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

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

《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是根據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以及 《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 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的規劃。由廣東省人民政府於2021年12月1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
  • 發文字號:粵府〔2021〕74號
  • 印發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 印發日期:2021年12月1日
印發信息,規劃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信息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
粵府〔2021〕74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發展改革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規劃全文

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21—2035 年)
目 錄
前 言1
第一章 發展基礎2
第一節 發展成就2
第二節 存在問題7
第三節 發展態勢 9
第二章 總體要求 11
第一節 指導思想 11
第二節 基本原則 12
第三節 發展目標 13
第三章 提高市民化質量 促進農業轉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17
第一節 全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18
第二節 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全面均等覆蓋常住人口 19
第三節 提高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 22
第四節 深化市民化配套政策 24
第四章 最佳化城鎮化發展格局 構建高質量發展動力系統 26
第一節 加快建設珠三角世界級城市群 26
第二節 構建現代化都市圈體系 30
第三節 推動中心城市打造全省發展核心引擎 36
第四節 提升大中城市發展能級和功能品質 39
第五節 加快推進小城市和小城鎮建設 41
第五章 建設新型城市 打造高品質生活空間43
第一節 建設舒適便利的宜居城市 43
第二節 建設富有活力的創新城市 48
第三節 建設運行高效的智慧城市 52
第四節 建設低碳生態的綠色城市 56
第五節 建設嶺南特色的人文城市 59
第六節 建設健康安全的韌性城市 62
第六章 健全城市治理體系 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 65
第一節 最佳化城市空間治理 65
第二節 創新完善城市社會治理體系 68
第三節 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72
第四節 創新城市發展資金保障機制 74
第七章 加快推進城鄉融合發展 實現城鄉共同繁榮 76
第一節 促進城鄉要素合理配置 76
第二節 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普惠共享79
第三節 推進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83
第四節 促進城鄉產業協同發展 85
第五節 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88
第八章 規劃實施保障 90
第一節 加強黨的全面領導 90
第二節 加強組織協調 90
第三節 強化政策協同 91
第四節 分類試點示範 92
第五節 加強規劃實施監測評估 92
第六節 凝聚規劃實施合力 93
附屬檔案 重點任務部門分工方案 94
前 言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我國到 2035年基本實現新型工業化、 信息化、 城鎮化、 農業現代化、建成現代化經濟體系。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型城鎮化的系列重要論述明確了以促進人的城鎮化為核心、 以提高質量為導向的新型城鎮化戰略為在新起點上推進我省新型城鎮化指明了前進方向,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是我省打造新發展格局戰略支點的關鍵支撐,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施擴大內需戰略的重要結合點,有利於最佳化經濟發展空間格局和區域協調發展,有利於帶動鄉村振興、 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更好地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實現共同富裕,為我省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國前列、 創造新的輝煌發揮重要支撐作用。
本規劃根據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以及 «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編制,主要明確到2035年及 “十四五” 時期我省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的總體要求、 主要目標、 重點任務和改革政策舉措,是指導我省新型城鎮化高質量發展的巨觀性、 戰略性、 基礎性規劃。
第一章 發展基礎
當前我省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礎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的關鍵階段, 也處於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的關鍵時期,必須深刻認識城鎮化發展規律ꎬ 準確研判城鎮化發展新趨勢新特點,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高質量發展。
第一節 發展成就
“十三五” 時期,我省推進多項重大制度改革,順利完成了各項既定目標任務,城鎮化轉型發展取得明顯成效,城鎮化水平和質量顯著提升,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74.15%,進入城鎮化發展成熟期,對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形成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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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解讀

《規劃》將“農業轉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作為重中之重:全面放開放寬落戶限制,護理人員、環衛工人、技術工人等普通群體的落戶指標有望動態調整;以就業創業、子女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險、住房保障為重點,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面均等覆蓋等。
  “加速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促進要素在城鄉之間的自由流動,特別是完善財政轉移支付與吸納落戶數量掛鈎機制,合理增加外來常住人口配套的用地供給等,符合新型城鎮化的發展方向,意義重大。”上海社會科學院城市與人口發展研究所研究員鄧智團表示,《規劃》在新型人口管理服務制度、最佳化城鎮化發展格局、建設新型城市等方面都有很多亮點,對全國推進新型城鎮化都具有重要的探索價值。
  讓落戶更易
  有居住證可享同等待遇
  一組數字型現了廣東在“十三五”時期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成果:累計實現1330.4萬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人地錢掛鈎”政策持續完善,到2020年全省異地務工隨遷子女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占總數比例超過69.5%,全省常住人口社保卡持卡率98.95%,總量居全國首位。
  《規劃》也指出,廣東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質量仍有待進一步提升。這突出體現在,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不完善,常住人口仍無法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等。
  為此,《規劃》提出多項亮點舉措。比如,對於超大城市和中心城市而言,即使是一個城市內部的不同區域,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產業結構等方面也存在顯著差異。《規劃》提出,鼓勵中心城區與郊區新區採取差別化落戶政策。
  “在落戶政策上,不僅對超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做了區分,中心城區與郊區新區也做了區分,這是管理更加精細的體現,對全國具有參考價值。”鄧智團表示。
  再例如,在全面放開放寬落戶限制方面,將建立健全積分落戶年度指標逐年增長機制,及時調整對社會有特殊貢獻的護理人員、環衛工人、技術工人等普通群體的落戶指標。
  推動市民化,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關鍵。居住證與身份證打通成為《規劃》的另一個亮點:擴大居住證附加的城鎮義務教育、住房保障等服務範圍並提高服務標準,逐步實現居住證持有者、城中(郊)村居民在公共服務上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待遇,逐步實現身份證承載居住證功能。
  在醫療教育住房等方面,也迎來多重利好:以公辦學校為主,將隨遷子女全部納入流入地義務教育保障範圍;推進農業轉移人口等重點人群納入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將外來務工人員完全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等。
  培育五大都市圈
  打造高質量發展動力系統
  記者注意到,在《規劃》中,推動跨珠江的要素流通和城市聯通成為一大重點:促進要素資源在珠江口東西兩岸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推動珠江口東岸深化創新發展;引導人口、產業、資金、技術等資源要素向西岸流動,提升珠江口西岸要素聚集能力,做強先進裝備製造業等主導產業。
  在都市圈方面,將培育壯大廣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現代化都市圈。跨界、跨區域合作成為主要看點。其中,廣州都市圈將加快推進廣佛同城化,強強聯合共建國際化都會區,深入推進廣清一體化,聯動肇慶、清遠、雲浮、韶關“內融外聯”,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現代化都市圈建設典範。
  在中心城市方面,《規劃》提出支持深圳建設先行示範區和全球標桿城市,提升廣州國家中心城市和綜合性門戶城市發展能級。
  記者發現,2017年廣東省政府發布的《廣東省沿海經濟帶綜合發展規劃(2017—2030年)》中,有“以廣州、深圳為主中心,珠海、汕頭、湛江為副中心”的表述,此次《規劃》則明確珠海已經列為省域副中心城市。
  《規劃》明確:培育珠海、汕頭、湛江三個省域副中心城市,支持珠海聯動澳門加快建設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聚焦家用電器、積體電路等培育發展以關鍵核心技術為突破口的前沿產業集群,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化經濟特區。支持佛山、東莞打造省級經濟中心城市,支持兩市建設粵港澳大灣區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示範區,為珠三角乃至全國製造業實現高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探索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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