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道路貨物運輸超限超載治理辦法》是為了加強道路貨物運輸超限超載治理,保障道路完好、安全和暢通,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2023年10月27日,《廣東省道路貨物運輸超限超載治理辦法》在十四屆廣東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道路貨物運輸超限超載治理辦法
- 施行時間:2024年1月1日
《廣東省道路貨物運輸超限超載治理辦法》是為了加強道路貨物運輸超限超載治理,保障道路完好、安全和暢通,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2023年10月27日,《廣東省道路貨物運輸超限超載治理辦法》在十四屆廣東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廣東省道路貨物運輸超限超載治理辦法》是為了加強道路貨物運輸超限超載治理,保障道路完好、安全和暢通,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
廣東省道路貨物運輸源頭超限超載治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治理道路貨物運輸源頭超限超載行為,保護公路路產,維護公路路權,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
《廣東省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在2012年12月29日由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2023年11月29日,《廣東省道路貨物運輸超限超載治理辦法》發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同時廢止。...
(2016年12月28日佛山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2017年3月29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的治理。本條例所稱超限...
2024年1月19日,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保護道路運輸有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道路運輸業的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檔案全文 編輯 語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以防事故、保全全、保暢通為目標,以落實安全生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支持將廣州—深圳打造為全球性國際郵政快遞樞紐集群,推動佛山、東莞、珠海、揭陽等地建設全國性郵政快遞樞紐,支持郵政快遞樞紐與國家物流樞紐、綜合貨運樞紐共建共用。(省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及省郵政管理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
促進鐵路、港口、航運、公路等領域龍頭企業合作,強化貨物在途狀態查詢、運輸價格查詢、車輛物品軌跡查詢等綜合信息服務,提高物流服務的智慧型化、透明化水平。(交通運輸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
《廣東省道路運輸服務業管理辦法》是1992年9月1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施行的地方法規。(1992年9月1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粵府(92)130號發布)第一條 為加強道路運輸服務業的管理,建立良好的運輸市場秩序,根據國家經委、交通部聯合...
強化散體物料運輸的安全監管力度,杜絕散體物料運輸車輛非法經營和超載、超速行為,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2005年6號令)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根據《廣東省港口布局規劃(2021-2035年)》《陽江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8-2035年)》,進一步最佳化陽江港結構布局,激活發展區域潛力,推動陽江港跨越式發展。支持鼓勵港口企業進一步拓展運輸市場,積極爭取更多的大宗貨物運輸...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更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發展多式聯運為抓手,深入推進交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統籌公路、鐵路、...
按程式報送2021年地方性法規建議項目《廣東省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廣東省公共運輸條例》;完成2021年省政府規章預備項目《廣東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辦法》的立法前期準備工作,報送《廣東省道路貨物裝載源頭管理辦法(修訂)》,不斷完善我省...
為進一步做好貨車違法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更好地保護廣大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近日,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簡稱《意見》),提出了四個...
持續推進《廣東省高速公路運營管理辦法》《廣東省道路貨物裝載源頭管理辦法》《廣東省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廣東省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監督管理條例》《廣東省鐵路運營管理條例》等立法工作,聚焦“放管服”改革等重大決策部署,加快立法與改革決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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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統一貨車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嚴格落實違法超載駕駛人記分制度,積極推廣重點貨運源頭運政人員巡查和派駐制度,堅決遏制貨車超限超載違法運輸。制定治超責任追究辦法,嚴肅追究貨運源頭、車輛生產或改裝源頭和監管源頭相關單位責任。加大對超限超載...
禁止無證經營的車輛進站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限、超載配貨,不得為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證照不全者提供服務,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為運輸車輛裝卸國家禁運、限運的物品。第十條 貨運站場有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情形的,按照相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