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5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以建標〔2015〕230號印發《建設工程定額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體系與計畫、制定與修訂、發布與日常管理、經費、附則6章22條,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設工程定額管理辦法
- 印發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文號:建標〔2015〕230號
- 印發時間:2015年12月25日
- 施行時間:2015年12月25日
2015年12月25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以建標〔2015〕230號印發《建設工程定額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體系與計畫、制定與修訂、發布與日常管理、經費、附則6章22條,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15年12月25日,住房城鄉建設部以建標〔2015〕230號印發《建設工程定額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體系與計畫、制定與修訂、發布與日常管理、經費、附則6章22條,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自發...
第一條 為規範道路運輸站場建設資金管理,確保道路運輸站場建設定額投資資金合理、有效使用,根據交通部行業標準和省政府批轉的《“十一五“湖北交通發展規劃綱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道路運輸站場建設定額投資資金(以下簡稱定額投資資金)是指交通部、省交通廳交通規費(稅)投資於道路運輸站場建設的資金...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範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合理確定工程造價,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維護工程建設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造價及監督管理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交通運輸、水利等專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國家另有規定的,從...
《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合理確定建設工程造價,規範建設工程造價行為,維護工程建設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建築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江蘇省實際,制定的辦法。2010年8月26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66號令頒布了《江蘇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計價管理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省 長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行為,維護建設工程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促進建築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
第五條 省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其職責是:(一)編制全省建設工程定額,擬定全省統一的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辦法、計價依據;(二)建立工程造價信息社會服務平台,採集市場信息,測算和發布工程造價信息;(三)監督指導各類建設工程定額的實施,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糾紛的行政調解;(四)負責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和...
國有投資建設工程的一次性補充定額,建設單位應當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設區的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案;涉及政府投資項目設計變更以及相應的工程契約價調整的,應當按照《浙江省政府投資預算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或者備案手續。第十二條 建設工程造價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建設工程造價基礎資料庫,定期採集、測算、發布...
第五條 建設工程造價的計價依據包括工程投資估算指標、概算定額、預算定額、工期定額、費用定額、人工單價、設備預算價格、材料價格等,或者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第六條 建設工程造價的計價依據,由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統一的預算定額、經濟指標和工程量計算規則等組織制定,經省人民政府發展計畫等行政主管...
《海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是海南省人民政府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範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維護工程建設各方的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而制定的辦法。發布信息 海南省政府令第228號 《海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已經2010年4月6日第五屆海南省人民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審議...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各類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建築以及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裝飾裝修工程。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造價,是指建設工程從立項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期間,因工程建設活動所需的費用,包括建築安裝工程費、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預備費、工程建設其他費和稅費、建設期間貸款利息。第四條 旗縣級以上...
省交通、水利等部門負責本行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各專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按照有關專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和相關定額標準,做好本行業工程造價管理的具體工作。檔案內容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1號 《湖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已經2007年10月29日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省 長 ...
《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經2015年6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通過,2015年6月1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64號公布。該《辦法》分總則、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建設工程造價確定與控制、執(從)業管理、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7章39條,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政府令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 第164號 《福建...
(二)概算定額、預算定額、消耗量定額、勞動定額、工期定額、費用定額及標準;(三)人工、材料(設備)和施工機械台班預算價格、指導價格及市場價格;(四)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五)工程造價信息;(六)國家和省發布的計價辦法;(七)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計價依據。第七條 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當及時準確...
(二)預算定額或者消耗量定額及其基價;(三)費用定額、工期定額、勞動定額;(四)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規程;(五)工程量計算規範、規則以及計價辦法;(六)人工、材料、設備、施工機械台班價格;(七)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計價依據。投資估算指標、概算指標、概算定額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省人民...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建設工程造價,維護建設工程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造價是...
陝西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 陝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33號 《陝西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已經省政府2008年第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省長:袁純清 二○○八年三月一日 陝西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制定 第三章 建設工程造價的確定 第...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及其管理,適用本辦法。 交通、水利等專業工程造價管理,依照國家有關專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執行,也可以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第三條 建設工程造價是指建設工程從立項到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項目前期費用、建築及安裝工程費、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預備費、工程建設...
第六條 工程造價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完善會員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加強會員行為約束和管理,發揮行業指導、服務和協調作用,並接受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第二章 計價依據 第七條 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包括建設工程造價標準規範、計價規則、計價定額、指標指數、市場價格信息等內容。本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
《昆明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雲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昆明市實際制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規範建設工程造價活動,維護建設工程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十四條 投標報價應當根據招標檔案、費用定額、市場價格等,結合企業技術裝備、管理水平、建設單位對工期和質量的要求編制。第十五條 工程結算應當根據竣工圖紙、契約、工程造價的計價依據以及有關規定編制。第十六條 編制施工圖預算、招標標底和投標報價可以採用定額計價辦法或者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第十七條 定額計價辦法...
第六條 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按照《吉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發包人、承包人對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理解不一致的,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解釋。 第七條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測定建設工程一次性補充定額,採集、測算、匯總人工、材料、施工機械台班等價格信息,按照建築結構類型採集、測算建築工程...
第七條 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包括下列內容:(一)估算指標、概算指標;(二)概算定額、預算定額、消耗量定額、勞動定額、工期定額、費用定額及標準;(三)人工、材料(設備)和施工機械台班預算價格、指導價格及市場價格;(四)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五)工程造價信息;(六)國家和省發布的計價辦法;(七)國家...
《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於2007年3月21日以南寧市人民政府令第5號公布,根據2015年2月17日南寧市人民政府令第34號《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寧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該《辦法》共39條,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政府令 南寧市人民政府令 第34號 《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南寧市建設...
交通、水利、電力等部門的專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按照國家規定,並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九條 建設工程補充定額,由市造價處組織制定,統一發布和管理。建設工程一次性補充定額,由施工單位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測算編制,並附計算書和施工方法說明書,報市造價處審批後執行。未經審批的,不得作為辦理工程竣工結算的依據。第十條 ...
7.調解本市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糾紛,受理諮詢服務。二、造價管理 (五)【造價依據】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的編制應依據國家和省市頒布的定額、指標、編制辦法、計價規範和有關規定進行編制。(六)【分階段控制原則】交通建設工程造價採用分階段計價管理,遵循估算控制初步設計概算,初步設計概算控制施工圖預算、清單預算及工程...
辦法套用 第八條 套用於本市建設工程的工程造價計算機軟體所使用的計價依據、計價方法應當符合本辦法的規定。第九條 建設工程造價可以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或者定額計價方式,但一個工程項目只能採用一種計價方式。第十條 下列建設工程應當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一)全部使用國有資金的;(二)國有資金占總投資...
投資估算應當根據建設工程規模、建設工期、標準、功能、主要設備選型和國家、省有關投資估算指標等計價依據,在合理預測建設期的價格、利率、匯率等動態因素基礎上進行確定。第十條 建設項目初步設計階段應當編制設計概算。設計概算應當根據初步設計檔案、國家和省規定的概算編制辦法、概算定額、計價定額以及相應的費用定額等...
第三條 水運工程各類定額在工程建設中的作用(一)在編制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投資估算、初步設計階段的概算和施工圖設計階段的預算時,應執行部頒定額和有關規定。(二)在編制招標工程的標底和投標報價時,應根據《水運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確定標底和報價。第四條 交通部基建管理司(以下簡稱部基建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