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收養登記辦理指南

彭州收養登記辦理是由民政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收養登記
  • 承辦部門:民政局
  • 法定期限:90個工作日
  • 事項類型:即辦件
  • 承諾時限:0個工作日
辦理程式,申請材料,法律依據,

辦理程式

第一步:收養關係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第二步:收養登記機關對被收養人員進行公示,同時對收養人員進行走訪、調查。
第三步:情況屬實後,填發收養登記證。

申請材料

申請表格、收養人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
公安機關出具的棄嬰報案證明;
有送養人的需有收、送養雙方協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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