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收養登記辦理指南

桐城收養登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城收養登記辦理指南
  • 法定期限:1工作日
  • 承諾期限:1工作日
  • 監督電話:0556-6209007
  • 辦理部門:桐城市民政局
  • 辦理地點:市行政服務中心
  • 聯繫電話:監督電話
行使依據,受理條件,收費依據,申請材料,辦理流程,

行使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受理條件

申請事項屬於職權範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收費依據

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號,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價費字349號。

申請材料

1、收養申請書;
2、查找棄嬰、兒童親生父母的公告;
3、經認定與原件相符的夫妻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複印件;
4、收養人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說明;
5、縣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夫妻一方或雙方的不育疾病證明書;
6、戶口所在地的鄉鎮和縣級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情況”或“無子女證明”;
7、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
8、收養人提交的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收養人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須貼相片);
9、兩人以上的旁人證明(需註上身份證號碼);
10、相片(收養人和被收養人1寸1張單人照及合照2寸2張)。

辦理流程

  
桐城收養登記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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