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建立人才流動的仲裁機構

解決人才資源配置不當的辦法之一是鼓勵人才的合理流動。

摘 要:<正> 人才流動包括兩方面的動因:一是勞動者個人要求進行流動;二是用人單位需要人員流動。任何人才流動都將涉及三個方面的利益:(1)人才自身的利益;(2)用人單位的利益(這裡僅指流動人員原屬單位,不包括流入人才的新單位)
【作 者】朱剛
【作者單位】上海華光啤酒廠
【期 刊】《社會科學》北大2011版核心期刊中國人文科學核心期刊要覽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1986年第2期44-44,共1頁
【關 鍵 詞】合理流動人才流動人員流動三個方面流動人員仲裁機構動因勞動者用人單位人才資源配置
【分 類 號】C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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