的人才體系。引導高校開展數據科學和大數據專業學歷教育,依託社會化教育資源,培育大數據跨界複合型人才和高端技術人才,提高我市大數據產業相關人員的業務水平。培養和引進大數據技術人才,推進產學研合作,鼓勵和支持大數據高端人才創業。
(四)營造宣傳氛圍
充分利用各類媒體,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加大對大數據發展政策、措施、成果的宣傳力度。強化宣傳的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廣覆蓋,提高宣傳的針對性、時效性,增強宣傳的滲透力、輻射力,為大數據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附屬檔案:1.湖州市促進大數據發展實施方案
2.湖州市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7日
附屬檔案1
湖州市促進大數據發展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通知》(國發〔2015〕50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促進大數據發展實施計畫的通知》(浙政發〔2016〕6號)和《浙江省公共數據和電子政務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4號)精神,強化大數據對驅動創新發展、創新公共服務、完善社會治理、提升政府服務和行政管理能力的支撐作用,加快發展大數據產業,進一步提升智慧湖州綜合建設能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國務院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為指導,以浙江政務服務網和我市大數據平台為依託,以數據整合、共享、開放為切入點,以打造智慧政府、最佳化發展環境、培育優勢企業、拓展套用領域、激發創業創新、挖掘數據價值、保障數據安全為主線,堅持重點項目示範引領,深化大數據在各行業創新套用,重點打造若干優勢產業環節,助力經濟社會轉型升級,推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務能力現代化,為湖州加快趕超、實現“兩高”提供重要的數據支撐。
(二)發展目標。到2018年,基本形成以電子政務雲平台(以下簡稱政務雲平台)為基礎、以大數據管理為核心、以大數據套用為主導、以大數據安全體系為保障的全市大數據總體框架和智慧政務體系。系統建成我市人口、法人、空間地理、巨觀經濟等基礎信息資料庫。建立健全適應大數據發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規、政策體系、標準規範以及政府數據管理體制機制。各級政府數據實現集中管理、共享和開放。大數據在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各領域廣泛套用,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完善社會治理、改進政府服務管理的成效明顯。各行業示範套用水平普遍提高,關鍵技術和產品研發取得突破,創業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大數據服務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夯實大數據承載基礎,打造數據集聚開放統一平台
1.統籌政務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深入推進我市政務雲平台建設,推動政府部門信息系統向政務雲平台遷移,2018年底政務和公共服務業務覆蓋面達到90%以上。加快電子政務網路改造升級,將部門業務專網合理分類,分別向省電子政務外網或區域網路遷移。2017年底前建成市、縣、鄉鎮(街道)貫通的電子政務視聯網平台,並聯通省平台,實現高清視頻大規模實時傳輸。2018年底前,完成市級部門自建數據中心向市政務雲平台整合;完成市級部門自建業務專網整合遷移;完成縣區自建數據中心向市政務雲平台整合。除特殊情況外,各級部門新建業務系統全部依託市政務雲平台部署和實施。(牽頭單位:市大數據管理中心、各縣區政府,市級有關單位配合)
2.推進數據資源交換和目錄體系建設。推廣完善全市統一的數據資源交換體系,並聯通省交換平台。梳理市、縣區政府部門和公用企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數據資源,釐清數據管理及共享的義務和權利,2018年底前,在浙江省信息資源目錄的基礎上形成我市公共數據資源目錄體系。全面加強我市大數據資源共享管理,建設市大數據管理服務系統,制定數據採集、管理、開放、套用等標準規範,實現全市數據資源的匯集和統一管理。(牽頭單位:市大數據管理中心、各縣區政府,市級有關單位配合)
3.完善基礎信息資料庫建設。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完善全市人口、法人、空間地理三大基礎資料庫,並新建巨觀經濟基礎資料庫。統籌基礎資料庫和各部門專業資料庫布局,依託市政務雲平台集中匯聚、存儲,推進各領域信息的共享和利用。建立跨部門數據採集、共享校核、比對和清洗機制,關聯信息資源,提升數據的一致性和準確性。2018年底前完成市人口、法人基礎資料庫比對、清洗,以及空間地理基礎資料庫向雲平台的遷移;初步建設完成巨觀經濟基礎資料庫。(牽頭單位:市大數據管理中心、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統計局,市級有關單位配合)
4.加快公共數據統一開放平台建設。建設市本級公共數據開放平台,建立公共數據資源開放目錄,制定數據開放標準,制定並實施數據開放計畫,落實數據開放和維護責任。優先推動民生保障服務相關領域的政府數據向社會開放。推動公用企事業單位和其他公共服務機構逐步開放公共管理、公共服務數據資源。在保障安全和保護隱私的前提下,擴大數據開放領域,引入第三方數據分析機構進行數據挖掘,提升數據利用水平。2018年底前建成市級統一的數據開放平台。(牽頭單位:市大數據管理中心,市級有關單位配合)
5.推動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著力加強面向“網際網路+”大數據產業發展的“雲、網、端”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快基礎傳輸網路和感知網路建設,積極推進下一代網際網路建設和套用,提高數據網路傳輸能力和覆蓋率。充分利用通信網路和基於蜂窩的窄帶物聯網技術,加快城市公共設施物聯網平台建設,促進城市道路、地下管網、排水、照明、環保、建築物等公共設施感知設備布設與物聯網建設,形成較完備的物聯網傳輸和平台支撐環境。(牽頭單位:市建設局、市經信委)
(二)大數據與智慧城市融合推進,促進各領域創新發展
1.最佳化智慧政務服務能力
(1)構建完善政務督查和公眾監督評價體系。利用大數據推動大督查,提高督查督辦水平,建立公眾參與監督、評價的管理體系。利用大數據採集分析網上評議、線上調查、意見徵集等內容,完善評價體系,切實提升公共服務的質量、效率和效能。(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
(2)推進輔助決策支持及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圍繞政府決策需要,整合各級各部門政務數據,採集有關行業、企業、研究機構數據,利用各種智慧型分析模型及數據挖掘等技術,對數據進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健全應急指揮平台標準規範和運行機制,加強各級各部門應急平台之間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推進風險隱患、防護目標、救援隊伍、物資裝備等智慧政務資料庫建設和套用,建立應對自然災害、社會群體事件、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等的應急綜合指揮平台。(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應急辦、市大數據管理中心)
(3)建立行政管理政務協同平台。通過大數據資源整合,有效推進智慧政務套用水平和部門業務協同水平,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流程再造,精準定位管理服務對象,多部門協同管理,不斷提升行政管理效率。通過大數據套用,推進“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等改革落實,促進簡政放權、依法行政。(牽頭單位:市政務辦、市大數據管理中心)
(4)建立經濟運行監測分析體系。建設市級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監測預警系統,擴大企業監測樣本,最佳化國民經濟相關領域數據的採集和利用機制,整合各類統計數據資源,深化對重點行業的結構性分析,強化網際網路相關數據資源和經濟運行主管部門數據資源的關聯分析、融合套用,加強數據倉庫模型和數據套用模型研究,為我市經濟運行動態監測、產業安全預測預警以及轉變發展方式分析決策提供數據支持。(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5)推進統計調查和統計分析現代化。推動運用信息化手段採集調查數據,實現數據通過聯網直報、移動電子設備和空間遙感技術直接採集,並進行加工、匯總、分析。利用各類非結構化大數據、各部門電子化行政記錄、企業電子化財務會計和生產經營記錄,拓寬政府統計基礎資料來源。探索大數據環境下統計數據挖掘分析的新方法、新技術,推動大數據在統計分析中的套用。(牽頭單位:市統計局)
2.提升智慧治理能力
(1)打造公共安全大數據套用體系。充分利用市大數據資源,通過對公共安全相關領域數據的歸集、發掘及關聯分析,實現我市公共安全信息的共享共用和應急快速回響,搭建公共安全綜合防控體系,強化妥善應對和處理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數據和視頻流支持,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市綜治辦>、市公安局)
(2)推進綜合治理大數據套用。充分利用政務雲平台和大數據,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系統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推進治理現代化,形成基層社會治理的工作合力,全面提升基層統籌協調能力和管理服務能力。(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市綜治辦>、各縣區政府)
(3)推進行政執法大數據套用。有效打通行政執法部門數據交換通道,實時採集綜合治理、行政許可、市場監管、勞動用工、檢驗檢測、違法失信、企業生產經營、銷售物流、投訴舉報、消費維權等數據並匯總分析,有效降低數據關聯難度,提升政府行政執法能力。各行政執法部門應充分利用數據分析模型,創新本領域監察管理手段,提升精準判定和處理水平,維護公共秩序穩定有序。(牽頭單位:市級有關單位)
(4)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套用。貫徹落實國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市級統一的信用信息基礎庫和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並實現與省平台互通,推動公共信用數據與電子商務、金融服務、通信運營等數據的匯聚整合,推進一站式服務。推動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和公共事務上的套用,提升政府行政執法和風險防範能力,初步建成我市統一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跨地區、多部門的信用聯動獎懲機制,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全面準確的基礎信用信息服務。鼓勵網際網路企業運用大數據技術建立市場化的第三方信用信息服務平台。(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5)推進市場主體服務監管大數據套用。整合運用市場監管大數據資源,開展關聯分析和風險監控,完善對市場主體的全方位服務,加強對市場主體的全生命周期監管,維護市場正常秩序,促進市場公平競爭,釋放市場活力。依託浙江政務服務網、“中國湖州”入口網站及信息公開平台,大力推進市場主體信息公示,進一步完善經營異常名錄製度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制度,提高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的透明度,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市場監督格局。(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6)推進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套用。集成空氣、水、土壤等監測數據,統一規劃市級環境監測大數據平台。加強多部門監測數據綜合分析,全面、精確、及時掌握監測對象的現狀、動態變化、發展趨勢以及相互影響,綜合評價環境生態保護工程的實施效果,為城市規劃、資源開發、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提供數據支撐。加強部門聯防聯動,共享監控監測數據資源,匯總分析環境監測、監察執法、污染源線上監控等信息,精準定位污染源頭,為及時處置和反饋提供數據支撐。(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7)推進安全生產監管大數據套用。推進現代信息技術、智慧型物聯與安全生產的深度融合,著力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控、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應急救援、綜合決策的掌控能力,逐步形成安全生產信息化“一張網、一張圖、一張表、一盤棋”的基本格局,實現關口前移、精準監管、源頭治理、科學預防,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牽頭單位:市安全監管局)
3.培育智慧產業發展
(1)建立完善大數據產業鏈。大力發展軟體和信息服務業,創造良好的大數據產業環境。加強開放合作,提高大數據資源的使用效率,支持成立大數據產業聯盟和行業協會,加強與相關行業組織、行業龍頭骨幹企業及專業投資機構的對接合作,促進產業鏈、資金鍊協同創新。培育一批大數據套用、服務和產品製造企業,逐步建立完善政產學研用聯動、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的大數據產業鏈。引進一批地理信息龍頭骨幹企業,打造地理信息產業集群,並發展成為中國北斗產業基地和國內頂尖、國際一流的全國地理信息產業中心。(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科技局)
(2)構建大數據產業公共服務平台。引進和培育大數據產業諮詢、服務、運維企業,整合優質公共服務資源,形成面向大數據產業發展的公共服務平台。謀劃和打造大數據集聚園,發揮德清中國聯通(華東)雲數據中心、微軟公司微軟淡竹科技園、吳興華為雲服務產業園、上海計算機超算中心安吉分中心等信息經濟旗艦型企業、平台型企業作用,鼓勵平台類企業按照集聚特性和生態特點,建設完善具有較強研發設計、融資擔保、人才培訓、物流倉儲、孵化培育等公共服務功能的信息經濟領域平台經濟集聚園,最大限度發揮大項目對數據產業發展的帶動作用。(牽頭單位:市經信委)
(3)培育大數據套用新興業態。分批組織大數據示範套用企業培育試點,加強套用推廣,發揮優勢企業和成功案例的引領示範作用。整合利用數據資源,激發數據市場活力,充分挖掘數據價值,結合推進“網際網路+”行動計畫,積極開展跨區域、跨行業大數據聚合,培育發展大數據套用新興商業模式和新興業態,引導企業參與開展數據監測、數據分析、商業決策等軟硬體一體化的行業示範套用,發展數據服務業。積極推進全國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建設,逐步形成集商品貿易、平台建設、物流配送、融資支持、實訓模擬等多功能多業態為一體的電子商務創新中心。(牽頭單位:市經信委、市商務局)
(4)推進工業大數據套用。推動工業網際網路發展套用,實現工業系統與高級計算、分析、感應技術以及網路的融合,推動製造業向基於大數據分析與套用的智慧型化轉型。利用大數據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加快大數據在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管理、市場行銷、售後服務等價值鏈各環節的套用。探索建立工業數據開放共享與安全保護機制,培育工業大數據服務企業,開展工業企業大數據套用試點,推動智慧型製造發展。進一步探索“網際網路+”協同製造模式在產業集群中的套用,促進產業集群轉型升級,積極創建國家級智慧集群。(牽頭單位:市經信委)
(5)推進“三農”大數據套用。積極推進“網際網路+農業”,推動大數據、智慧型物聯、移動互聯、遙感監測等現代信息技術在農業中的套用,開展精準作業、精準控制建設試點,探索數字農業技術集成套用解決方案和產業化模式。構建面向“三農”的綜合信息服務平台,涵蓋農業生產經營管理、農家樂休閒旅遊、美麗鄉村導覽、新興產業發展、環境整治、產權管理、村級便民服務、扶貧開發、社會事業發展等環節,集合公益服務、便民服務、電子商務和網路服務,為“三農”提供綜合、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務。構建農業資源要素數據共享服務平台,為各級政府、企業、農戶提供農業資源數據查詢服務。建立農產品的生產環境、生產資料、生產過程、市場流通、加工儲藏、檢驗檢測等數據共享機制,推進數據自動化採集、網路化傳輸、標準化處理和可視化運用,實現各環節信息可查詢、來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蹤、責任可追究,促進農產品消費安全。(牽頭單位:市農辦、市農業局)
(6)推進服務業大數據套用。運用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等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務業向精細化和高品質轉變。鼓勵利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創新服務業的商業模式、服務內容和服務形式,擴大服務範圍,增強服務精準定位和定製服務能力,提升服務效率和風險管控能力。加快推進商務大數據服務體系建設,為企業和產業發展提供精準的個性化產品和服務推介,引導企業生產經營。推進網際網路金融大數據套用,綜合各類徵信數據,加強網際網路金融風險控制體系建設,提升用戶信用審查效率。(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商務局、市金融辦)
(7)推進智慧物流產業大數據套用。做大做強物流裝備電子及智慧物流信息服務企業,打造智慧物流園區和智慧物流服務平台,建設智慧物流示範園區,基本建成集研發設計、系統集成、示範套用推廣於一體的智慧物流產業體系。(牽頭單位:市經信委)
(8)推進產業人才發展大數據套用。套用大數據網路平台,加強各行業人才數據互聯互通,著力打造“政府、企業、人才”多方共同參與、信息有效共享、利益合作共贏的開放式人才數據供需平台,動態監測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供需情況,為用人主體和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務。通過人才數據蒐集搜尋挖掘、分析統計、匹配對接,推動招才引智“選單式”“靶向式”發展。(牽頭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4.強化公共服務能力
(1)促進社會保障服務大數據套用發展。建設由城市延伸到農村的統一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會保障大數據平台,加強與財稅、公安、衛計、民政、司法等部門的數據對接和信息共享,支撐大數據在公共就業、社保基金監管、社會保險經辦服務、醫療服務行為監控、勞動保障監察、人力社保政策制定及執行效果跟蹤評價等方面的套用。依託社會保障卡,利用大數據創新服務模式,為社會公眾提供更為便利、更加快捷、更具針對性的服務。(牽頭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2)促進衛生健康服務大數據套用發展。建立統一權威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整合形成全市統一的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資料庫,構建全人、全程、全生命周期的健康大數據。建設覆蓋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計畫生育和綜合管理業務的健康管理和服務大數據套用體系。最佳化預約掛號服務和醫後結算模式,探索分級診療、遠程醫療、檢查檢驗結果共享、疫病防治、健康養護、健康諮詢等服務,形成規範、共享、互信的診療流程,提高綜合健康服務水平。鼓勵和規範有關企事業單位開展醫療健康大數據創新套用示範,為健康服務、公共衛生保障和醫學科研提供優質數據服務。(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局)
(3)促進教育服務大數據套用發展。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台,推動教育基礎數據的伴隨式收集和互通共享。利用人口基礎信息資料庫,建立各階段適齡入學學生終身電子學籍檔案,實現學生學籍檔案在不同教育階段的縱向貫通。加快推進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創新基礎教育資源與優質網際網路教育資源的聚合模式,發揮大數據對拓展公共教育、變革教育、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的支撐作用,引導終身教育。(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4)促進文化體育服務大數據套用發展。加強數字圖書館、博物館、音樂館、文化館、教育基地、體育場館等公益文體設施建設,構建文化傳播和全民健身服務大數據綜合服務平台,提升公共文體服務水平。促進出版、新媒體、影視等文化產業大數據聚合,對大規模的人群喜好進行數據挖掘,分析目標客群的品味和需求,引導創造出適銷對路的文化產品,有效解決文化產品供需脫節的矛盾,提升原創文化內容質量水平。科學分析鍛鍊人群結構、年齡、時間、地點,構建各體育場館合理使用和管理的智慧體系,套用新媒體全方位宣傳全民健身理念,引導全民科學鍛鍊,促進體育產業快速發展。(牽頭單位:市文廣新局、市體育局)
(5)促進交通服務大數據套用發展。建立高速公路、國道、港航綜合交通服務大數據平台,推進跨部門、跨區域涉及交通服務大數據融合套用。積極吸引社會優質資源、交通領域領軍企業和頂尖大數據技術團隊,利用交通大數據開展出行信息服務、交通誘導等增值服務,強化基礎設施安全監測,輔助最佳化交通規劃設計,提高公眾出行效率,改善用戶體驗。(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6)促進旅遊服務大數據套用發展。推進我市吃、住、行、游及投訴評價為一體的旅遊服務公共信息服務平台建設,實現各相關部門涉及旅遊數據資源的整合套用,與主要網路搜尋引擎以及線上旅遊服務商合作,建立旅遊大數據資源庫。建設基於遊客評價、行業自律及市場監管等信息為主的旅遊景點、服務人員的徵信體系,有效促進旅遊誠信服務、放心消費。開展對旅遊客源地和遊客消費偏好數據的收集、積累和分析,加強旅遊服務資源的最佳化配置。提升旅遊公共突發事件預防預警、快速回響和及時處理能力,為規範市場秩序、方便遊客出行、提升旅遊服務水平、促進旅遊消費和旅遊產業轉型升級提供有力支撐。(牽頭單位:市旅委)
(7)促進檔案服務大數據套用發展。加強數字檔案館(室)建設,推進檔案大數據聚合,完善檔案數據共享開放標準,構建查閱利用檔案大數據的服務平台。加強大數據歸檔管理,制定歸檔範圍、標準,建立統一歸檔平台,對具有保存利用價值的大數據,按照檔案管理要求進行及時歸檔和登記備份,促進大數據證據保全、長期保存和再利用。(牽頭單位:市檔案局)
(三)強化大數據安全保障,構建可持續發展安全支撐體系
1.建設大數據安全支撐體系。建設完善政府、金融、能源、交通運輸、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公共安全、公用事業、工業控制等重要領域數據資源和信息系統的安全防護體系。提高重大風險識別分析水平,對信息網路安全重大風險事件進行預警、研判和應對指揮。嚴格監測網路輿情,通過輿情分析系統做好正面引導,保持社會穩定。(牽頭單位:市網信辦)
2.強化大數據安全防護和保障能力。建設大數據套用安全保障體系,明確數據採集、傳輸、存儲、使用、開放等各環節保障網路安全的範圍邊界、責任主體和具體要求,嚴格定義開放政府數據的對象、形式、邊界等,加強大數據環境下的政務網路安全問題研究,加強安全評測和風險評估的套用,提升大數據環境下防攻擊、防泄露、防竊取的監測預警能力,推廣使用國產安全可靠的產品和服務。(牽頭單位:市大數據管理中心)
3.加大網路和信息安全違法打擊力度。落實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開展網路信息安全監測和預警通報工作,堅持依法監管,嚴厲打擊網路攻擊破壞、網上詐欺、濫用數據、竊取和售賣企業與個人信息、侵犯隱私等行為。(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三、重點工程
(一)政務基礎資料庫和大數據平台建設工程。基於統一的政務雲和數據交換共享平台,建設完善我市人口、法人、空間地理、巨觀經濟基礎信息資料庫,實現數據採集“一數一源”,數據資源匯聚整合、實時共享和規範利用,逐步提升大數據平台的數據服務能力。(牽頭單位:市大數據管理中心、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統計局)
(二)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工程。按照統一信用代碼、統一資料庫、統一共享交換體系、統一公示發布系統、統一歸檔範圍、統一目錄和標準體系的要求,實現對省、市、縣三級公共信用信息的統一歸集、歸檔、交換共享和“一次產生、共同套用”,為政府監管、企業經營、居民辦事提供較為便捷、全面的信用信息服務。(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三)醫療健康大數據套用工程。健全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基礎資料庫,完善我市統一的健康信息平台,依託社會保障卡,實施居民健康“一卡通”工程,實現各類個人健康信息歸併整合和共享,推動建立醫學影像、檢驗檢查報告等醫療信息共享服務平台,形成跨醫院的醫療數據共享交換標準體系。(牽頭單位:市衛生計生局)
(四)社會保障大數據套用工程。建立全民社會保障民生服務信息化平台,為市民提供一站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充分利用社會保障卡載體,整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醫療、休閒旅遊、交通出行、物流運輸、事業繳費、金融結算等公共服務,創新服務模式。(牽頭單位:市人力社保局)
(五)社會治理綜合信息套用工程。建立我市“大綜治”綜合信息平台,形成“信息收集、分流交辦、執行處置、日常督辦、信息反饋、督查考核”管理閉環,逐步完善“信息共享、業務協同、流程再造、智慧型套用”的社會治理現代化、信息化、網路化的工作格局,提升全市基層社會治理水平和效率。(牽頭單位:市委政法委<市綜治辦>、市大數據管理中心)
(六)市場監管大數據套用工程。向社會公開各政府部門有關市場監管、檢驗檢測、違法失信、投訴舉報數據及企業依法依規應公開的數據,構建大數據監管模型,完善關聯分析體系,及時掌握市場主體經營行為、規律與特徵,主動發現其違法違規跡象,增強聯合執法能力,提升市場監管效率和精準度。(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七)空間地理大數據套用工程。充分利用我市地理信息產業園科技優勢,依託省市縣數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的“天地圖·浙江”,構建全市統一的時空信息雲平台,充分整合我市基礎地理信息、政務地理信息、管路管線、多源遙感影像、北斗導航定位、地理國情監測等數據,提高時空信息在“智慧政務、智慧產業、智慧民生”等領域的套用廣度,為政府科學決策、城市智慧型管理、產業轉型升級以及公眾的便捷生活提供智慧型化的地理信息指引與服務。(牽頭單位:市規劃局)
(八)交通服務大數據套用工程。以交通數據中心為核心,連線城市公車智慧型公交系統、計程車智慧型管理系統、高速公路監控系統、電子收費系統、路控系統、交通信號系統、車船電子系統,建設公路水路安全暢通與應急處置系統,建立互聯互通、協同高效的路、水、港、站監督管理及應急平台,聯合交管部門打造智慧型交通服務平台,實現交通信息實時查詢、交通調度、智慧型導航、停車誘導、叫車服務等服務。共享開放公交、計程車、路網結構、路況數據、地圖服務、手機信令等交通相關數據,結合城市人流變化等信息,研究交通擁堵解決方案,提升設施監管水平,完善交通設施布局,最佳化交通出行體驗;提高對道路交通違法現象的精準研判水平,提升交通執法效率。(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
(九)城市管理大數據套用工程。在空間地理信息資料庫基礎上,整合利用所有監控系統和移動巡邏系統,實現對城市部件和事件的全面可視化監控,構建全面覆蓋的格線化巡防管理體系,並推動格線化管理向郊區和鄉鎮延伸,不斷提高城市現代化綜合管理水平和精細化管理能力。(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
(十)旅遊服務大數據套用工程。推進“網際網路+旅遊”,建設市級旅遊公共信息服務體系,提供全市A級以上景區和各大鄉村旅遊景區、古鎮景點、農家樂為主體的導遊導覽、導航導購、網路分銷、電子票務、綜合查詢、區域電商等服務。發展微博、微信、手機APP等旅遊新媒體服務,形成定位準確的新媒體行銷體系。逐步實現交通運輸、民航、出入境、公安、旅遊等相關數據信息共享,加強對旅遊客源地和遊客消費偏好數據的收集、積累、分析,指導境內外旅遊服務產品的創新最佳化,形成全市旅遊產業監管、景區遊客流量監測、旅遊安全監管指揮和導遊服務管理等體系。(牽頭單位:市旅委)
(十一)經濟運行和決策支持工程。建立統一的巨觀調控決策支持、風險預警和執行監督大數據套用體系,建立國民經濟運行相關數據統一採集和利用機制,重點強化區域發展、城鄉統籌發展、產業發展、重大改革任務推進等信息資源的收集整理和加工提煉,建設巨觀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系統,實現信息融合和關聯分析,為經濟運行動態監測、綜合研判、巨觀決策提供科學支撐。(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十二)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大數據分析工程。建立完善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小微企業的工業經濟抽樣調查系統,著力提升快速抽樣調查能力,進一步增強工業經濟運行調節工作基礎。加強信息經濟、節能環保、高端裝備製造等產業專項統計監測,加快開展工業生產性服務業的統計試點和研究工作,建設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系統和數據服務平台,加強工業大數據的挖掘利用。(牽頭單位:市經信委)
(十三)商務經濟運行監測大數據分析工程。依託浙江政務服務網,完善商務運行調查監測系統,強化對生活必需品、重要生產資料的市場運行監測,強化對外貿、國際投資等開放型經濟的數據運用分析,加強商務大數據研究平台建設,完善商務經濟運行大數據服務體系,推進與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管理等部門的數據交流、共享。(牽頭單位:市商務局)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承擔統籌大數據發展決策工作。組建市大數據管理中心,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大數據發展規劃、計畫和制度,研究制定數據資源採集、套用、共享等標準規範,統籌推進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組織協調數據資源歸集整合、共享開放,推進大數據套用,組織協調大數據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引導社會各行業大數據能力建設和開放共享,指導、督促、檢查有關任務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牽頭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大數據管理中心)
(二)完善制度建設。研究制訂政府數據資源、公共數據資源共享開放管理制度,推動個人信息保護制度建設,實現對數據資源採集、傳輸、存儲、歸檔、共享、開放、利用的規範管理,引導各單位分年度制訂開放計畫,促進政府及公共數據在風險可控原則下最大程度共享開放,加快形成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和大數據產業健康安全發展的良好格局。建立政府部門數據資源統籌管理和共享制度,明確政府統籌利用市場主體大數據的許可權及範圍,推動數據資源權益和數據流通相關制度建設工作。(牽頭單位:市法制辦、市大數據管理中心)
(三)加大政策資金支持力度。加大對電子政務雲、大數據平台、電子政務網路等建設的投入,落實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的專項資金,重點扶持數據採集、挖掘、整合、分析諮詢、開放、交易等新業態的發展,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引導金融資本、產業資本和其他社會資本加大對大數據發展的投入。鼓勵各縣區制定扶持大數據發展的政策。鼓勵國有企業市場化開發,開展數據增值服務和商業化運營服務。(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
(四)加強人才合作培育引進。加強政府、高校、社會和企業之間合作,構建完備的人才體系。引導大中專院校開展數據科學和大數據專業學歷教育,依託社會化教育資源,培育大數據跨界複合型人才和高端技術人才,提高我市大數據產業人員的業務水平。積極推進產學研合作,鼓勵和支持大數據高端人才創業。(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局)
(五)建立數據標準規範體系。研究制訂數據採集標準及分級分類標準、政府數據共享標準、數據交換標準、政府及公共數據開放標準、統計標準,對共享開放的方式、內容、對象、條件等進行規範。(牽頭單位:市大數據管理中心)
附屬檔案2
湖州市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一、湖州市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錢三雄
常務副組長:高 屹
副 組 長:李上葵
閔 雲
楊六順
施根寶
盧躍東
成 員:葛 偉(太湖度假區管委會)
錢仲良(市委)
沈斌章(市政府)
忻忠華(市政府)
邱見春(市委組織部)
吳 偉(市委宣傳部)
蔣曉勇(市委統戰部)
陳鑫堂(市委政法委)
柳國強(市農辦)
姚廣民(市編委辦)
張樓岩(市檔案局)
梅梓華(市發改委)
丁芳芳(市經信委)
潘 音(市教育局)
王志芳(市科技局)
李澤福(市公安局)
朱榮章(市民政局)
沈曉藍(市司法局)
周建明(市財政局)
王 樹(市人力社保局)
王曉軍(市國土資源局)
李全明(市建設局)
戴 健(市規劃局)
房石磊(市交通運輸局)
羅安生(市水利局)
方 傑(市農業局)
黃文鑫(市林業局)
褚連榮(市商務局)
樓 婷(市文廣新局)
宋 捷(市體育局)
施會龍(市衛生計生局)
童建華(市審計局)
沈昕耀(市環保局)
臧學萍(市統計局)
乾永福(市旅委)
張偉林(市安全監管局)
閔山明(市綜合執法局)
許 宏(市市場監管局)
宋 波(市質量技監局)
鮑 鴻(市國資委)
夏 威(市政務辦)
錢洪文(市金融辦)
沈小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胡新春(市中級人民法院)
周曉楊(市檢察院)
佘光亮(市安全局)
黃德超(市國稅局)
鄭錦國(市人行)
陳振華(市郵政管理局)
周建新(市城市集團)
孫躍簡(市交通集團)
李曉良(市旅遊集團)
車少宏(市產業集團)
李穎毅(湖州電力局)
蔣運華(電信湖州分公司)
馬守武(移動湖州分公司)
潘海峰(聯通湖州分公司)
陳 屹(華數湖州分公司)
馬志和(湖州師院)
沈建民(湖州職院)
奚立明(市大數據管理中心)
陳 江(吳興區政府)
楊衛東(南潯區政府)
王琴英(德清縣政府)
楊中校(長興縣政府)
陳永華(安吉縣政府)
凌建榮(湖州開發區管委會)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大數據管理中心)。
二、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一)市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市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是市政府統一領導我市大數據發展工作的決策協調機構,具有決策、指揮、組織、協調、監督、考核的職能。主要職責為:
1.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全市大數據發展工作,審定全市大數據發展相關計畫、方案、制度;
2.定期召集召開領導小組全體成員會議,聽取大數據發展工作進展情況,分析重大問題,部署建設重大項目;
3.對大數據發展工作的檢查和考核情況進行審核;
4.協調解決全市大數據發展過程中的重大疑難事項。
(二)市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市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的決定,行使督促、檢查、考核職能,指導、協調、組織各成員單位做好大數據發展各項工作;
2.負責市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工作規則,牽頭起草大數據發展戰略、規劃、工作方案和實施計畫;
3.收集、匯總各成員單位提請市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研究的議題,籌備組織全體成員會議和專題會議;
4.分解下達各成員單位年度大數據發展目標任務,並進行相關考核評定;
5.組織開展全市大數據發展第三方評估,統籌推進大數據套用和數據資源建設;
6.完成市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按照領導小組統一安排部署,根據公共數據資源目錄規定提供本部門、本單位數據資源,並承擔以下工作職責:
1.市委辦公室:督促全市各地各部門抓好落實,協調解決大數據發展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及時掌握大數據發展進程,分析研究大數據發展形勢,為市委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2.市政府辦公室:參與制定全市性大數據相關檔案;負責跨地區、跨部門統籌協調工作;會同市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全市各地各部門大數據發展工作進行督查,對重大事項進行督辦。
3.市委組織部:制定大數據發展高端人才引進政策,並組織落實。
4.市委宣傳部:利用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及網際網路新媒體,宣傳我市大數據發展新進展、新舉措、新成效。市網信辦負責制定並實施網路與信息安全相關政策。
5.市委政法委(市綜治辦):指導參與市、縣區、鄉鎮(街道)社會治理綜合信息指揮機構建設,牽頭負責指揮機構工作運行;牽頭建設全市政法“801工程”、政法協同信息平台和“視聯網”的建設運行。
6.市編委辦:負責做好市大數據管理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規定。
7.市發改委:牽頭建設社會信用和巨觀經濟數據分析體系;指導大數據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大數據相關項目立項審批工作。
8.市經信委:統籌推進全市大數據產業發展;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大數據分析,用大數據信息技術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支撐。
9.市教育局:組織協調全市大中專院校和繼續教育機構設定大數據相關專業和課程,為我市大數據發展培養各類專業人才;負責完善教育管理和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
10.市科技局:負責以大數據引領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相關工作;牽頭引進大數據關鍵技術,創新集成,促進產學研一體化,實施科技成果轉化。
11.市公安局:加強公共安全大數據套用體系建設,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嚴厲打擊涉及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12.市財政局:加大對電子政務雲、大數據平台、電子政務網路基礎資源和政府部門數據分析、利用、共享的投入,落實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的專項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監管。
13.市人力社保局:制定全市大數據發展行業人才培養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整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數據資源並加強套用共享;負責社會保障卡工程建設和套用推進。
14.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國土資源管理大數據套用,豐富與完善國土資源數據體系。
15.市建設局:在城市建設和管理中,科學合理設定智慧城市建設目標,突出重點,有序推進智慧城市建設。
16.市規劃局:負責地理信息空間框架基礎資料庫的建設和套用;充分利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與“天地圖·浙江”,建立標準統一、實時精準的空間地理服務體系;構建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一張圖”機制,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能力。
17.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交通服務大數據套用,建立交通運輸管理和應急處置平台。
18.市商務局:負責電子商務發展和商務經濟運行監測大數據的分析套用。
19.市衛生計生局:負責健康大數據套用,完善統一權威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實現個人健康信息歸併整合和共享,推進大數據在健康服務、公共衛生保障、行業規範、醫學科研上的套用和深化。
20.市統計局:建立大數據發展指數和大數據統計監測指標體系。
21.市旅委:負責旅遊服務大數據套用,形成全市旅遊產業監管、景區遊客流量監測、旅遊安全監管指揮和導遊服務管理多位一體的公共信息服務體系。
22.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安全生產大數據套用,利用現代信息技術與智慧型物聯,建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處置綜合平台。
23.市綜合執法局:負責推進城市管理大數據套用,提高精準判定和執法水平,維護公共秩序穩定有序。
24.市市場監管局:整合運用市場監管大數據資源,加強對市場主體的服務與監管。
25.市質量技監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與檢驗大數據套用,發展並促進特種設備智慧感知套用能力建設,建立行業標準規範,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26.市政務辦:積極提高信息化助推“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實的服務能力,促進辦事流程最佳化,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27.市大數據管理中心: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大數據發展戰略、管理措施和標準規範;統籌全市數據資源共建共享;負責電子政務雲、大數據平台、電子政務網路建設和運行維護;指導各縣區、各部門開展大數據套用;承擔市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28.其他部門單位:按照機構職能,落實在各自領域的大數據套用;落實市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有關決議中屬於本部門本單位職責範圍內的相關工作。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辦公室,市紀委(市監委),湖州軍分區,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各民眾團體,各民主黨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7年12月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